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髓型急性放射病

骨髓型急性放射病,又稱造血型急性放射病是以骨髓造血組織損傷為基本病變,以白細胞數減少、感染、出血等為主要臨床表現,具有典型階段性病程的急性放射病。按其病情的嚴重程度,又分為輕、中、重和極重四度。

概述

骨髓型急性放射病,又稱造血型急性放射病是以骨髓造血組織損傷為基本病變,以白細胞數減少、感染、出血等為主要臨床表現,具有典型階段性病程的急性放射病。按其病情的嚴重程度,又分為輕、中、重和極重四度。

病因

大劑量具有穿透性的高頻電滋波(如X和γ射線)或高線能轉換(高LET)的中子引起,也可由亞原子粒子形成的帶正、負電荷的粒子(如α和β粒子)引起。在戰時,核武器可殺傷大量人群。平時,放射事故照射可引起急性或亞急性放射病及皮膚損傷。接受放射線者不注意防護,長期受照於超過劑量限值的射線,也可得慢性放射病。受損傷的主要是細胞,細胞受損傷後器官組織喪失功能,出現臨床症狀,造成放射病。組織受損的輕重取決於放射線劑量大小、受損傷的細胞多少、範圍和受照部位的器官和組織的重要與否。一般認為,放射的直接損傷表現為細胞的死亡,不能再增殖新的組織,抵抗力降低,血管破裂出血,組織崩潰,出、凝血時間延長等。放射的間接損傷可以引發腫瘤、白血病,壽命縮短,反覆感染,發生貧血和潰瘍等。放射的局部損傷可在受照後幾個月或幾年後才出現。全身性疾病只有在機體內幾個器官組織受損或全身受照時才發生。

治療方案

根據病情程度和各期不同特點,儘早採取中西醫綜合治療措施。

骨髓型急性放射病的治療原則:

1、輕度:一般不需特殊治療,可採取對症處理,加強營養,注意休息對症狀較重或早期淋巴細胞數較低者,必須住院嚴密觀察和給予妥善治療。

2、中度和重度:根據病情採取不同的保護性隔離措施,並針對各期不同臨床表現,制定相應的治療方案。

初期:鎮靜、脫敏止吐、調節神經功能、改善微循環障礙,儘早使用抗輻射藥物。

假愈期:有指征地(白細胞總數低於3.0×109/L,皮膚黏膜出血)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主要針對革蘭氏陽性細菌,預防出血,保護造血功能。當白細胞總數低於2.0×109/L、血小板數低於50×109/L時,及早使用造血生長因子(rhG-CSF/rhGM-CSF)也可輸注經γ線15-25Gy照射的新鮮全血或血小板懸液。

極期:根據細菌學檢查或對感染源的估計,積極採取有效的抗感染措施(特別注意針對革蘭氏陰性細菌)。消毒隔離措施要嚴密,根據需要和可能使用層流潔淨病室。控制出血,減輕造血損傷,輸注經γ線15-25Gy照射的新鮮全血或血小板懸液。糾正水電解質紊亂。注意防止肺水腫。

恢復期:強壯治療,促進恢復。

3、極重度:可參考重度的治療原則。但要特別注意儘早採取抗感染、抗出血等措施。及早使用造血生長因子。注意糾正水電解質紊亂,可保留Hickman導管插管,持續輸液,積極緩解胃腸和神經系統症狀,注意防治腸套迭。在大劑量套用抗菌藥物的同時,要注意黴菌和病毒感染的防治。一般對受照9Gy以上的病人,有人類白細胞抗原(HLA)相合的合適供者時,可考慮同種骨髓移植,注意抗宿主病的防治。

預防

長期脫離射線工作,注意可能發生的遠期效應,並予以相應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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