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倬雲

黃倬雲(1865~1950年),字漢卿,號夢周,生於清同治四年(1865年),原姓卓名雲,羅源縣中房鄉滿盾村人,家貧,童年時被縣城老童生黃書欽收為養子。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黃倬雲(1865~1950年),字漢卿,號夢周,生於清同治四年(1865年),原姓卓名雲,羅源縣中房鄉滿盾村人,家貧,童年時被縣城老童生黃書欽收為養子,改姓黃,更名倬雲。

倬雲入嗣後,隨養父受啟蒙教育數年,後在城關一家“元寶”店當學徒、店員。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參與歲考,名列武生員(秀才)第十七名,時年24歲。

主要經歷

翌年,倬雲與同科學友陳某,共赴閩南一帶遊覽佛寺,對佛像雕塑藝術深感興趣,悉心觀摩鑑賞。不久經晉江縣友人介紹,只身前往泉州府(今泉州市)拜師學習雕塑技藝。第二年學成返縣,獨自開設“又日新”泥塑兼紙紮店於城關草橋頭街,遂醉心於泥塑生涯。開業之日,盡將學藝期間泥塑作品陳列店前,供眾品評,引起縣內泥塑者矚目,稱讚其藝術水平堪稱一流。

倬雲泥塑技藝日益精湛,一經過目,一捏就成。宣統二年(1910年)二月初二日,縣署內部舉行“土地”誕,倬雲以生員身份獲準進內參觀,甫近土地祠,遇一艷妝少女,但其貌甚醜,倬雲憑瞬間印象,回店後取泥隨手捏成一尊“醜女”塑像,陳列臨街窗櫥中。不料被過往衙差認得為知縣小姐,馳報於知縣李榮紳。李怒不可遏,以侮謾縣官為由迅責縣學教諭革去倬雲生員“功名”,以便治罪。不料教諭反大加讚賞倬雲藝術天才,毅然出面為之開脫罪責,終使一場“莫須有”罪名不了了之,從此倬雲名聲益彰。倬雲還喜捏閩劇中角色形象,某劇團旦角(人稱“姆大妹”),由於被倬雲捏成塑像而身價倍增。倬雲富有正義感,敢於揭露社會陰暗面。宣統年間(1909~1911年)縣人逢媽祖誕辰,有迎神賽會之舉,知縣及管事者大小頭目均乘機中飽私囊,倬雲深感不滿,即塑一個爬錢孔的群體相,形神俱肖地展現在人們面前,圍觀者無不稱快。

倬雲也精於紙札,縣境所有迎神賽會等各種紙製品,諸如大小“神鬼”、船車轎馬,以至房屋、用具,多由其剪貼而成,活靈活現。

倬雲於泥塑紙札作業之餘,常練習書法,至民國已成為縣城精於隸書的唯一寫手。

倬雲從事泥塑紙札生涯,自清末、民國至新中國初,前後計50年,於1950年11月病故,終年8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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