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梳勝

馮梳勝

馮梳勝,男,1951年2月出生,中山市人,在職大專學歷,1969年2月參加工作,196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4年9月1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2月6日,廣東省檢察院依法對馮梳勝立案偵查。2018年1月,廣東省高院對中山市委原常委、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原黨委書記馮梳勝貪污、受賄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69年2月後陸軍第41軍121師炮兵團二營戰士、排長,

1975年6月後任陸軍第41軍121師炮兵團後勤處參謀,

1976年9月後在桂林陸軍學院學習,

1979年10月後任陸軍第41軍121師炮兵團後勤處副處長、處長,

1984年12月後任陸軍第41軍後勤部戰勤處處長,

1988年7月後任陸軍第41集團軍後勤部副部長,

1990年9月後任陸軍第41集團軍後勤部部長,

1997年3月後任中山火炬開發區領導組副組長、黨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副廳級),

2000年3月後任火炬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3年12月後任火炬開發區黨委書記,

2004年3月任中山市委常委兼火炬開發區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9月1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5年2月6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廣東省中山市委原常委、中山火炬開發區原黨委書記馮梳勝(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一審結果

2017年5月,江門中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6年,馮提起抗訴。

終審判決

2018年1月,廣東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鑒於馮梳勝的家屬繳清了本案中中山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對春暉公司所決定追繳的稅款及滯納金,挽回了國家損失,故對馮梳勝可酌情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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