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燈

1922年起,港燈供應電力予在港島北部行走的香港電車。 至2004年,港燈在供電範圍內設立的配電站共有3570個。 由1998年至2008年,香港電燈已加了7次電費,累積升幅超逾30%。

香港電燈香港電燈
香港電燈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港燈(港交所:0006),是香港兩家主要的電力供應商之一(另一家為中華電力)。香港電燈提供香港島、鴨脷洲及南丫島的電力,主要發電設施設在南丫島,為煤、油兩用機組,發電量為3,420兆瓦。

香港電燈成立於1889年,總部設於香港堅尼地道44號“港燈中心”。大股東為和記黃埔長江實業,透過長江基建持有。公司在香港註冊及上市,主席為霍建寧。2004年資產淨值為378億5600萬港元,純利為62億8千萬港元。

歷史

香港電燈港燈中心
香港是亞洲其中一個最早有電力供應的城市。1888年,香港政府與香港電燈簽署首份電力供應契約,港燈供應的電力把食水抽上太平山頂,同時為港島區的路燈提供電力。1890年12月1日下午6時,港燈開始為香港島部份地區供電,包括中環商業區的電街燈。首間電廠為灣仔發電廠,位於灣仔星街,初期發電量100千瓦。除發電機組廠房外,亦設有員工宿舍及辦公大樓。除中環以外,今日的日街、月街、星街、光明街及電氣街一帶,是首先有電力供應的地區,日、月、星三條街道的命名與《三字經》里的“三光”有關,源於《三字經》里“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比喻電力帶來光明。星街發電廠於1922年拆卸。

1910年,西環及洋人聚居的太平山頂亦開始有電力供應。為應付需求的增長,港燈在北角炮台山興建第二間發電廠,是為北角發電廠並在1919年啟用,初期發電量3,000千瓦。電氣道及大強街(PowerStreet)因此發電廠而得名。1922年起,港燈供應電力予在港島北部行走的香港電車。北角發電廠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受破壞,戰後經過維修並繼續使用至1970年代末,其後拆卸並建成住宅城市花園。

香港島的電力需求仍持續增長,1968年,港燈在鴨脷洲興建全電腦化的發電廠,採用燃油發電,1981年落成,發電量1,061兆瓦。1978年9月,港府正式批准港燈在南丫島興建更大規模的發電廠,1984年落成後逐漸取代鴨脷洲發電廠,1989年12月,鴨脷洲發電廠正式停止運作,其後改建成住宅海怡半島。

香港電燈左方的煙囪屬南丫發電廠
南丫發電廠位於南丫島鳳梨嘴,占地50公頃,共分三期發展,第一期包括三台250兆瓦燃煤發電機組,於1984年完成,第二期則包括三台350兆瓦燃煤發電機組,一台55兆瓦及六台125兆瓦燃氣輪機,於1991年完成,第三期包括兩台350兆瓦燃煤機組,於1997年完成。2002年,現有兩台125兆瓦燃氣輪機被改裝成聯合循環機組,可額外生產115兆瓦電力。

港燈在1981年被置地收購,1983年,香港前途問題未決,加上利率高企,當時負債的置地把港燈以低價出售予李嘉誠旗下的和記黃埔

現況

香港電燈的供電地區包括香港島、鴨脷洲及南丫島。供應50赫交流電,電壓為220伏特單相電及380伏特三相電。港燈輸電系統分別以275千伏特、132千伏特及66千伏特輸電,配電則採用22千伏特、11千伏特及380伏特。香港電燈與中華電力的供電系統聯網,在北角與紅磡之間以跨海電纜連線。聯網的優點是在緊急時為對方提供電力支援,亦可以把電力互相傳送及減低電量儲備,聯網在2004年的輸電量為720兆伏安。

2004年底,南丫島發電廠共有8台燃煤機組,5台燃氣輪機及1台聯合循環機組,總發電量為3,420兆瓦。政府在2000年5月批准港燈在南丫島發電廠側加建新的發電廠,以天然氣燃料發電。新廠原定於2004年啟用,但由於用電需求未達要求,新廠延遲至2006年投產。為了支持再生能源發展及保護環境,港燈在南丫島大嶺興建香港首座風力發電站(南丫風采發電站),設有800千瓦風力發電渦輪機,將於2006年開始運作。港燈的系統控制中心位於鴨脷洲電燈大樓,全日24小時監控整個供電系統,在1999年7月啟用。1997年至今,港燈的供電可靠度達99.999%。

香港電燈香港島的霓紅燈
為把電力輸送至港島北部,及避免影響郊野公園的環境,香港電燈在港島共興建了4條電纜隧道,內鋪設275千伏電纜。第一條電纜隧道連線華富邨至寶雲道,全長3.1公里,1988年落成。第二條電纜隧道由南風道至柏架山,全長5.7公里,1993年完成。兩條隧道內皆設有電動車。由田灣至華富邨及華富邨至數碼港亦建有分別長約0.8公里的電纜隧道。至2004年,港燈在供電範圍內設立的配電站共有3570個。

香港電燈的業務在1979年起受香港政府的利潤管制協定監管。政府與港燈在1994年1月1日開始為期15年的協定,但並非專營協定,並無指定可供電的地區,新的供電商理論上可進入市場。

海外業務

香港電燈在澳大利亞泰國皆有投資,主要屬電力供應業務。港燈在澳大利亞擁有配電網路,在泰國則投資於燃氣電廠。2004年12月則向長江基建收購英國北部氣體分銷網路。

爭議

香港電燈香港電燈金鐘電力站大廈
在1997年後至2000年代初期,香港經濟連續數年不景,在通貨收縮的情況下,香港電燈仍堅持大幅增加電費,與此同時,香港電燈卻向股東派發高額股息,持續受到社會各界人士非議。

由1998年至2008年,香港電燈已加了7次電費,累積升幅超逾30%。直至2008年,香港電燈每一度電(連燃料附加費)為港幣$1.274[1],而香港另一間電力公司中華電力,每一度電(連燃料附加費)則為港幣$0.911[2]。香港電燈比起中華電力足足貴了40%。

是年2月,中電斷電事故,導致港燈用戶受害,兩電助理營運總監遂即宣告在來季下台。

未來發展

香港電燈的利潤管制協定將於2008年屆滿,香港特區政府於2005年12月發表電力市場第二期諮詢檔案,建議降低電力公司的回報率及引入競爭。政府建議在2008年後更改計算準許利潤的方式,包括把電力公司的資產分成發電機組、輸配電網及環保裝置三大類,並將現時15年的協定年期改為10年,在10年後進行檢討,可延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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