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雲崶

隋雲崶(1892~1946) 字愛髯,又名永天、瑞雲。山東省萊陽市人。1921年於萊陽縣立師範講習所畢業。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1923年,隋雲崶參加山東教育所,任情報員,來瀋陽查訪張作霖與日本的關係,向山東撫閱使公署報告。1927年進入營口日本租界,在日本警察署當巡捕,創辦道院(世界紅十字會),任院監5年,此後一直在警務界效忠日本殖民當局。1931年,調任大連警察署警備系巡捕,任大連道院交際院監。1934年,升任大連警察署高等系刑事,兼任大連紅十字會副會長。

1937年,日本殖民當局從哈爾濱得知大連發生的失火事件是人為放火,遂如夢初醒,集中大批警察和特務,大肆搜捕放火嫌疑人。當時關東州廳警察部抽調隋雲崶等7人組成偵察班,到處搜尋放火信息。1940年6月,隋雲崶從碼頭工人牛嗣義嘴裡得知國際情報組活動秘密,逐步開展偵破,在大連和外地逮捕其組織成員155人,致使該組織除2人幸逃外,其餘全部被捕,組織全被破壞。他在這次破案中是罪魁禍首,受到日本人的重金獎賞,並提升為巡查補。

1945年日本投降後,隋雲崶即投靠國民黨任東北行營遼寧先遣軍第四獨立團副團長,大肆收編敵偽的漢奸、特務、巡捕、軍警,組織七大處(參謀處、政治處、秘書處、副官處、情報處、運輸處、軍醫處)、3個營、兩個特務連、1個運輸大隊。他親手發展150餘人,並製造謠言,散發傳單,煽惑人心。他極端仇視人民政府,企圖暗殺陳雲濤副市長、公安總局趙東斌局長。他親手起草預備接收警務、臨時成立軍警聯合觀察處檔案。組織兩個暗殺團,共70餘人,接受先遣軍的指示。曾在大連打死蘇軍軍官1人,搶奪手槍1支,在金州藏有步槍300支。

其它信息

隋雲崶被捕時,我繳獲其各種槍8支、子彈204發、各種組織名冊、一二營名單、特務連名單、旅大金復員工設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大連市組織表、10個區黨部表冊、電報密碼本1本、通訊呼號1本、對蘇調查1份、反蘇提綱、社會科工作計畫、印章鈐記13枚、委任狀令14件。他還藉助警務權勢,大肆進行敲詐勒索,計有果園一處、果樹400棵,房屋10餘間、樓房30間,土地50畝,汽車1台,配給店、雜貨鋪、電機磨坊各1所。

1946年9月17日,大連臨時人民法庭判處大漢奸、特務、軍事陰謀暴力團主犯隋雲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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