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南

黃景南,原名啟祥,景南為其字。1860年(鹹豐十年)生於廣東新會棠下中心鄉見龍里(後遷中芬里)一個貧苦家庭。有弟妹8人,景南居長,少時就分擔了家庭生活的擔子,在棠下墟販賣坭土燒製成的風爐。由於家中人口多,難以度日,曾先後有兩個妹妹賣給人做婢女。

黃景南,原名啟祥,景南為其字。1860年(鹹豐十年)生於廣東新會棠下中心鄉見龍里(後遷中芬里)一個貧苦家庭。有弟妹8人,景南居長,少時就分擔了家庭生活的擔子,在棠下墟販賣坭土燒製成的風爐。由於家中人口多,難以度日,曾先後有兩個妹妹賣給人做婢女。成年之後,他帶了兩個弟弟出洋,幾經艱險,又得鄉人幫助,才抵達越南堤岸。這裡聚居很多廣東人,他為適應鄉親需要,便以賣雲吞為生。後來稍有積蓄,便在梅山街穗城會館附近,租了一間鋪位,以發莖芽為業,開設"黃祥記"芽菜店,因而得了"豆芽祥"的綽號。他和弟弟起早摸黑,慘澹經營,節衣縮食,克勤克儉,生意日見興旺,積蓄也日見增加。經過一二十年的辛勤創業,黃景南不但打下從商的經濟基礎,而且,由於他在這個法屬殖民地中所見所聞、親身經受,體會到華僑遭到的種種壓迫和欺凌,從而立下了救國救民的志向。
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6月,孫中山從香港出發去南洋為武裝起義籌款,首先到了越南西貢,來到華僑聚居經商的堤岸發表演說。黃景南聽到孫中山講的革命救國道理,覺得很有必要參加革命活動。於是,設法通過華僑商會的頭面人物,接近孫先生,並且接孫先生到店裡住食,從此結識了孫中山。
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冬,孫中山到越南河內建立興中分會。12月抵西堤宣傳革命,組建興中會。黃景南首先加入,成為堤岸參加興中會的第一人。當時,孫中山常到黃祥記店鋪食宿。有一次,孫中山被法國殖民主義者派遣的密探跟蹤,匆忙避入祥記店。黃景南見狀,急中生智,把孫中山藏匿在發豆芽的巨型木桶里,躲過了密探,擺脫了危險。
黃景南經過這次風險,對帝國主義和清廷非常憤恨。他召集會員開會商議,計畫組織一個“鐵血團”回國刺殺清朝政府的官吏。後經反覆商議,有人認為這種做法是無謂犧牲,於事無補,便作罷論。之後,河內興中分會負責人黃隆生到堤岸觀摩,黃景南等決定在堤岸吧逼街12號創設一間“萃武精廬”,推舉劉易初為社長,黃景南為財務會計。黃還捐開辦費一千元購置設備,編撰粵曲、唱詞,印發宣傳資料。同時,又僱請教頭,教練武技,辦成亦文亦武的書報社和武藝館,吸引數百華僑人社,推動各地華僑社團的活動。南圻各省的社團效法堤岸的做法,紛紛設立類似“萃武精廬”的組織。例如檳榔嶼的同僑社、美荻的啟明社、永隆的振明社等等,革命氣氛,風靡一時。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10月,孫中山偕同胡毅生、黎仲實、鄧慕韓等從日本橫濱去越南西堤籌款,在西貢逗留兩日,即去堤岸,受到當地粵閩華僑李曉初、劉易初、黃景南等人歡迎和接待。見此情景,孫中山即提出成立同盟分會,眾舉劉易初為會長,李卓峰為副會長,以劉易初開設在美荻街304號昌記行為通訊機關。分會成立後,會員踴躍捐翰,積極為欽州防城、鎮南關、欽廉上思、河口等四次武裝起義籌集軍餉。孫中山為發動鎮南關起義,曾到越南堤岸同盟分會所在的裕華公司二樓開會,參加會議的會員即席捐了一萬二千多元,其中黃景南個人認捐數額最突出,捐銀三千元。