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針傷人案

2012年11月25日、28日相繼發生在天津市河西區、河北區的“飛針”傷人案。2012年12月1日,天津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發布新聞稱,“飛針”傷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田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簡介

飛針傷人案 飛針傷人案

2012年11月25日凌晨4點多,網友竇女士在微博上稱,她在天津市蚌埠道行走時,突然被“飛針”扎中左臂,身體伴有麻痹感。事發時,她注意到,三四米外,一輛可疑的計程車停靠路邊。

“飛針”由針頭、針筒和飛鏢狀的尾翼構成。幸運的是,針頭沒扎穩,在扎中左臂後掉落在地上。警覺的竇女士從地上拾起針筒,立即逃跑。事後,她發現針筒內還有約5ml的液體。當天,接到報案後,天津警方立案調查。 天津市公安局有關部門、屬地分局成立“11·25”特偵組,立即開展案件偵破工作,11月30日下午3時許,在東麗區萬新街其暫住地將嫌犯田某某抓獲,並當場繳獲針頭針管81支,發射針管的弩箭槍1支。

飛針有麻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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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清楚針筒內的液體為何物,是否會給身體帶來影響,警方曾帶竇女士去醫院檢查,並抽血留樣化驗。竇女士說,辦案人員向她證實,針筒內的液體有麻醉效果,注入人體後會讓肌肉鬆弛,短時間內失去反抗能力。

警方並未透露更多細節,僅叮囑夜間儘量少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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