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紋

鹿紋

商代玉器中最早出現鹿紋,以後各代屢有發展變化,各具時代特徵,其造型豐富多彩,寓意吉祥,套用廣泛,既是深受國人喜愛的裝飾紋樣,更體現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嚮往。

概述

鹿紋鹿紋
鹿是古人心目中的一種瑞獸,有祥瑞之兆。《符瑞志》載:“鹿為純祿獸,王者孝則白鹿見,王者明,惠及下,亦見。”因此古代玉器中鹿紋圖案較多,造型亦千姿百態,豐富多彩。它們或臥,或立,或奔跑于山間綠野,或漫步於林間樹下,皆秀美生動、典雅可愛。尤其是唐宋以後,古人借鹿與祿之諧音,以象徵福祿常在,官運亨通,套用更加廣泛。隨著朝代的更替,人們審美意識的不斷變化,以及琢玉工藝的進步、提高,玉器上鹿的形象日漸豐滿完美,畫面內涵也更加豐富,充分表達了人們嚮往美好、吉祥之意趣。對歷代鹿紋圖案進行探討和研究,既可以使我們了解鹿紋的發展、演變過程,也可以為包括古玉在內的鑑定、斷代提供一個依據
從目前考古資料看,史前玉器中動物紋較為少見,僅在紅山文化和良渚文化中發現了一些形制簡單的動物形象,如龜、魚等。直至商代晚期,玉器上的動物造型才逐漸豐富起來,張口露齒的虎,縮頭縮尾的龜,溫靜可愛的鹿,雖然形象拙樸,但線條簡潔生動,反映了當時的琢玉技術已經能夠在堅硬的玉器上雕琢出複雜的動物形象。

演變

造型模式化是商代玉器上鹿紋的重要特點。這一時期的玉鹿造型簡單,以片狀體居多,圓雕物少,最大的8厘米左右,一般在3~4厘米,常呈短腿直立回首狀。琢玉工匠刻意突出鹿角、耳以及眼睛,其它部位則一帶而過,僅具其形。如鹿角主要有以下幾種:一種沒有角,一種為三歧形角,另有一種是雙角對分,或對稱或不對稱。眼睛可分為小圓眼、臣字眼、菱形眼、橄欖形眼等,而且大都是由陰線刻畫而成。軀體上多無紋飾,有的只有幾條陰刻線作為分界線,把軀體和四肢分開。穿孔多在頸部、臀部,可供佩戴。1991年山東滕縣前掌大商代墓葬出土的玉鹿,高5.4厘米,寬4.3厘米,厚0.5厘米。兩面平雕,紋飾相同,兩角枝杈突出,作回首狀,翹首圓眼,上下頜、鼻、嘴分明,頸間有渦紋,圓臀小尾,後腿略彎,頸間有一穿孔,兼具寫實、誇張之美(圖一)。

鹿紋鹿紋

周代玉鹿也多為片狀,光素無紋,僅有幾條簡潔的輪廓線,一般比商代的略大。有回首、前視、伏臥、站立等各種造型,氣宇昂然,姿態優美,刀鋒爽健,磨工細膩。鹿大耳、大眼,角的分杈像小樹一樣直立頭頂,有對稱、不對稱兩種,其中不對稱的長角相對較多。足粗蹄大,大多是半蹄狀,整個軀體顯得較肥壯。但其身體與樹形長角相比,常有頭重腳輕的感覺。穿孔也多在頸部、臀部。1974年陝西省寶雞市茹家莊出土兩隻玉鹿,一昂首前視,一回首顧盼,皆紋飾簡潔,形態逼真,栩栩如生(圖二)。同時有很多周代的玉鹿表面光潔度非常強,像水銀一樣,被稱為“水銀光”。

