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黨政信息工作考評暫行辦法

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關於加強信息工作的有關指示精神,為充分調動全州黨政系統信息工作部門和信息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全州黨政信息工作質量和水平,進一步促進信息上報和考評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及時、準確、全面報送信息的基本原則,認真做好“四服務”,即為上級領導機關和領導服務、為本級領導機關及領導服務、為基層領導機關和領導服務、為社會公眾服務。
第三條考評範圍
各縣(市)黨委、政府辦公室;頂效開發區工委、管委辦公室;納入州直機關目標績效管理考評的部門(單位)及部分中央、省駐州單位。
第一章信息報送工作
第四條考評內容
1、領導重視、機構設定、人員配備、建章立制、網路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2、上報信息被州委辦、州政府辦信息刊物及中國金州網站採用的情況。
第五條考評時間
信息工作考評按照年度進行,即考評時間為當年的1-12月份。
第六條報送渠道
1、報送信息原則要求同時報送州委辦信息科和州政府辦信息科,同時採用均可計分。
2、向州委辦報送的信息通過區域網路或傳真方式聯繫;向州政府辦報送的信息,通過金州網或傳真方式聯繫。
第七條評分標準
1《黔西南信息》單用計10分、綜合計5分、簡訊(含綜合)3分,獲州領導批示的分值加一倍。
2《黔西南信息(專刊)》單用計5分,綜合、簡訊(含綜合)計3分,獲州領導批示的分值加一倍。
3《黔西南信息(增刊)》單用計30分、綜合計15分,獲州領導批示的分值加一倍。
4、《今日上報信息》被省委辦公廳刊物採用,單用計10分、綜合計5分、簡訊(含綜合)計3分;被中辦採用,單用計30分、綜合計15分、簡訊(含綜合)計10分。
5、《網站信息》被省政府網站採用,單用計5分,綜合計3分;被中國金州網站採用,單用計3分,綜合計2分。由州政府辦進行考核。
6、未按州委辦、州政府辦要求完成專題約稿及信息收集任務的,一次扣10分。
7、信息失實或數據不準確且造成嚴重後果的,每條扣10-50分。
8、遲報、漏報、誤報、瞞報緊急信息的,一次扣10-50分。影響較大的,在全州範圍內通報批評。
9、領導重視不夠,機構網路不健全,人員配備不足,制度不完善的分別扣20分。
10、各縣(市)全年完成調研信息5篇以上,頂效開發區、州直有關部門及中央、省駐州部分單位全年須完成2篇以上調研信息,超報不計分,未完成的扣10分。
11、各縣(市)、頂效開發區、州直有關部門及部分中央、省駐州單位上報緊急類信息不計分,各給予基礎分50分。
第八條考評任務
1、各縣(市)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向州委、州政府報送信息年度任務均為240分。
2、納入考評範圍的州直部門和中央、省駐州部分單位及頂效開發區向州委、州政府報送信息年度任務為120分。
第二章評比表彰
第九條獎項設定
1、信息工作先進單位獎。完成年度報送信息任務的,按縣(市)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州直(含頂效開發區和中央、省駐州部分單位)分值多少分類排序,分設一、二、三等獎。
2、好信息獎。在本年度刊發的信息中,評選質量高的信息,設單項一、二、三等獎。
3、優秀調研信息。在本年度刊發的調研信息中,評選出質量高的調研信息,設單項一、二、三等獎。
4、優秀信息員獎。在完成向州委、州政府報送信息任務的基礎上,擇優評選。對縣(市)黨委辦、政府辦考評分值排前6位、州直單位(含頂效開發區和部分中央、省駐州單位)考評分值排前10位的,均可評1名優秀信息員。每年考評結果以州委辦公室、州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通報,並在全州黨政信息工作會議上進行表彰。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本辦法由州委辦公室、州政府辦公室信息科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的考評辦法即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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