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束

沈束

沈束(1514年~1581年),字宗安,號梅岡,浙江會稽(今紹興)人。鄉試第一,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進士。歷仕徽州府推官、禮科給事中。上疏救海瑞,得罪嚴嵩,錮獄十八年,釋放為民。隆慶初,擢南京右通政,以疾辭不赴。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沈束像 沈束像

沈束,字宗安,號梅岡,會稽人。明嘉靖二十三年進士,任禮科給事中,遇權臣嚴嵩當政。大同總兵官周尚文去世,沈束請求給予“恤典”(即朝廷對去世官吏給予追封、贈謚等典例),嚴嵩卻執意阻撓。於是沈束向皇帝上書,直斥嚴嵩身為“今當事之臣,任意予奪,冒濫或悻蒙,忠勤反捐棄,何以鼓士氣,激軍心?”這下惹惱了嘉靖皇帝,不但停了為沈束說好話的聞淵、屠僑二人的俸祿,還將沈束下了詔獄。刑部判處沈束奏事沒有事實根據,罰點錢,廷杖了事,但結果他仍然被關在獄裡。過了一年,有個叫趙貞吉的司業因請求赦免沈束而獲罪,此後就再也沒有人敢站出來替他說話了。直到嚴嵩倒台,沈束在獄中已經被關了十六年。其妻張氏向皇帝上書說:沈束年邁生病的父親,已朝不保夕。過去,因為沈束沒有兒子,由她做主給他娶了一個妾,潘氏。當她與潘氏進京的時候,沈束已經下獄,潘氏死活不改嫁,與她寄居在客店裡,以織布換錢供養沈束。這種日子非常艱難。現在她願代替丈夫坐牢,先讓他回家為父親養老送終,之後再回監獄。這個上書可以說是聲淚俱下,相關部門也替她求請,但嘉靖依然沒有同意赦免沈束。一天,一隻喜鵲在沈束的牢房前歡叫,他說:“難道我這個罪人還有什麼喜事不成?”嘉靖聞聽此話心有所動。這時戶部司務何以尚正上疏論救也被關在詔獄裡的海瑞,喜怒無常的嘉靖將何廷杖下獄,卻出人意料地把沈束放出來了。沈束回到家,其父已經去世了,一個多月後,嘉靖駕崩,新皇帝(穆宗)將其官復原職,沈束以疾不赴,布衣蔬食,終老於家。沈束在獄中總共呆了十八年,不過他並沒閒著,除了苦讀《周易》,著有《周易通解》以外,他還有一種成就。據張岱《陶庵夢憶》的記述,他於讀書之餘練就了一手雕刻的絕活。初時沒有工具,沈束將一塊小鐵片磨得極為鋒利,作為刻刀。偶然得到一根尺把長的楠木,沈束將其做成“文具一,大匣三,小匣七,壁鎖二”,又用棕竹數片做成扇子,其精緻程度,連專業匠人都自嘆不如。後來他的夫人請張岱的曾祖父張元忭給他做墓志銘,拿他做的那些匣子和扇子作為見面禮,張元忭欣然接受,並銘其匣曰:“十九年,中郎節,十八年,給諫匣;節邪匣邪同一轍”;銘其扇曰:“塞外氈,飢可飡(餐)。獄中箑(扇),塵莫乾。前蘇後沈名班班”。用蘇武來做比喻,可見張元忭對沈束的讚嘆。

史籍記載

《明史·卷二百〇九·列傳第九十七·沈束傳》沈束,字宗安,會稽人。父盡,邠州知州。束登嘉靖二十三年進士,除徽州推官,擢禮科給事中。 時大學士嚴嵩擅政。大同總兵官周尚文卒,請恤典,嚴嵩格不予。束言:「尚文為將,忠義自許。曹家莊之役,奇功也。雖晉秩,未醻勛,宜贈封爵延子孫。他如董暘、江瀚,力抗強敵,繼之以死。雖已廟祀,宜賜祭,以彰死事忠。今當事之臣,任意予奪,冒濫或幸蒙,忠勤反捐棄,何以鼓士氣,激軍心?」疏奏,嵩大恚,激帝怒,下吏部都察院議。聞淵、屠僑等言束無他腸,第疎狂當治。帝愈怒,奪淵、僑俸,下束詔獄。已,刑部坐束奏事不實,輸贖還職。特命杖於廷,仍錮詔獄。時束入諫垣未半歲也。逾年,俺答薄都城。司業趙貞吉以請寬束得罪,自是無敢言者。 束系久,衣食屢絕,惟日讀周易為疏解。後同邑沈鍊劾嵩,嵩疑與束同族為報復,令獄吏械其手足。徐階勸,得免。迨嵩去位,束在獄十六年矣,妻張氏上書言:「臣夫家有老親,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尋,朝不計夕。往臣因束無子,為置妾潘氏。比至京師,束已系獄,潘矢志不他適。乃相與寄居旅舍,紡織以供夫衣食。歲月積深,淒楚萬狀。欲歸奉舅,則夫之饘粥無資。欲留養夫,則舅又旦暮待盡。輾轉思維,進退無策。臣願代夫系獄,令夫得送父終年,仍還赴系,實陛下莫大之德也。」法司亦為請,帝終不許。 帝深疾言官,以廷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長系以困之。而日令獄卒奏其語言食息,謂之監帖。或無所得,雖諧語亦以聞。一日,鵲噪於束前,束謾曰:「豈有喜及罪人耶?」卒以奏,帝心動。會戶部司務何以尚疏救主事海瑞,帝大怒,杖之,錮詔獄,而釋束還其家。 束還,父已前卒。束枕塊飲水,佯狂自廢。甫兩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喪除,召為都給事中。鏇擢南京右通政。復辭疾。布衣蔬食,終老於家。束系獄十八年。比出,潘氏猶處子也,然束竟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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