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期貨交易所

香港期貨交易所

香港期貨交易所的前身是1977年開始運營的香港商品交易所。起初經營原糖和棉花交易,1979年開始大豆交易,1984年對交易所改組和對管理條例修訂後才重新牌,將香港“商品”交易所更名為“期貨”交易所,並把生指數期貨定為期貨交易的頭類契約。

歷史

香港期貨交易所 香港期貨交易所

香港期貨交易所的前身是1977年開始運營的香港商品交易所。香港商品交易所起初經營原糖棉花交易,1979年開始大豆交易,1986年5月生指數期貨契約開始交易,交易量迅速超過其它契約,占1987年總交易量的87%。香港商品交易所最初每5年進行一次檢討,1982年的檢討認為其經營並未獲得成功,1984年對交易所改組和對管理條例修訂後才重新牌,將香港“商品”交易所更名為“期貨”交易所,並把生指數期貨定為期貨交易的頭類契約。1998年生指數期貨和期權契約交易量占市場總交易量的90%以上。目前在香港期貨交易所上市的還有紅籌股票指數、個股等金融品種的期貨和期權。由於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有著發達的外匯市場、金融衍生品市場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資本市場和黃金市場,因此,香港期貨交易所有著廣泛的發展前景。

三合一

經歷過多次牛市、股災,與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香港證券市場漸趨成熟。1999年,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公布,為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進行全面改革,以提高香港的競爭力及迎接市場全球化所帶來的挑戰。建議把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與香港期貨交易所(期交所)實行股份化,並與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合併,由單一控股公司香港交易所擁有,當時聯交所共有570家會員公司。2000年3月6日,三家機構完成合併,香港交易所於2000年6月27日以介紹形式在聯交所上市。

香港交易所旗下的衍生產品市場為各類期貨及期權產品提供交易的市場,這些衍生產品包括股票指數、股票及利率期貨及期權產品。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期權結算所有限公司實施一套嚴謹的風險管理制度,讓交易所參與者及其客戶能在一個高流通量和監管完善的市場,進行投資和對沖活動。

結算

在結算參與者的資本規定方面,香港期貨結算公司不會對直接結算參與者設定最低資本規定(同現有的中央結算系統經紀參與者),因為直接結算參與者本身必須是聯交所參與者,並符合香港證監會制定的“財政資源規則”。至於成為註冊證券商的全面結算參與者,其建議最低資本規定為2500萬港元,與香港期貨結算公司全面結算參與者的規定相同。另根據“銀行業條例”註冊的認可機構如希望成為全面結算參與者,須維持1億港元最低已發行實繳股本淨額(與現行對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參與者的規定相同)。

參與費,指所有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包括全面結算參與者和直接結算參與者)必須向香港結算公司繳付參與費。目前規劃向直接結算參與者和全面結算參與者收取的參與費與現行經紀和託管商參與者相同。

香港期貨結算所(HKCC)現時所使用結算交所系統為DCASS,即DerivativesClearingAndSettlementSystem從事香港指數期貨及期權的結算交易,現時市場約有128家公司為結算所參與者,其中有123家為直接結算參與者(CP)及5家為全面結算參與者(GCP)。

全面結算參與者(GCP),指在現時中央結算系統規則下,只有經紀參與者才可以在中央結算系統進行交易所買賣的結算及交割。不過,全面結算參與者不一定需要持有聯交所交易權,也可以替非結算參與者的證券交易進行結算。所有聯交所參與者及具有註冊證券商牌照的公司都可以成為全面結算參與者。“銀行業條例”下的認可機構也會獲接納為全面結算參與者。

全面結算參與者可為本身交易進行結算(如屬聯交所參與者),也可按第三者結算安排替非結算參與者進行交易結算。非結算參與者則必須先委聘一名全面結算參與者代其結算,才會獲準在聯交所進行買賣。

直接結算參與者(CP),指只有聯交所參與者,才符合資格成為直接結算參與者。直接結算參與者只能結算其本身交易,不能接受非結算參與者委聘為其結算。現有的經紀參與者將自動成為直接結算參與者。

上市品種

香港聯合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和三個結算所合併後,所有的衍生品交易都放在期貨交易所中(股票期權交易曾經在聯合交易所交易)。香港目前有期貨及期權產品四類。(1)股市指數產品系列,包括:恒生指數期貨及期權、小型恆指期貨、中國外資自由投資指數期貨;(2)股票類產品,包括29隻股票期貨,31隻股票期權,20隻國際股票期貨和20隻期權;(3)利率產品,包括:1個月港元利率期貨、3個月港元利率期貨、3年期外匯基金債券期貨;(4)外匯產品,包括:日元、英鎊、歐元的日轉期匯。

