龍興觀道德經幢

龍興觀道德經幢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唐代經幢石刻。位於河北省易縣城內。建於唐開元二十六年(738年),幢高4.29米,八角形,漢白玉石造,形制端莊。石幢於宋時由開元觀遷於此。幢身刻楷書“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經,大唐開元神武皇帝注”。刻有老子《道德經》八十一章。它是我國現存形體最大、保存完好的道德經幢,可供校譯《道德經》之用。經文書寫瀟灑,傳為唐書法家蘇靈芝所書。

信息

物質文化遺產
石刻碑文石刻碑文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石窟
河北省
龍興觀道德經幢IV-194

簡介

河北省易縣龍興觀內的道德經幢是在中國現存的4個道德經幢中形體最大、年代較早,保存也較好。易縣龍興觀道德經幢建於縣城唐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28年),起初立在易縣城西開元觀,後又遷到縣城內。易縣道德經幢為八角柱體,幢高6米,分幢座、幢身、幢頂三部分。除幢頂為青石外,其餘皆為漢白玉石製成。幢座為一仰蓮石雕,座下的方形平台為後世補砌。幢身由上下兩塊白玉雕刻而成,共高4.29米,直徑90厘米,平面為八角柱體,每面寬40到42厘米不等。幢身書有“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經”的字樣,各面鐫刻老子《道德經》計八十二章,文為蘇靈芝所書,其書法瀟灑飄逸中有剛勁之力,端雅俊秀中有鐵骨之風,筆法流通。

外形特點

經幢高約6米,分為幢座、幢身、幢頂三部分。除幢頂為青石外,其餘皆為漢白玉製成。幢座為一石雕須彌座,高0.25米,直徑1.1米,座下有方形平台,系後世補砌。

石刻碑文 

 
幢身由兩塊漢白玉石雕砌而成,高4.29米(上塊高70厘米,下塊高3.59米),直徑90厘米,平面為八角形柱體,每面寬40-42厘米不等。幢身上塊自東面起由左向右正楷大字豎書“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經大唐開元神武皇帝注”十八個字,占三面,下刻開元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唐玄宗頒發推崇《道德經》的詔書,對老子的《道德經》,要求“士庶家藏一本,勒令習讀使知指要”。經幢下塊各面依次鐫刻老子《道德經》,總計八十一章,尾題“易州刺史兼高陽軍使賞紫金魚袋上柱國田仁琬奉敕立”,“開元二十六年歲次戊寅十月乙丑朔八日壬申奉敕建”。幢身上端有一石雕仰蓮寶座,其上才為幢頂。幢頂已有殘破,原用一塊巨大的青石雕成,高38厘米,為屋頂狀,呈八角形,與幢身形體吻合,從八角平頂雕出八脊,脊間刻瓦壠,再下刻有檐板、飛檐和檐椽,角梁之下有一“一斗三升式”斗拱承托。整個經幢,亭亭玉立,造型既簡樸,又典雅美觀,屋頂狀的八角形幢頂,為研究唐代建築提供了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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