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系統

電子支付系統

電子支付系統是採用數位化電子化形式進行電子貨幣數據交換和結算的網路銀行業務系統。

基本信息

概述

電子支付系統電子支付系統
電子支付系統是實現網上支付的基礎.電子支付系統的發展方向是兼容多種支付工具,但目前的各種支付工具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分別有自己的特點和運作模式,適用於不同的交易過程.因此當前的多種電子支付系統通常只是針對某一種支付工具而設計的.Mondex系統、First Virtual系統和fstc系統是目前使用的幾種主要的電子支付系統。支付系統是指由提供支付服務的中介機構、管理貨幣轉移的法規以及實現支付的技術手段共同組成的,用來清償經濟活動參加者在獲取實物資產或金融資產時所承擔債務的一種特定方式與安排。因此支付系統是重要的社會基礎設施之一,是社會經濟良好運行的基礎和催化劑,因此支付系統現代化建設受到市場參與者,貨幣當局,特別是中央銀行的高度重視。
各種不同的支付系統通常是與各種不同的經濟相聯繫在一起的。經濟社會曾經使用過各種形態的貨幣在商品交換中轉移價值。從最初的實物交換髮展到商品貨幣(例如貴金屬)標誌著社會生產力的進步。而法定貨幣的出現則是支付工具發展史上的第一次飛躍,銀行存款作為支付手段是貨幣制度的一大進步。用電子形式的支付工具完全取代紙憑證形式的現金和非現金支付工具在技術上是完全可以實現的。人們把電子支付工具看成是支付工具發展史上第二次飛躍或革命。
網上支付是電子支付系統的發展和創新。傳統的銀行結算支付指令的傳遞完全依靠面對面的手工處理和經過郵政、電信部門的委託傳遞,因而存在著結算成本高、憑證傳遞時間長、在途資金占壓大、資金周轉慢等問題。電子資金轉賬系統縮短了銀行之間支付指令的傳遞時間,並減少了在途資金的占壓。

分類

大額支付系統

主要處理銀行間大額資金轉賬,通常支付的發起方和接收方都是商業銀行或在中央銀行開設賬戶的金融機構。大額系統是一個國家支付體系的核心套用系統。現在的趨勢是,大額系統通常由中央銀行運行,處理貸記轉賬,當然也有由私營部門運行的大額支付系統,這類系統對支付交易雖然可做實時處理,但要在日終進行淨額資金清算。大額系統處理的支付業務量很少(1%~10%),但資金額超過90%,因此大額支付系統中的風險管理特別重要。

脫機小額支付系統

主要指ACH(自動清算所),主要處理預先授權的定期貸記(如發放工資)或定期借記(如公共設施繳費)。支付數據以磁介質或數據通信方式提交清算所。

在線上小額支付系統

指POSEFT和ATM系統,其支付工具為銀行卡(信用卡、借記卡或ATM卡、電子現金等)。主要特點是金額小、業務量大,交易資金採用淨額結算(但POSEFT和ATM中需要對支付實時授信)

構成

基於網際網路的電子交易支付系統由客戶、商家、認證中心、支付網關、客戶銀行、商家銀行和金融專用網路七個部分組成。

客戶

客戶一般是指利用電子交易手段與企業或商家進行電子交易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它們通過電子交易平台與商家交流信息,簽訂交易契約,用自己擁有的網路支付工具進行支付。

商家

商家是指向客戶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在電子支付系統中,它必須能夠根據客戶發出的支付指令向金融機構請求結算,這一過程一般是由商家設定的一台專門的伺服器來處理的。

認證中心

認證中心是交易各方都信任的公正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它主要負責為參與電子交易活動的各方發放和維護數字證書,以確認各方的真實身份,保證電子交易整個過程的安全穩定進行。

支付網關

支付網關是完成銀行網路和網際網路之間的通信、協定轉換和進行數據加、解密,保護銀行內部網路安全的一組伺服器。它是網際網路公用網路平台和銀行內部的金融專用網路平台之間的安全接口,電子支付的信息必須通過支付網關進行處理後才能進入銀行內部的支付結算系統。

