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金庫

馬金庫

20歲的搬運工馬金庫被指控因不滿尹女士讓他幫忙照看孩子,持斧子將她及其2歲兒子砍死。2012年3月1日,馬金庫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死者家屬手舉遺像,極度悲憤,但馬金庫滿不在乎,甚至面帶笑容。他稱早已輕生,只求法院速判他死刑。

基本信息

簡介

馬金庫馬金庫

馬金庫1991年出生,是黑龍江省人。案發前在朝陽區的一家商貿公司當搬運工。馬金庫被指控因不滿尹女士讓他幫忙照看孩子,持斧子將她及其2歲兒子砍死。

砍人案件

因瑣事起爭執掄斧猛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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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金庫說,他與尹女士並無矛盾。2011年5月22日是一個周日,他本想睡懶覺,結果早晨6點多就被老闆叫起來卸貨。“我平時沒那么大氣,那天不知道怎么,就是特別生氣。”上午8點多,他來到公司廚房,往一鍋粥里放了二三十片安眠藥。“我想大家吃完都會想睡覺,就不用幹活了。”約一個小時後,老闆和幾個員工都出現頭暈、噁心等症狀,遂去就醫。
馬金庫說,到了晚上他想睡覺,可正在洗衣服的尹女士又讓他修電燈,又讓他哄孩子。“我當時特別來氣,說不願意哄。她說你是打工的,讓你哄你就哄。”兩人先是爭吵,後來就你推我、我推你地動起手來。“我抄起牆角的斧子向她頭上砸過去,想教育教育她就完事了”。他說,沒想到尹女士抱著孩子喊:“殺人了,救命啊”,孩子也在哭,“我當時害怕了,就下了死手。”
殺人後現學駕駛飆車逃離
馬金庫說,當時黑燈瞎火的,他閉著眼睛砍了約20下,母子倆都沒聲了,斧子也砍斷了。因怕同事出來看到,他把尹女士向另一個院子拖,其間他聽到尹女士重複說:“為什麼?”“我說我哪知道為什麼啊,我腿都打戰了,我這輩子都毀了。”馬金庫將尹女士拽到一個貨車底下,之後想發動貨車將尹女士軋死,但因不會開車而放棄。他隨後向宿舍走,看到尹女士的兒子時,他將孩子拎起來扔到一間倉庫里。換完衣服,他到公司辦公室、老闆及尹女士的房間盜竊了3000餘元錢、手機、銀行卡等財物。之後,他開著老闆的別克轎車離開。
馬金庫說,“我不會開車,是現學的”。他一直向老家的方向開,在高速上他還和別人玩飆車,“沒玩明白,撞到護欄上了”。之後他丟下別克車,花2000餘元打車到了黑龍江五常市。他想回家看看親朋好友,然後自殺,但翌日下午就被警方抓獲。

庭審求死

公訴人稱,馬金庫經鑑定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且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無任何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應該嚴懲,判處死刑
馬金庫的辯護律師則提出,馬金庫幼年父母離異,跟隨父親生活。4歲時父親因殺人被判死刑,馬金庫遭受過後母虐待。這些非同常人的遭遇造成了他的人格缺陷和偏激性格,也使其人生觀偏離了常態。雖然鑑定顯示馬金庫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但希望法院考慮他的成長經歷對他判刑時留有餘地。馬金庫放棄了自我辯護。對於童年,他不願多談,只說小時候的經歷讓他經常失眠,他自幼就有輕生念頭。公訴人認為,馬金庫當庭對其行為漠不關心,漠視他人生命權利,甚至有藐視法庭的表現,不足以輕判。
整個庭審過程,馬金庫都沒有向死者及死者家屬表達任何歉意和悔意。最後陳述時,他說:“我希望法官能儘快判決本人死刑立即執行,謝謝!”並向法官鞠躬。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案件評論

著名時評人夜傷鷹俞小明認為,馬金庫因瑣事起爭執掄斧殺人案,悲劇在於中國社會目前工會有名無實。如果中國的工會制度健全,勞工能夠選出代表工人利益的工會代表,且任何一家企業都必須有工會組織存在的話,那么就不存在因為一句“你是打工的就必須帶孩子”導致馬金庫激動殺人。
目前中國的民營企業問題很多,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其福利待遇低,工作時間長,無工會組織,職業病泛濫,以及用人單位剋扣員工工資情況時有發生,導致企業員工和用人單位的上層利益集團產生了巨大分析,本案就是一個很典型的案例,90後血氣方剛,因為看不慣老闆的所作所為,導致悲情殺人。
夜傷鷹認為,很多時候人在特定的條件下會產生很多負面情緒,比如態度一直很好的老實人面對長時間堵車,他甚至可能會出來罵人,人在一切閉塞壓抑的環境下會有一個釋放自己能量的情況發生。
馬金庫在受到凌晨6點起床搬運磚石,加上要求被管小孩的情況下做出非理智事情可以被筆者理解,因為他有兩個閉塞壓抑的條件發生,第一:六點是人的睡眠期,讓一個勞工在寒冬臘月里起床,是不是強人所難,如果你被人在大半夜吵醒,你是不是會罵人甚至動人打人。第二:管小孩不是你的本職工作,你被強迫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是否會和別人爭執。根據這兩點情況,馬金庫罵人,打人都沒有任何錯,錯在他出手太重,違背了法律底線成了故意殺人。
此案其實完全可以避免,首先用人單位如果平時對員工更加人性化點那么至少不會發生此類杯具,其次中國的工會組織此時發揮了什麼作用,有人說中國的工會就是辦文藝晚會來的,起不了實質作用,那么像這樣的企業連工會都沒有,更哪來的文藝晚會,我們工人無法享受工會賦予我們的權利的時候,難道連一場文藝晚會企業都搞不起嗎,正是員工長期間的壓抑加上老闆的剝削才導致90後殺人。
當被害人家屬要求法官判馬金庫死刑的時候,我想起了一個德國人的故事,一個德國青年在中國遇到劫匪,最後青年死在中國。他的媽媽來到中國,知道那些殺人嫌疑犯同樣都是青年,且都是留守兒童,於是這位媽媽就要求法院不要判他們死刑,他說自己的孩子已經死了沒有任何意義,他希望法院能給這些孩子一個機會,她也將幫助中國那些貧困地區的孩子能夠過上幸福的生活為己任,這就是中國被害人家屬和外國被害人家屬的區別所在。
當這起事件發生以後,我們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社會主義國家員工的福利在那些小企業主的眼裡,竟然豬狗不如,連睡覺都不能安生,相比中國每年有多少員工被職業病奪取生命,這些企業主是否應該承擔罪責,可是我們看到目前中國的法律沒有硬性規定,這實在是太可悲了。
最後,也希望給那些為富不仁的企業家提一個醒,三十年的改革開放走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不是你認為的資本家就應該剝削勞工,中國的憲法規定了工人是世界上最可愛,代表先進力的群體,請那些小企業主自重,不要拿自己的道德滑坡來違反我國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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