鹿紋鹿紋

戰國時期的玉鹿可以分為立式、跪式兩種,其中立式較多,造型簡練逼真。與西周的玉鹿相比,有以下特點:1、以單角者多見,出現了分杈大獨角,枝杈後彎到臀部,角枝比西周粗壯。2、足部結構明顯,特別是蹄尖近似牛蹄。3、眼形最具代表性的是一種眼梢向上挑的圓眼,是採用斜挖壓磨的技法雕刻的,這種方法使眼珠凸出,很有神采,為戰國時期獨有的典型特點。4、頸部細長,常用短細的陰線表現細毛,身體較前代稍瘦,顯得瘦長而苗條,軀體上出現了小的圓圈紋,紋飾較前代更加寫意化。戰國晚期出現了新的造型——奔鹿,這是鹿紋演變的一個轉折點。這種經過刻意美化的奔鹿,姿態生動,清新活潑,一改前代呆板的程式化造型,為後來的玉鹿裝飾奠定了基礎。
漢代的玉鹿很少見,大多呈奔跑狀,特別是誇張的四肢和奔跑姿態有很強的藝術感,在畫像磚上經常可以看到這種奔鹿的形象。與前代相比,漢代玉鹿頸部、腿部瘦長,展示給人以善跳、適跑的形態。軀體上大多出現梅花點,還有的軀體上出現刻紋以及簡單的飛翼,紋飾生動自然,饒有生氣。飛翼在周代就有發現,但這種圖案化布局到了漢代才真正出現。
南北朝時期玉器上的鹿紋不多見,主要有兩種,一種作奔跑狀,一種作伏臥狀。鹿的四肢細長,前後直伸拉得很平,短尾、雙角用弧形線刻劃,線條柔中帶剛,用細小的圓圈作身上的斑點,即可密又可疏。身上的飛翼短小,有單線和雙線兩種。紋飾上出現了鳥狀的單勾、雙勾雲紋,大多採用淺線刻技法刻在鹿的腳下,以加強奔鹿的速度感。這一時期的鹿角以一線相連,頭頸連線處飾細毛,軀幹上圓圈較密,增加了其美感。
到了唐代,玉器的現實主義風格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面向自然,取材生活,開創了玉雕藝術世俗化、玩賞化、多樣化、寫實化的嶄新風貌。《論語》言:“人有命有祿,命者富貴貧賤也,祿者盛衰興替也。”因為“鹿”與“祿”同音,凡是與爵祿有關的圖案,都以鹿為代表,因此這一時期以鹿為題材的掛件很多。
唐代鹿紋的雕刻技法比以前大為豐富,既有深刀挖地的淺浮雕,也有精細的淺刻,極大地加強了鹿紋的藝術表現力。從造型上看,唐代玉鹿的頭頸較長,形態優美,以匍匐狀的較多,奔鹿造型不太多見。角多為單面勾雲形和單杈形。眼睛多數用較短的陰線雕刻,分為菱形眼、三角形眼、六條線組成的獸類眼、方形的圓圈眼、圓點眼和滴水眼等。另外出現了一種腫骨鹿的造型。
唐代玉鹿承上啟下,在造型、技法方面有繼承也有創新,所以在玉器史上具有轉折點的重要地位。其主要特點是:1、分杈獨角,角形與龍角相似,為長腳的勾雲角。2、眼形有多種。3、鹿的臉部講究寫實,額、鼻、腮部結構分明。4、體態豐滿,四肢細長,且彎度很大。5、紋飾、線條運用粗細結合的辦法,粗線條表示輪廓線,用細密的短線表示體毛,刻法能達其意,運用也頗嫻熟。6、腫骨鹿的角呈花朵形,造型以匍匐狀為多,姿態有回首、前視、縮頸三種,這是唐代玉鹿的特殊風格。北京故宮博物院所藏唐代青玉臥鹿,高2.8厘米,長4.4厘米,寬1.8厘米(圖三)。
