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術比賽

馬術比賽

馬術比賽,1900的奧運會上首次亮相,接著出現在1912年的奧運會上。包括三項賽事:障礙賽、花樣騎術和綜合全能馬術賽。

基本信息

概述

馬術在1900的奧運會上首次亮相,接著出現在1912年的奧運會上。

馬術比賽馬術比賽

過去,三日賽 (又稱綜合全能馬術賽)的參賽權僅僅局限于軍官。儘管障礙賽和花樣騎術是對平民開放的,但是一直到1948年只有很少數的平民騎手參加比賽。在那時,現代體育事業已經在飛速發展了,但是只有相對很少的運動員參加國際性的比賽。運動員們彼此還有和裁判都很熟悉,而且他們也接受當時簡單規則在當地的種種變化。隨著馬術加入到奧運會中,這三項賽事國際認證的規則的基本性變得更為顯著。在1921年5月,來自10個國家的馬術組織的代表在瑞士的洛桑會晤,共同磋商建立國際馬術協會

馬術比賽包括三項賽事:障礙賽花樣騎術和綜合全能馬術賽(三日賽)。

奧運會馬術比賽規則

參賽權

馬術運動是少有的幾個男女同場競技的奧林匹克運動項目之一。共有三輪比賽,每輪中參賽的選手和他的馬要表演一系列不同的動作,以檢驗騎馬者對馬的控制水平。每輪中參賽選手表演一套動作,而裁判組根據運動員的表現給他打分。在個人比賽中,得分最高的運動員獲勝;團體比 賽
時是根據第一輪比賽結束時每隊成績最高的三名運動員成績之和即為該隊的成績。

三輪比賽

大獎(Grand prix)

第一輪是大獎比賽,同時也是團體的比賽。運動員所作的是規定的一套馬術動作,包括象鏇轉,小步跑等。並採用不同的步伐:走,小步跑和慢跑。

大獎專項(Grand prix special)

首輪表現最好的前25名隊員進入第二輪的比賽—大獎專項,這是第一輪比賽的更短更集中的版本。而這次的前15名進入下一輪第三輪即決賽的比賽。

自由式表演

在決賽的自由式表演比賽階段,運動員不是作規定的馬術動作,而是表演一套他們自己設計的比賽舞蹈動作,和著他們自己選定的舞蹈音樂。這輪比賽可以包含第一輪的動作。

裁判

馬術一共有五名裁判,坐在圓形競技場的四周,評估運動員的表現給打出0(未出場)到10(優秀)不等的分數。有些難度較大的動作的得分是要加倍的。在給總分時裁判同時還會考慮表演的總體美學水平,包括:馬的步伐,動作和恭順程度以及運動員的騎姿等。

騎手

當裁判給騎手打分時,一條很重要的是騎手的每一個動作都做到自然不費力氣。騎手的腰部和髖部應該保持平衡,上體自然,放鬆且直立。雙手放低接近,但相互不接觸也不觸及馬。大腿和小腿連貫且向下伸直。拇指向上,而手臂和關節靠近身體。騎手只能用施壓和接觸的方法控制馬,而不許吆喝和喊叫,否則將受到很高的罰分。

對馬的要求

在評判馬時,馬的態度至關重要。馬應該表現的高興和警覺,耳朵向上直立或略向後,頭部穩定,尾部輕擺。尾巴來回搖動,頭搖晃,耳朵向後附的馬則認為是處於緊張和抵抗狀態。十分重要的是,馬必須願意聽從騎手的指揮。馬應該時刻處於馬嚼子的控制之下,也就是頭部直立,頸部向上彎曲,表明處於馬嚼子的控制之中。馬怎樣完成直線和曲線運動也很重要。而且後腿應該與前腿走相同的路線。身體要直,或彎向它所走的弧線。馬所走的圓和步伐之間的轉換要圓滑,而且在轉換步伐後馬應該很快適應新的節奏。在比賽開始前騎手將有幾分鐘時間來使自己的馬適應場地。裁判的哨聲響後運動員要從標有A的地方入場進入場地的中心,在X處行禮。馬此時應該靜止,整個身體直立。

其他規則

只有在第三輪的決賽階段時間才是個因素,此時每個騎手有六分鐘的時間來表演。而5分鐘結束時會有警示鈴。如果兩個隊的比分相同,則通過比較兩隊中第三名運動員的成績來決出勝負。

 圓形的競技場

競技場共60米長,20米寬,非常的平整並由沙土鋪面。有在圓周周圍有12個字母標記的位置用來作不同動作的評判位置。每5或6個比賽隊員後,比賽場地會重新平整一下,中心線重新用輪子標記。五個裁判在比賽時會坐在圓周的不同位置打分。

設備

在所有的馬類項目的比賽中,騎手都必須盛裝。馬術中,騎手都必須帶高帽子和穿燕尾服。男選手必須是白馬褲而女選手是白或淺黃褐色的的馬褲,同時著黑靴子。建議穿打獵襪子和頸部圍寬頻子。但也允許穿白襯衫和帶領帶。唯一的例外是身為軍人和警察的運動員可以穿自己的制服。要求使用英式的馬鞍,馬必須有雙重的韁繩。馬嚼子的直徑不能大於8厘米。馬刺必須是金屬的,但是馬刺的臂部必須平滑。馬的鬃毛可以梳理成辮子,但不允許其他的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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