現狀

在過去幾十年中,香港衍生品的交易量穩步上升。2003年上半年共成交期貨和期權契約540萬張,其中恒生指數期貨交易量占40.8%,股票期權的交易量占39.4%,小型恆指期貨為6.8%,恆指期貨的交易量為6.4%,三個月港元的利率期貨為6.47%。總交易量在亞洲排名第二位。2001年11月19日香港交易所推出了債券(外匯)期貨新品種。

目前,香港並沒有商品期貨市場。在1977至1980年期間,當時的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其後於1985年改組為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曾推出四種商品期貨契約,包括棉花、原糖、黃豆以及黃金。但由於當地及國際參與者的需求不大,這些契約其後在1981年至1999年陸續停止交易。

從交易量的分布來看,以恆指期貨為例,交易量中大部分來自散戶投資者(57.7%),而且近幾年呈現上升趨勢,其次是機構投資者(35%)。交易量中78%為投機交易,13.5%為套利交易,8.5%為套期保值。

為了更好地服務交易者,香港交易所2000年6月開始採用HKATS交易系統,進行電子化交易,同時取消公開喊價交易2000年8月6日實現期權、期貨在HKATS系統合併交易。香港交易所計畫2002年中期實現衍生品結算系統合併,在DCASS系統結算和交收。期貨佣金商的最低手續費規定2002年4月份取消,以鼓勵經紀商開展競爭,提高香港金融業的服務水平。

未來香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更加強調交易的電子化水平和國際化。未來的發展方向是,現貨(股票)交易和期貨期權在一個系統交易和結算,便於市場風險共同管理、抵押品共同管理,以提高整個金融衍生品市場運作效率。電子化自動交易技術將使期貨市場從有形市場到無形市場,交易更加安全和便利。通過產品和交易者的國際化,來提高香港衍生品市場的競爭力。當然,香港金融業的高度開放是其國際化的有利條件。

香港期貨市場的基本架構

香港交易所是由香港聯合交易所、香港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所、股票結算所、股票期權結算所合併而來。香港交易所由財政司下屬的證監會監管,證監會在香港政府的行政級別較低,但由於交易所和證券機構人員薪金相當高(交易所手續收入的一半用於支付薪金),證監會為了吸引優秀的金融人才進入管理層,其人員薪金遠高於財政司其它人員的薪金。

香港交易所實行公司制,並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交易,香港交易所是亞太地區第二個實行公司制的交易所(第一個為澳大利亞)。公司制有利於防止會員對交易所管理方面的干預和影響,協調大小會員在交易所投資和發展方面的矛盾。按照證監會《交易所合併條例》,交易所合併上市後,任何持股者不能超過總股份的5%,交易所工作人員可以持有交易所股份,但在信息披露前的敏感期,交易所工作人員不允許買賣交易所股票。從管理體制上看,交易所的總裁有董事會推舉,報證監會批准。公司制的香港交易所會員隨之改稱“交易所參與者”,交易所參與者具有“交易權”,其他交易者必須通過“參與者”代理才能進行期貨和期權交易。因此“交易權”目前是有價值的,可以轉讓和買賣。據說,交易所明年放開交易權,其他公司可以直接向交易所購買交易權。

期貨和期權在香港交易所下屬的結算所進行結算,目前只有“結算所參與者”才能結算,而且只有“全面結算所參與者”才能代理和為自己結算,一般結算所的參與者只能為自己結算。

香港交易所衍生品市場有130多家交易所參與者,120家全面結算所參與者。

目前香港上市期貨品種需要證監會同意。為了保證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提高香港期貨市場的競爭力,香港證監會在品種的審批方面比較寬鬆,一般不會否決交易所上報的品種。證監會只要求交易所作好市場的調查和品種設計。

香港期貨交易所和內地比較

交易品種和月份:香港期貨交易所的衍生產品的特色是:金融期貨為主,本地化的產品和國際化的產品相結合,但是本地化的產品交易較為活躍。目前內地期貨以內地商品為主要上市品種。香港衍生品市場活躍的品種主要是指數期貨和股票期權。契約月份設計和英國期貨市場大致相同,一般為現貨月份和下一個月,以及之後最近兩個季月(3、6、9、12為季月)。股票期權契約實行的是美式期權,美式期權有利於隨時交割現貨股票,方便套期保值。指數期權採用歐式期權,因為指數期權採用的是現金結算,沒有現貨交收。目前香港股票期貨活躍的月份為現貨月和現貨月的下一個月。而內地期貨品種遠期契約月份活躍,近期契約月份受持倉限制和保證金提高的影響,活躍程度很低。