宋代玉鹿基本上沿襲了唐代風格,但沒有唐代的豐滿,而是體態苗條,形象古樸有餘,矯健不足。有立體圓雕,也有片狀掛飾,特別是帶飾板上的鹿紋在宋代較為盛行。造型以腫骨鹿為多,角大多為扇形,上有陰刻線,尖端見鋒,背部有用短的陰刻線勾勒的體毛紋,其刻紋比唐代稍粗,排列也不整齊。眼形有兩種:菱形眼和小圓圈眼。腿部雖細長,但彎曲度比唐代小。腹部、腿部以簡單的陰刻線劃分,頸部、頭部連線處有陰刻線。有穿孔,孔洞自上而下直穿背部,為圓角長方形,跟唐代相似。北宋青玉臥鹿,高6.5厘米,長10.6厘米,厚2.2厘米,1962年北京師範大學施工時出土,現藏首都博物館(圖四)。
遼金玉鹿雖受宋代文化的影響,但也具有鮮明的時代風格和民族特色。這一時期的雕琢手法和技術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雕琢技術配合深層立體鏤雕,突出了器物的立體感。加之遼金時尚狩獵,有春日捕鵝、秋天獵鹿的習俗,玉器上出現了山林熊鹿的題材,稱“春水”、“秋山”。畫面多為鏤雕在山岩林中的鹿,輔以芝草,分層透雕而成,鹿與樹木相互掩映,具有強烈的現實生活意境和淳樸濃郁的北國情調(圖五)。
元代玉鹿與宋代纖細秀麗的風格迥然不同,比較講究作品的氣韻和粗放性,不追求細部的刻畫,頗具元人健壯豪邁之氣魄。最突出的技法是重刀雕刻,刻痕較深,把鹿的頭、頸、軀幹、四肢隔離開來。一般一件器物上重刀很多,刀紋很深,這是元代不同於其它朝代的特殊技法,目的是使主體富有立體感。鹿角為長角單面勾雲紋。元代鹿紋的另一特點是用短小的陽刻線來代替輪廓線,除主紋飾外,輔助紋飾也有重刀,而且出現了新的雕刻技法——深層雕。最具代表性的器物是爐頂,即器蓋,雕刻技法採用透空雕、深層雕,紋飾有描寫山林中的動物,及山村、樹木、花草等,雕刻風格粗獷,是宋元以來的新品種。河北省民俗博物館收藏的元代玉鶴鹿紋爐頂,長2.7厘米,寬1.6厘米,高3.1厘米,玉色青白,採用多層鏤雕技法。柞樹下鏤雕一對回首對視的鹿、鶴,鹿身圓潤,四條腿採用重刀鏤雕,纖細有力,鶴身用短直陰刻線表示羽毛。平底,底部有4個穿孔(圖六)。在古人心目中,鹿是一種仁獸,鶴也是一種可以運載人們升天成仙的瑞鳥,且鶴鹿的壽命較長,所以古人常把鹿和鶴連在一起,取“鶴鹿同春”,寓長壽吉祥。
明代玉鹿基本為兩種:一種為圓雕,往往與壽星、山石雕在一起,作為擺件;另一種是帶板的飾件,圖案多為花草、松樹、山石等。鹿的形象以伏臥為多,佩飾品中的則多為站立狀。這一時期玉鹿形象上最突出的是長耳,像兔子的耳朵,有的有角,有的無角,長頸,身軀苗條瘦長,眼形以菱形為多,四肢很細,步行慢踱。到了明代晚期,鹿蹄演變成“人”形蹄,身上常以“米”字紋代替梅花鹿的花斑,同時還有“木”字紋、雙橫線紋。
明代玉鹿無論是圓雕、平面雕,還是淺浮雕、深雕,都是只求鹿之形,不求鹿之動,所以刻畫草率、粗糙,布局雖然繁複,但地子打磨不平整,所以在很多地方出現線條兩側崩裂和毛道的現象,是無法和唐代的精細相比的(圖七)。
清代玉器中的動物形象較多,題材廣泛,均採用寫實手法。每件作品不但碾磨光潤,注意了整體的比例、起伏、結構和動態,同時還十分強調細部的具體刻畫,具有簡潔明快的藝術風貌,體現出一種強烈的質感美和造型美。玉鹿的眼睛跟前代不同,有的是菱形眼,有的是圓圈眼,但都是以陽紋突出眼睛。身上的紋飾用梅花點、圓點及斜的短陽刻線來表示,“木”字紋不見,刀深且寬,排列整齊。有的圓雕玉鹿背脊兩側有極細且排列整齊的紋線,腹部則不加紋飾。有的臥鹿身上還附飾有蝙蝠的造型,以突出表現福祿同在的吉祥寓意(圖八)。