孫中山對此極為感動,曾在自傳中記述此事說:“其出資勇而摯者,安南堤岸之黃景南也。傾其一生之積蓄數乾元,盡獻之軍用,誠難能可貴也。”黃景南為支持革命而捐輸,是有計畫的,持之以恆的。馮自由曾撰文說:黃景南“每日恆以所得投入撲滿中,貯為捐助革命之需,時人間而義之”。文中所說的“撲滿”,即是錢罌的代名詞。錢罌是瓦器,有小孔隙,從隙投入錢銀,塞滿了,將罌打破而取積景之錢銀,以撲滿代名,含雙關之意,即撲滅清廷滿洲貴族之意。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鎮南關起義失敗後,黃景南以西堤同盟分會會計主持會務,負責安置、撫恤失敗後撤退到堤岸的同志。他對革命充滿熱情,對革命同志亦表現真誠的仰慕,儘自己的努力做好各項工作,受到孫中山的讚揚。孫中山每次到堤岸活動時,住到黃祥記店裡,有時幫手灑芽菜,摘芽菜,賣芽菜,顧客不知其身份,把孫先生當作是店裡的伙記。可見孫中山和黃景南交誼很深。
在這期間,黃景南還積極做好宣傳革命的工作。他在堤岸介紹同鄉李長(新會霧山鄉人)加入同盟會,倚為心腹,讓他協助自己進行各項工作。“萃武精廬”印刷的宣傳單,如《揚州十日》、《嘉定三屠》以及有關孫中山發動歷次革命起義和革命黨人英勇犧牲事跡的小冊子,需要郵遞或航運寄送各地,黃景南不辭勞苦,與李長等人積極去完成任務。由於宣傳刊物工作做得好,也就和各地同盟會的機關報刊取得聯繫,互通信息,擴大影響,受到孫中山的稱讚,特派助手前往堤岸對會員進行嘉勉。孫中山每次抵堤岸住宿於黃祥記店時,為了安全,所帶秘密檔案,均委託黃景南保管或遞送。
自粵桂滇三省各地起義失敗後,清廷防範更嚴,對海外華僑社團則通過當地殖民政府加以干涉。同盟會為應付搜查和預防不測,活動需要進一步隱蔽。原先興中會、同盟會都沒有公開活動,堤岸的同盟會即以“萃武精廬”書報社為辦事處,社員即是同盟會員。至此,因“萃武”的名稱顯露,將“萃武精廬”書報社改為“講學社”,旋又將“講學社”改為辦事處。經過對名稱的改變,更適合組織發展的需要,也有利於活動的開展。
1911年(宣統三年)正月間,黃景南接到黃興來函說,即將舉行廣州起義,希望籌款支援軍需。於是立即向各社團辦事處傳達,相約積極籌款,購買軍火,參加起義。黃景南通過會員和一位法國人,購得一批手槍運送去香港同盟會機關;又組織一支有三十餘人參加的選鋒隊(即敢死隊),準備隨時回廣州參加起義因起義總指揮部急需武器彈藥,黃景南和各地黨人籌購的一批武器待發,便決定派自己的兒子黃桓押運,送往香港起義指揮總部。廣州起義的日期最初定在舊曆三月二十日,後因準備不及,推遲至四月初一。但由於情況發生變化,清政府加緊防備,故又提前於三月二十九日。而黃桓押送的武器卻在三月二十六日從西貢港啟航,且船至七洲洋又遇大霧阻滯,耽誤時機,以至該批武器未能及時送到香港轉運廣州為志士使用,而黃桓亦於途中犧牲。黃景南聞訊,痛心疾首,無比哀傷。
黃花岡起義失敗後,西堤同盟會同仁鑒於形勢,感到對過份分散的辦事組織有整頓之必要,推舉負責堤岸會務的黃景南函請胡漢民前來主議。是年6月,胡漢民抵達西堤,召開會議,決定取消各地社團所設的辦事處,統一領導,成立“興仁社”為總辦事處,推舉丘福祥為社長,黃景南任總財政。又鑒於國內各地革命形勢不斷高漲,又以“興仁社”名義組織西堤各界籌餉委員會,派員到各地募捐起義軍餉。在兩個月內,籌款十萬元匯給同盟會總部,應付急需。
