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與焱

陳與焱(1888-1911年),侯官縣(今福州市區)人。是“十漢團”成員之一,與林覺民等創設“愛國社”,宣傳革命宗旨。宣統三年(1911年)初。參加孫中山領導的廣州起義,農曆四月初三日,就義於廣州大碼頭。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

概述

(1888-1911年)字愈心,侯官縣(今福州市區)人。是“十漢團”成員之一,別名漢新。

經歷

林覺民等創設“愛國社”,宣傳革命宗旨。入報界,著論立說,抨擊時政,被清廷勒令停刊。乃加入“閩南救火會”,主編《調查錄》。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由舅父薩鎮冰資助東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學學習法律。在日本加入同盟會十四支部,草擬組織章程制度。立憲派在東京錦輝館集會,鼓吹君主立憲時,他登台駁斥梁啓超宣統三年(1911年)初,孫中山決定在廣州起義,與焱木返閩參加準備工作。農曆二月上旬,先往台灣募款三千元以充軍餉。農曆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隨黃興攻入督署,轉攻督練公所時,與清軍水師提督李準部相遇,不幸左目中彈,力盡被擒。農曆四月初三日,就義於廣州大碼頭。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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