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費用戶

所謂預付費就是用戶在使用業務之前必須預先支付費用,這個費用在用戶成功使用業務之後再給予實際的扣除。

和預交費區別

其實很多人都會把二者的混淆起來。其實二者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預付費之前已經說了,那么預交費就是提前在用戶帳戶里預存一定的話費金額。預交費對應著後交費。比如中國移動的全球通和動感地帶,前者是後交費的品牌,而後者是預交費的品牌。從這個區別上來講,預付費和後付費是業務的計費手段,而預交費和後交費是一種用戶繳費手段。兩者沒有必然的可比性。但是從現網來說,往往二者是有某種關聯的,比如全球通這個後交費品牌,往往使用的業務都是預後付費的,而動感地帶,也往往使用很多預付費的業務。

實例

家住并州南路的葉先生接到煤氣公司通知,他預存在煤氣卡內的100元費用已用完,請馬上續交。這一次,葉先生直接預付了300元。順便,他又在電費卡里預存了300元,他解釋說,“來回交錢太麻煩”!

楊先生為方便加油,辦理了一張中國石化公司的加油卡,工作人員告訴他,除了要繳納20元的辦卡費用外,卡內的預存費用必須在500元以上。楊先生感到不解,詢問原因,得到的答案是:“這是公司的規定。”

對於省城某高校大三學生小王來說,他日常生活涉及到的最大一筆預付費是存在飯卡里的飯費。小王告訴記者:“學校為讓學生交預付費,要求各個賣飯的視窗不得接受現金,每天吃飯時間,還有工作人員負責檢查。”

王女士家中安裝的中國電信極限寬頻同樣是預付消費,她給記者認真地算了一筆賬,“如果一次性支付600元就可以使用一年,免交一次性接入費、工料費和安裝調試費360元。一年之後,按每月40元交費。如果不包年,則需要繳納一次性接入費和工料費280元,以及安裝調試費80元,每月上網費同樣是40元。相比之下,我當然會選擇包年業務,但這就不得不預交費用了!”

各方觀點

消費者:應返還一部分利益

不少消費者對一些壟斷行業收取預付費提出了質疑,“這么多預付費,在我們消費完畢之前,都被用做什麼?是放到銀行賺取利息?還是投放到資本市場裡投資?”

以固定電話為例,太原市內固定電話用戶約有100餘萬戶,而吳老先生算了一筆賬,“假設每部電話每月預存話費50元,100餘萬部電話每月預存話費高達5000餘萬元。一年收取的預存話費就達6億元左右。這筆錢如果存入銀行,按照現行銀行活期存款年利率0.72%計算,光利息就是數百萬元。然而,這筆贏利去了哪裡?我們這些固定電話用戶是真正的出資人,卻沒有見到一分錢的贏利,也沒有得到任何的回報。”

與電話費一樣,電費、煤氣費、油費等的預收費用在消費完畢之前去了哪裡,消費者同樣毫不知情。採訪中,消費者紛紛表示:“這筆費用的贏利應該以返利或讓利的形式返還給我們。”

企業:這是主動服務意識

用戶向10060的話務員提出質詢。話務員稱,固定電話在安裝時,狀態設定分為兩種,一種是“當月消費”型,必須是月初把話費預存了,用於本月話費的消費;另一種是“次月消費”型,是在話費消費完成後,再繳納話費。但是,在每一部固定電話安裝時,網通公司已自動將其初始狀態設定成“當月消費”型。如果消費者不願意用“當月消費”型,可以將話機密碼告知10060話務員,或者帶上機主身份證到網通營業大廳辦理將其更改成“次月消費”型。

一位通訊行業的負責人稱:無論是哪種消費類型,這筆錢最終都用於消費者的日常消費,預收費用是企業的一種主動服務意識的體現。

炮轟之聲:變相非法集資

“擁有壟斷優勢的行業強收預付費的行為屬於違法!”頻頻向壟斷行業“叫板”的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郝勁松在接受採訪時明確表示,“它們違反了民法通則、契約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里的公平原則。本來,在不違反公平原則、消費者與相關服務提供方之間自願互利的前提下,服務提供方收取一定的預付費用本來無可厚非,為防止少部分用戶在消費時惡意透支,收取預付費是企業規避風險的有效方法。在這部分費用發生後產生的利益,應該返還消費者。然而,目前一些壟斷行業,向消費者強行收取預付費,這在法律上屬於霸王條款,是不當得利,是變相的非法集資!目前,保守估計山西省有1000萬固話用戶,若每個用戶每月預存50元,一個月的總預存款就是6億元,如果這筆錢僅僅用來在銀行存款獲取利息,對於消費者來說還相對安全;如果這筆錢用於投資,一旦投資失敗,最終受損失的依然是消費者。”

預付費並不僅僅存在於壟斷行業,在一些競爭比較充分的行業也有預付費,但為了吸引客戶,他們往往會讓出很大一部分利潤來返還消費者。某著名西餐廳為了吸引顧客,並吸納資金,他們也推出預付消費卡,如果在卡記憶體入500元,消費者在用餐時將享受八八折優惠,並得到一張50元的代金券;存入1000元,享受八五折,獲150元代金券等,存入的金額越多,享受的折扣和優惠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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