是年舊曆八月十九日(公曆10月10日)武昌起義成功,黃景南很受鼓舞,積極四出籌款,短短日子,即募捐得銀20萬元,匯解回香港總部。當時,胡漢民奉電召歸國,黃景南即遣次子俊生隨同回國效勞。胡漢民出任廣東都督後,任黃俊生為通傳代表。黃景南在堤岸被舉為"興仁社"名譽社長兼負責管理財政,實際主持社務。
1912年(民國元年),袁世凱竊國,訊息傳到堤岸,黃景南忿忿不平,曾以“興仁社”名義通電南京孫大總統“慎勿退位”。次年,孫中山發動第二次革命失敗,逃到日本。1914年7月,孫中山在東京組織中華革命黨,再次討伐袁世凱。通電傳到堤岸,黃景南堅決擁護,自己表示加入中華革命黨,還號召越南同志回響,並且積極從事各種聲討袁世凱的宣傳活動。
1915年(民國四年)10月12日,袁世凱恢復帝制,毀滅共和。全國上下一致反對,蔡鍔將軍在雲南起義,組織“護國軍”討袁,各省紛紛回響。12月13日,孫中山致函黃景南等人,宣示機宜,詞語懇切,感人腑肺。全文如下:
“景南、區流、贊臣、諸舟、白刃、松南同志先生鈞鑒逕啟者:自十月十二日帝制實施,祖國前途,頓增黑暗。以先烈手造之共和,轉而為袁氏一家之私產,四億同胞,吞聲咽淚,稍有天良者,莫不以三次革命為良藥。但革命之舉,事屬非常,欲求成功,不能不求以致成功之辦法。癸丑失敗以還,鑒於前車,徵於覆轍,知以往弊害,全在不服從、無統一兩大端。故本黨之立,開宗明義,一就規約,則以心腹與之。至於謬稱同志,實懷野心,陽噓敵愾之詞,陰煽同室之哄。似此徒輩,行等奸邪,苟非自固藩籬,必至紛無頭緒。蓋以軍國大事,必如萬派朝宗,方能風起水涌。維茲要點,夙夜兢兢。兩年以來,漸收良效。凡作百事,先貴有決心。看透亡國即無家可歸之慘,而作毀家紆難之想,然後認定本部所委任或豫函之特派員接洽,事事商酌辦理,則胸有成竹,自不致無所適從。各埠機關,均以此諄諄告誡。區區意見,祈諸兄諒察之。此啟。並頌時祉!孫文。”黃景南接到孫中山的信,深受感動,立即向同志們傳達,並討論辦法,進行宣傳。黃景南積極募款,支援討袁的護國軍。不料,殖民當局禁止反袁,拘捕黃景南。黃景南在獄中,泰然自若,毫不動搖。殖民當局看到華僑群情激忿,礙於輿論壓力,十日後便將黃景南釋放。
1917年(民國六年)9月,孫中山在廣州就任中華民國軍政府海陸軍大元帥。10月17日,委黃景南為西堤籌餉委員。黃景南一如既往,積極開展募捐活動。1920年(民國九年),桂系軍閥把持廣東軍政府,孫中山發起驅莫(榮新)運動。黃景南在堤岸聞訊,立即致電孫中山,準備組織黨人回國,參加驅莫運動。孫中山接到黃景南的電報,覆信黃景南,婉然相勸,信中有云:“執事以僑商急國難,仗劍從軍,義勇可感。惟是人各有能與不能,強不能以為能,必功少而勞多。……執事既為商界翹楚,似不如仍致力於實業,為國家謀建設;所事雖殊,收效則一,固不必攘臂歧踵於赳赳之破壞事業,始云為國也。”然而,黃景南救國心切,沒有聽從孫中山的勸告,組織了一支“華僑義勇隊”,親自率領回國。以花甲之年,不顧遠途跋涉之勞,支援孫中山平亂。是年11月,粵軍收復廣州,驅逐桂系,大功告成,黃景南功成身退,做到進不言祿,退不攀功。他將越南華僑義勇隊安排歸越,而自己則息影於廣州東山,瀟然自得,惟勸勉子侄為革命效力。1923年在廣州病逝,終年63歲。初葬於黃花崗,後遷葬新會旗桿石林埸。國民政府曾立墓碑,以彰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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