人類始祖鹿說

不同的人類始祖說

鹿紋鹿紋
不同氣候的不同需要產生了不同的生活方式,因而在生活方式中產生了不同的宗教信仰。薩滿教認為,人類的始祖是植物或動物,甚至是半人半獸的怪物。在世界誕生神話中,大型食草動物是一個不衰的主題,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可辨岩畫中即已屢屢出現。甘青地區經歷了馬家窯文化繁榮的彩陶齊家文化經濟水平的衰退,進入卡約文化以後,不僅僅完成了經濟形態的轉變,而且導致了人類勞動對象的變遷。在這一轉變過程中,主宰農業豐歉的“司雨”蛙神在人類生活中不能再為人們提供做出抉擇的方向和力量。隨著人類逐水草而居的遊牧經濟的發展,使人類在本質上降低了自己在自然界的位置,希望自己有野生動物一樣的體魄與自由。

青海彩陶—— 鹿是人類母性祖先的反映

青海地區卡約文化彩陶中動物造型以鹿紋最為常見。鹿之崇拜古已有之,天鹿“純靈之獸,五色光耀洞明”,白鹿“王者廉明,恩惠及於王臣下與百姓,白鹿則至。”無論天鹿或白鹿都是歷史時期人類對其始祖的美化現象。在卡約文化彩陶及骨管中鹿之形象是古代圖騰禁忌的實物藝術反映。卡約文化中彩陶上的鹿紋多為佇立狀,其鹿角多用誇張的藝術手法繪製。從器物的立面觀看單鹿成排,俯視則是群鹿圍繞罐口,很顯然,罐之口沿“大圓是母性的象徵,是吞噬與再生的表現。”是用直觀與模擬的藝術手法表現出的太陽。太陽之崇拜是一個不衰的主題,是中國遠古文明乃至世界文明的突出特點,是古人定四時,主陰陽的出發點。太陽崇拜貫穿了人類歷史的各個角落,在卡約文化的陶罐上,以罐口為陽,與之對應的是陰即鹿。以鹿為陰性,在古代岩畫中屢有發現,以鹿為陰已是不爭的事實。在古代薩滿教與岩畫的聯繫研究中,在民族學材料中鹿亦是以“陰”“女性”出現的,認為鹿是人類的母性祖先。

