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愛國[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巡視員]

黃愛國[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巡視員]

黃愛國,男,漢族,1957年3月出生,湖北江陵人,1973年8月參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7月哈爾濱工業大學機械製造與自動化專業大學本科畢業,2005年7月華中科技大學工業工程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曾任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巡視員。 2017年4月21日,被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3年08月至1977年03月,湖北省江陵縣馬山公社插隊;

1977年03月至1980年07月,湖北省哈爾濱工業大學機械製造與自動化專業學習;

1980年07月至1982年01月,湖北省四川達縣通江機械廠工作;

1982年01月至1983年01月,湖北省國防科工委四川基地工作(正營);

1983年01月至1984年09月,湖北省荊州地區人事局科長(正科);

1984年09月至1985年01月,湖北省荊門市勞動人事局幹部科副科長;

1985年01月至1989年08月,湖北省荊門市勞動人事局辦公室主任;

1989年08月至1991年08月,湖北省荊門市人事局辦公室主任;

1991年08月至1992年03月,湖北省荊門市化工廠副廠長(副縣級);

1992年03月至1994年06月,湖北省荊門市無紡地毯廠廠長;

1994年06月至1996年06月,湖北省荊門市二輕工業局局長(正縣級);

1996年06月至2000年05月,湖北省荊門市二輕工業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0年05月至2001年06月,湖北省荊門市掇刀開發區工委副書記、主任;

2001年06月至2003年07月,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委副書記、區長、政協主席,荊門經濟技術(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其間:2001年—2005年7月在華中科技大學工業工程專業學習);

2003年07月至2003年12月,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委副書記、區長,荊門經濟技術(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往;

2003年12月至2006年11月,中共湖北省沙洋縣委書記;

2006年11月至2007年05月,中共湖北省沙洋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年05月至2007年07月,湖北省荊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沙洋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年07月至2008年08月,湖北省荊門市市長助理、荊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廳級);

2008年08月至2012年01月,湖北省荊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1年11月至2016年05月,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曾任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巡視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5月7日,據湖北省紀委訊息: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巡視員黃愛國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7月27日,據湖北省紀委網站訊息,經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紀委對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巡視員黃愛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黃愛國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占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生產經營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財物的行為涉嫌犯罪。

黃愛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愛國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察廳報請湖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7年4月21日,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巡視員黃愛國(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襄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愛國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黃愛國,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襄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黃愛國利用其擔任荊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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