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升

黃光升

黃光升(1506-1586年),字明舉,號葵峰,明·泉州晉江潘湖垵邊臨漳人。累官戶刑二尚書,是明代一位倡導教育興國尊師重教的政治家、軍事家、法學家、水利學家和歷史學家,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戶部主事海瑞買棺材,別妻子,散童僕,以死上疏,勸說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這班方士的騙術,應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詔命下獄論死。遭迫害入獄。宰相徐階力救海瑞,黃光升則把海瑞上疏比擬兒子罵父,以減輕罪責,並乘機把海瑞留在獄中,營護海瑞甚力(詳見《中國歷史大辭典》第3681頁)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駕崩,穆宗即位,才奏請釋放海瑞出獄。世宗死後獲釋。海瑞隆慶四年曾前往福建晉江潘湖黃光升尚書府拜謁黃光升,以表營護之恩,有潘湖海瑞歇馬廟可證及《中國歷史大辭典》第3681頁有載。其主張和倡導“昔我先皇之有天下也,惟是教學為先”及“師嚴然後道尊,道尊然後民知敬學”的樸素唯物主義進步思想被刻入泉州府學碑。明神宗萬曆帝朱翊鈞特欽賜御匾《尚書允敬承》贈予潘湖臨漳黃光升。

簡介

《福建省晉江潘湖臨漳黃光升營護海瑞甚力》
黃光升(1506-1587年),字明舉,號葵峰,明·泉州晉江潘湖臨漳人。教諭黃綬之子。
黃光升秉性好學,年少時就學於潘湖仁穎書院,精通賦役、理訟、律獄等知識。

黃光昇研究會會旗黃光昇研究會會旗
黃光升陵黃光升陵
黃光升研究會祭祀黃光升研究會祭祀
潘湖八世祖黃光升潘湖八世祖黃光升

力保善類,授俞大猷方略,嚴懲巨貪嚴嵩嚴世蕃父子,營護海瑞甚力,累官至太子少保刑部尚書。公清德以風有廉聲,歸潘湖臨漳家後,居鄉謙退,先世田廬之外少所增拓。郡國守相時造謁,與言國家大計及其平日曆官,厝履以為常。晚與縉紳耆宿為洛杜之游,品茶聊天,稱道而不亂。他閉門自重,論學重踐,摒元虛,大有吾泉文宗歐陽詹之風與儒家孔子、朱熹之范。晚年著書立說於南安葵山董埔,自號“葵峰”。有《四書紀聞》、《讀易私記》、《讀書愚管》、《讀詩蠡測》、《春秋采義》、《歷代紀要》、《昭代典則》、《陶集註解》、《杜律註解》等數百卷藏於家,而《讀易私記》學者宗之。
明·神宗萬曆十五年(1587年)十一月二日(農曆九月初七)卒於潘湖臨漳家中,終年八十一歲。海瑞及聞,悲傷至極,帶病前來奔喪,十天后,於十一月十三日也瘁然卒於南京任上。神宗特遣福建左布政使陳馮孜造墳安葬,贈太子少保,謚恭肅;配留氏、王氏俱贈一品夫人。
《諭祭少保恭肅公》碑文長2米,寬1米,厚0.2米,現存於潘湖臨漳黃光升研究會。
墓在三十二都鐵灶山,舊有石翁仲、虎、馬、羊、馱龜、亭、欽賜祭葬坊在焉。