保證金(按金):香港期貨按金採用絕對數值,內地採用比例保證金(5%)。結算所用SPAN計算期貨和期權按金,按金水平與標的物的現貨價格水平和價格波動有關。當利用SPAN計算出的按金比實際採用的按金高(低)25%時,交易所將重新調整按金水平。交易者本身並不知道結算所何時調整按金,只能按照結算所的通知來增減。交易者習慣這種按金的調整方法,因此,按金的調整似乎對期貨和期權的價格沒有影響。

交易所參與者(經紀公司)收取客戶的按金分為開戶按金和維持按金。目前恆指期貨的開戶按金為57000元/張左右,維持按金在47000元/張左右,按金相當於契約價值的10%左右。結算所收取“參與者”(經紀公司)的按金為“參與者”收取客戶按金的80%。據結算所全面參與者——獲多利金融服務公司介紹,他們對不同客戶收取的按金不同。內地期貨保證金為契約價值的5%,會員收取客戶保證金為8%。

持倉限制和漲跌停板:交易所參與者在交易所只有三個賬戶,自營賬戶、客戶賬戶(所有客戶用一個賬戶)和做市商賬戶。持倉限制是針對交易所參與者自營賬戶,交易所不對參與者客戶賬戶限倉。另外,交易所更多地關心市場的活躍,也不願對客戶賬戶限倉,客戶的風險問題有交易所參與者負責控制。不分長倉和短倉,交易所參與者恆指期貨、小型恆指期貨以及恆指期權所有契約月份持倉總計不超過10000delta(一個期貨契約為一個delta,期權按照delta的計算方法調整)。內地根據客戶、經紀會員和非經紀會員、契約月份、品種規定較為繁雜的持倉限制。香港衍生品交易沒有漲跌停板制度,內地所有品種的漲跌停板為契約價值的3%。

做市商和套利交易:目前香港交易所的期權都有做市商,期貨契約只有三個月港元利率期貨有一家做市商(滙豐銀行)。市場參與者可以用自營賬戶做市,也可以由其代理的客戶做市。不過代理客戶成為做市商,要通過交易所參與者開立做市商賬戶,然後對於做市賬戶進行管理和實行優惠。交易所一般用電話要求做市商報價,做市商可以不報價,但是每個月對交易所報價要求的回應不能少於80%,優惠措施是減免手續費的80%和減免租金。內地期貨目前沒有做市商制度。

香港期貨交易所對套利交易在按金(保證金)方面給予優惠,套利按金也是由SPAN計算出來。內地期貨市場對套利保證金沒有優惠,與投機的保證金相同。最近香港期貨市場為了將OTC市場的交易者吸引進入期貨市場交易,實行了“大手交易”(blocktrading)制度,即兩個客戶如果進行大額交易,可以在當日最高價與最低價的範圍內,按照協商價格建倉或平倉。為了防止交易所內原有交易演變為場外協商交易,大手交易要求每手交易量在100張以上。目前,香港衍生品市場的大手交易每日成交有幾百手。

信息披露:香港期貨交易所目前在信息披露方面,HKAT系統可以顯示市場上最好的5個賣出價和買入價及其數量,顯示即時市場上前250個買賣盤之價格及其數量,每日披露前十名的交易量和持倉量,其他不予公布。最近證監會在修改信息披露條款時,也遇到信息披露與保護投資者(套保者)商業機密的衝突問題,交易所的看法是,注意兩個方面的平衡。內地期貨市場交易期間信息披露內容沒有香港多,事後披露的信息包括交易量、持倉量、交割配對情況等比香港多。

風險基金:香港衍生品市場有儲備基金(ReserveFund)和補償基金(CompensationFund)作為期貨市場的風險保障。當市場出現大的風險,參與者期貨(權)交易按金不能彌補交易虧損,結算所可以動用儲備基金補償其他交易所參與者的盈利。當市場參與者因期貨交易而破產,其客戶的按金無法收回,客戶可以向證監會申請調查和補償,如果情況屬實,客戶可以得到補償,客戶補償金的來源是補償基金。內地目前沒有補償基金,只有儲備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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