青海湟源銅杖首—— 人類崇拜的生殖聖物

以鹿為陰,為女性大神,在卡約文化的小飾物上表現得淋漓盡致, 在青海湟源大華中莊出土的一件卡約文化中莊類型的銅杖首中,上設有母子鹿與一狼造型,子鹿在母鹿腹下吃奶,母鹿聳肩、弓腿、豎耳成威嚇狀。“在圖騰崇拜盛行時代,人們把圖騰視為本群體的血緣親屬或祖先,並用‘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親屬稱謂稱呼他們。”在動物崇拜中,人們認為動物有著神聖的威力,他們是人類的始祖,保護人類的繁衍生息。這主要是在思維基礎上,人類在艱苦的生存環境下,迫於自然的壓力,還不能區分人類與自然界動物群體的差異,把人類血親關係轉嫁到動物身上,認為一旦和動物結成親屬,就會取得這些親屬的超自然的威力,於是人和動物神就結為一體。在此銅杖首所反映的圖騰化身信仰,顯現人類崇尚生育的模擬巫術神器,婦女若要生育,就必須接觸、目視圖騰或圖騰象徵物。這件銅杖上的母子鹿即是先民由鹿為“陰”性發展而出的生殖聖物,人類只有膜拜“母鹿大神”就能繁殖後代,這種對婦女懷孕有關的超自然神力在澳大利亞土著人群中亦有反映,澳大利亞的阿蘭大人認為是圖騰祖先把“嬰兒魂”或“嬰兒胚胎”遺留在某些物體上,婦女膜拜該圖騰祖先,嬰兒魂或嬰兒胚胎進入母體才致懷孕。在中國史籍中對這種感生生育更是舉不勝舉,如華胥履大人跡而生庖犧,女節夢接意感大星如虹生少皞等,其實質是有意或無意接觸到自己的圖騰神而孕育。對鹿之崇拜轉化為生殖女神這是符合原始宗教發展規律的。

青海原始鹿紋——鹿角是王權象徵的記錄

鹿作為卡約文化時期人類崇拜的神靈,其本質是善的,是保護人類的母系祖先,子鹿正是嗷嗷待哺的人類新生兒的代表,其反映的是人類得到神靈的庇護,安然無恙。狼是惡的代表,是黑暗的象徵。在鹿與狼的對立鬥爭中,一邊代表善良與光明,一邊代表邪惡與黑暗。雖然狼齜牙咧嘴,形象猙獰,但作為人類保護神的鹿卻絲毫沒有被嚇倒,小鹿(指代孕育中的兒童)依然安詳吃奶。這正是中國俗語“邪不壓正”思想在古代先民意識形態上的反映。

那么為什麼善與惡的對立會在同一器物上表現呢?從辯證的觀點看,在對立之中又蘊藏著統一,鹿與狼對立與統一的表現正是孕婦保護兒童與黑暗進行鬥爭的實物例證,經過與惡鬥爭的洗禮,才能孕育出健壯的小孩,以保護人類的繁衍。在這個鬥爭中,善戰勝了惡,人類得以繼續生存。

人類以鹿為神,為人神的結合體,具有超自然的威力。那么芸芸眾生中,凶禽猛獸、雪山洪水,人類緣何鍾情於鹿之信仰呢?對鹿的崇拜的認識,主要有兩點:首先是鹿有其他動物無與倫比的奔跑能力;其次,作為鹿唯一的抵禦猛獸的能力表現在鹿角上。因而,在此時期,無論是在陶器、骨管、飾件及岩畫上的鹿的形象都採用誇張的繪製手法表現鹿角,從鹿的總體造型觀之,大都為頸重而腳輕。在原始社會,無論是在狩獵階段還是畜牧階段,或是在部落衝突中,善跑者總是具有優越的條件,尤其是在畜牧階段,畜群的管理與保護,都需要強健的雙腿,因而善於奔跑的鹿便具備了神的威力,人類嚮往自己也能像鹿一樣可隨處遷徙,不受自然條件的限制。在卡約文化時期,由於畜牧業的發展,人類勞動條件的艱苦加上長期奔波,產生對其崇拜是顯而易見的。同時鹿角之堅固已足以刺穿狼的腹腔,因而,在自然條件下,健康、強壯的鹿很少成為狼之獵物。在卡約文化中,鹿角紋樣繁多,其形狀有寫實性的,亦有變形的鹿角,從鹿角的發展演化看,人們對鹿之崇拜,演變到僅僅繪出一個折線紋樣來代替鹿角。對鹿角強健的嚮往,一直沿用至春秋時期,在南方楚墓中多以鹿角作為禮器而殉葬,以至於鹿角後來演變成王權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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