客戶銀行

客戶銀行是指為客戶提供資金賬戶和網路支付工具的銀行,在利用銀行卡作為支付工具的網路支付體系中,客戶銀行又被稱為發卡行。客戶銀行根據不同的政策和規定,保證支付工具的真實性,並保證對每一筆認證交易的付款。

商家銀行

商家銀行是為商家提供資金賬戶的銀行,因為商家銀行是依據商家提供的合法賬單來工作的,所以又被稱為收單行。客戶向商家傳送訂單和支付指令,商家將收到的訂單留下,將客戶的支付指令提交給商家銀行,然後商家銀行向客戶銀行發出支付授權請求,並進行它們之間的清算工作。

金融專用網路

金融專用網路是銀行內部及各銀行之間交流信息的封閉的專用網路,通常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模式

電子支付不是新概念,從1998年招商銀行率先推出網上銀行業務之後,人們便開始接觸到網上繳費、網上交易和移動銀行業務。這個階段,銀行的電子支付系統無疑是主導力量,但銀行自身沒有足夠的動力也沒有足夠的精力去擴展不同行業的中小型商家參與電子支付。於是非銀行類的企業開始進入支付領域,它們通常被稱為第三方電子支付公司。目前,我國主要存在四種模式:支付網關型模式、自建支付平台模式、第三方墊付模式、多種支付手段結合模式。1、支付網關型模式
支付網關型模式是指一些具有較強銀行接口技術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以中介的形式分別連線商家和銀行,從而完成商家的電子支付的模式。這樣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包括網銀線上、上海環訊、北京首信等,它們只是商家到銀行的通道而不是真正的支付平台,它們的收入主要是與銀行的二次結算獲得的分成,一旦商家和銀行直接相連,這種模式就會因為附加值低而最容易被拋棄。
2、自建支付平台模式
自建支付平台模式是指由擁有龐大用戶群體的大型電子商務公司為主創建或它們自己創建支付平台的模式,這種模式的實質便是以所創建的支付平台作為信用中介,在買家確認收到商品前,代替買賣雙方暫時保管貨款。這種擔保使得買賣雙方的交易風險得到控制,主要解決了交易中的安全問題,容易保證消費者的忠誠度。採用自建支付平台模式的企業有淘寶網eBay易趣、慧聰網、貝寶等。這種支付平台主要服務於母公司主營業務,其發展也取決於母公司平台的大小。
3、第三方墊付模式
第三方墊付模式是指由第三方支付公司為買家墊付資金或設立虛擬賬戶的模式。它通過買賣雙方在交易平台內部開立的賬號,以虛擬資金為介質完成網上交易款項支付,這樣的公司有99bill、Yeepay等。
4、多種支付手段結合模式
多種支付手段結合模式是指第三方電子支付公司利用電話支付移動支付和網上支付等多種方式提供支付平台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中,客戶可以通過撥打電話、手機簡訊或者銀行卡等形式進行電子支付。

安全性

電子支付系統的安全要求包括:保密性、認證、數據完整性、互動操作性等。目前,國內外使用的保障電子支付系統安全的協定包括:SSL(Secure SocketLay-er,安全套接字層)、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等協定標準。

SSL協定

安全套接層方法(Secure Socket Layer,SSL)協定在網路上普遍使用,能保證雙方通信時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互操作性,在安全要求不太高時可用。它包括:
(1)握手協定。即在傳送信息之前,先傳送握手信息以相互確認對方的身份。確認身份後,雙方共同持有一個共享密鑰
(2)訊息加密協定。即雙方握手後,用對方證書(RSA公鑰)加密一隨機密鑰,再用隨機密鑰加密雙方的信息流,實現保密性。
由於他被IE,NESCAPE等瀏覽器所內置,實現起來非常方便。目前的B-C網上支付大多採用這種辦法。利用招商銀行提供的網上支付接口可以很方便的實現基於此協定的網上支付。
SSL使用加密的辦法建立一個安全的通信通道以便將客戶的信用卡號傳送給商家。它等價於使用一個安全電話連線將用戶的信用卡通過電話讀給商家。
雖然SSL握手協定可以用於雙方互相確認身份,但實際上基本只使用客戶認證伺服器身份,即單方面認證。這一協定不能防止心術不正的商家的欺詐,因為該商家掌握了客戶的信用卡號。商家欺詐是SSL協定所面臨的最嚴重的問題之一。另外由於加密算法受到美國加密出口的限制,瀏覽器和WebServer都存在所謂的"512/40"的問題。既DES對稱加密為40位,RSA加密為512位。加密強度偏低使B-C的SSL協定難於推廣到有更高要求的B-B領域。