黃光升華堂匾黃光升華堂匾
尚書黃光升墓.jpg尚書黃光升墓.jpg
尚書黃光升墓志銘.jpg尚書黃光升墓志銘.jpg

生平

明·嘉靖七年(1528年)中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進士,授浙江長興知縣。因“賢聲蔚著”,被調入朝廷任刑部給事中。後因母親吳氏在潘湖去世,回家守制。制滿後,補兵部。居官清介,不事田宅,子孫至無以為衣食。居家杜門,以經史為業。在官嚴誣告、權輕重、詳訟詞、懲奸慝、省佐證。
在朝時曾兩次得罪當政宰相夏言,被逐出朝廷,後任浙江僉事三年。進參議,調任廣東副使,轉任四川參政、廣東按察使、四川布政使等。
在浙江任上,他築海塘,治湖蓄水,疏浚山陰、會稽(今紹興縣)、蕭山、諸暨四縣的水利工程;提倡興學,獎勵知識分子;編寫縣誌,政績顯著。
廣東沿海民眾,有的挾舸入海和夷人互市,時有搶掠。黃光升到廣東後,設立稽查,核驗冊籍,逮捕寇賊,從此不復為患。由於不法官吏侵削,“夷市”課稅入庫只有十分之一,黃光升進行整治,秋毫不染,徵得“夷稅”十減其六,而課入庫銀卻加倍增長。
安南(越南)內部莫正中與莫宏冀兄弟爭立王位,莫正中逃來廣東避難,而安南大臣范子儀藉口迎還莫正中,率兵攻掠欽、廉二州(今廣西欽州縣和合浦、靈山等縣)。總督歐陽必進命黃光升速調東莞、新會二縣守兵,授俞大猷作戰方略,伏兵海島,范氏大敗。隨後,莫宏冀斬范子儀首來獻,納貢如前,明朝廷承認莫宏冀繼承王位。中國與安南邊境恢復安定。
之後,黃光升又討平連岩黎民的叛亂和新會陳文伯剽掠。為長久之計,黃光升又編定廣東全省瑤民的冊籍,因此進官副都御史,督撫四川省。
黃光升 在四川擔任參政、布政使期間,上疏請求停止採辦丹砂、淘金,每年可節省水陸郵費數十萬金,減輕百姓負擔。
世宗崇信道教,篤信方士陶仲文,於嘉靖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1542—1543年)營造大享殿、大高元殿等三殿,急需很多巨木,而這時四川無巨木可供採伐。黃光升不加重百姓負擔,“度郡邑大小,地理之遠近”,使各地合理負擔,還命位尊望高的官吏向當地夷民購買,轉運之費,暫時向其他省份借支,做到不加賦而又順利完成巨木的采供任務,受到世宗嘉獎,拜為兵部侍郎,總制湖北、四川、貴州三省。
又因討平苗民叛亂和招回流民600戶有功,被召入工部任左侍郎。
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四月,升任南京戶部尚書。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南京振武營因總督糧儲侍郎黃懋,官裁軍餉,惹起變亂,黃光升一面疏請恢復軍餉原額,一面及時處理負責處理軍庫主事黃鶚的不法行為,責成司法查覆,使“庫藏為之一清”。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十月,黃光升被召入北京任刑部尚書。時嚴嵩秉政,黃光升在任刑部尚書五年內不與私交,親自審理三大案件:
一是審理薊遼總督侍郎楊選因“失城守”坐死罪,特旨楊妻流放二千里。
二是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嚴世蕃、羅龍文案。御史彈欬嚴嵩之子嚴世蕃在其母喪期內仍放任縱淫,並嚴嵩父子不法事。世宗罷嚴嵩相位,法司判嚴世蕃滴戌雷陽衛(在廣東省),嚴世蕃同他的爪牙羅龍文逃回安徽徽州,經常誹謗朝政,建造園亭,聚眾4000人,氣焰囂張。南京御史林潤得悉這一情況,當即上疏。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世宗詔令逮捕嚴世蕃、羅龍文下獄,並令刑部尚書黃光升、左都御史張永明、大理寺卿張守直審理。黃光升查明嚴世蕃、羅龍文與海寇汪直勾結,聚集亡命之徒,南通倭,北通虜,準備叛亂,疾書上奏。嚴世蕃、羅龍文被處死,籍沒嚴嵩家產,計黃金3萬餘兩,白銀25000餘兩,其他珍寶所值又數百萬。
三是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戶部主事海瑞買棺材,別妻子,散童僕,以死上疏,勸說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這班方士的騙術,應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詔命下獄論死。宰相徐階力救海瑞,黃光升則把海瑞上疏比擬兒子罵父,以減輕罪責,並乘機把海瑞留在獄中,營護海瑞甚力(詳見《中國歷史大辭典》)。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駕崩,穆宗即位,才奏請釋放海瑞出獄。
給事中沈束因向世宗進言,觸犯龍顏,被系詔獄達16年之久。黃光升上疏乞求從寬處理,突然下旨釋放沈束為庶民。廷臣議論紛紛,黃光升有難言苦衷,屢次向徐階表示辭歸之意。徐階一再挽留。
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四月,欽賜馳驛致仕,黃光升趁機辭歸,回故里潘湖埯邊儒林書堂撰志著書。徐階也於隆慶二年(1568年)辭相。
隆慶五年(1571年)四月,黃光升被再起任南京刑部尚書。他力辭不準,只好勉強赴任。
隆慶六年(1572年)十月,高拱指使下屬王時舉論劾。黃光升就此回歸故里潘湖埯邊臨漳小宗。
歸潘湖臨漳家後,居鄉謙退,先世田廬之外少所增拓。郡國守相時造謁,與言國家大計及其平日曆官,厝履以為常。晚與縉紳耆宿為洛杜之游,品茶聊天,稱道而不亂。他閉門自重,論學重踐,摒元虛,大有吾泉文宗歐陽詹之風與儒家孔子、朱熹之范。晚年著書立說於南安葵山董埔,自號“葵峰”。有《四書紀聞》、《讀易私記》、《讀書愚管》、《讀詩蠡測》、《春秋采義》、《歷代紀要》、《昭代典則》、《陶集註解》、《杜律註解》等數百卷藏於家,而《讀易私記》學者宗之。
明·神宗萬曆十五年(1587年)十一月二日(農曆九月初七)卒於潘湖臨漳家中,終年八十一歲。海瑞及聞,悲傷至極,帶病前來奔喪,十天后,於十一月十三日也瘁然卒於南京任上。神宗特遣福建左布政使陳馮孜造墳安葬,贈太子少保,謚恭肅;配留氏、王氏俱贈一品夫人。
《諭祭少保恭肅公》碑文長2米,寬1米,厚0.2米,現存於潘湖臨漳黃光升研究會。
墓在三十二都鐵灶山,舊有石翁仲、虎、馬、羊、馱龜、亭、欽賜祭葬坊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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