安全電子交易協定SET

SET是實現在開放的網路(Internet或公眾多媒體網)上使用付款卡(信用卡、借記卡和取款卡等)支付的安全事務處理協定。它的實現不需要對現有的銀行支付網路進行大改造。該協定的1.0版本於1997年5月31日發布。
SET規定了電子支付系統各方購買和支付訊息傳送的流程。附圖為SET協定結構流程圖。可見,電子支付系統的交易三方為: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網關。交易流程為:
(1)持卡人決定購買,向商家發出購買請求;
(2)商家返回同意支付等信息;
(3)持卡人驗證商家身份,將定購信息和支付信息安全傳送給商家,但支付信息對商家來說是不可見的(用銀行公鑰加密);
(4)商家驗證支付網關身份,把支付信息傳給支付網關,要求驗證持卡人的支付信息是否有效;
(5)支付網關驗證商家身份,通過傳統的銀行網路到發卡行驗證持卡人的支付信息是否有效,並把結果返回商家;
(6)商家返回信息給持卡人,送貨;
(7)商家定期向支付網關傳送要求支付信息,支付網關通知卡行劃帳,並把結果返回商家,交易結束。
安全電子交易使用的安全技術包括:加密(公開密鑰加密、秘密密鑰加密)、數字信封數字簽名、雙重數字簽名、認證等。它通過加密保證了數據的安全性,通過數字簽名保證交易各方的身份認證和數據的完整性,通過使用明確的互動協定和訊息格式保證了互操作性。
由於它實現起來比較複雜,每次交易都需要經過多次加密、HASH及數字簽名,並且須在客戶端安裝專門的交易軟體。因此現在使用該協定的電子支付系統並不多。目前中國銀行的網上銀行中的支付方式是基於SET。

支付流程

支付系統數據流可以分為基於商家轉發的和非商家轉發的兩種模式,本系統根據目前我國電子商務交易採用基於非商家轉發的模式,從客戶發起購買請求到客戶收到商品、商家收到資金,完成整個交易過程,需要經過如下的支付流程:
1、用戶瀏覽電子商務網站,選者中意的商品,向商家提出購買請求。
2、商家將經用戶核對後的訂單進行數字簽名,提交到支付系統。
3、支付網關調用支付界面,要求用戶填寫帳戶信息。
4、用戶用支付系統的支付網關的公開密鑰對帳戶信息進行加密,傳遞給支付系統的支付網關;
5、支付系統支付網關核對用戶提供的帳戶信息進行數據轉換,通過金融專網或者專線發給金融機構,要求核對用戶帳戶信息。
6、金融機構將核對的結果和用戶用於支付確認的信息傳遞給支付系統。
7、支付系統將金融機構傳遞來的用戶支付確認信息傳遞給支付確認系統,要求進行支付確認。
8、支付確認系統接收到要求確認的信息後,進行支付確認預處理,然後按事先選擇好的確認方式通知用戶(實時確認、分時確認)進行確認。
9、用戶根據選擇的確認方式,進行相應的確認資料的填寫,填寫好後提交給支付確認系統。
10、支付確認系統比較金融機構和用戶提交的支付確認信息,如果一致則進行下一步的確認,否則返回錯誤,最後支付確認系統將確認結果返回給支付系統支付網關。
11、確認成功,以E-MAIL的方式告知用戶他的支付請求被認可,資金己經從他的帳戶上劃出,否則以E-MAIL的方式告知用戶,他的支付請求不被認可。
12、確認成功,數字簽名金融機構的返回結果傳送給商家,並通知商家發貨,否則通知商家交易失敗;
13、確認成功,要求金融機構劃款。
14、金融機構返回數字簽名的劃款信息,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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