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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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燕新原任福建省石油公司廈門分公司的總經理,因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受賄罪、貪污罪、私分國有資產罪、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死刑。

基本信息

個人資料

陳燕新 陳燕新

姓名:陳燕新

性別:男

民族:漢族

籍貫:廈門晉江

生於:1948年

政治面貌:共產黨員

曾任職:福建省石油總公司原總經理

腐敗經過

陳燕新 陳燕新

1996年9、10月間,遠華集團以“新大地”的名義,做假“轉口”生意,先後走私香菸5萬多箱,賴昌星給了新大地約人民幣180萬元。後來因出現變故,賴昌星放棄用新大地走私香菸,而是用它“做油”,由遠華的邱允強具體操作。

直接“做油”沒有油庫是不行的。賴昌星想到了中外合資的博坦油庫。這個油庫總儲油量為20萬立方米,其股份由中方石油公司占40%,荷蘭某公司占40%,香港大慶公司占20%。董事長是福建省石油公司廈門分公司的總經理陳燕新,總經理是荷蘭的馬丁。賴昌星為了租借博坦,就去找了陳燕新。

陳燕新,48歲,肥頭大耳,在福建省的石油行業可謂權勢顯赫。辦案工作全面開展之前,他已調任福建省石油公司的總經理,是響噹噹的福建石油巨頭。

賴昌星是黑道成品油走私的大老闆,陳燕新是白道成品油的大老闆,一言九鼎。

賴昌星和陳燕新都是道道地地的晉江人,連罵娘的話都一樣,只不過一個嗓門粗些,另一個嗓門細些。人說: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賴昌星和陳燕新則是:老鄉見老鄉,腰包鼓脹脹。那境界與前者大不一樣了。

1996年5月下旬,賴昌星通過他的狐朋狗黨扯上了陳燕新,他要向身為“博坦”董事長的陳燕新轉租已給其他客戶的油罐。幾番談判都是在佳肴美酒“皇家禮炮”、“路易十三”中進行,還請廈門市委副書記劉豐、海關關長楊前線作陪,更何況身旁還有絕代佳麗相依相伴。賴昌星是個大胖子,陳燕新也是個大胖子。觥籌交錯之際,賴大胖子頭腦清醒,無時不在觀察著陳大胖子。而陳大胖子則迷迷糊糊,整個心思放在嗲聲嗲氣的小姐身上。

曲璟去博坦油庫找陳燕新談的時候,找的是劉豐出面,楊前線出面,一個是市委副書記,一個是海關關長。陳燕新明白他們吃飯的意思是什麼。另外陳燕新到紅樓去的時候,賴昌星故意說,劉豐劉書記在下面洗桑拿,又給陳燕新看了一個紅包,說你看這裡是50萬,我馬上要拿給他。

貪污判刑

陳燕新 陳燕新

陳燕新在福建省的石油行業可謂權勢顯赫。辦案工作全面開展之前,他已調任福建省石油公司的總經理,是響噹噹的福建石油巨頭。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廈門特大走私案涉案人員莊如順、陳燕新、王燕棣的減刑案件,並根據上述三人在死緩刑執行期間的悔罪表現和有關法律規定,依法作出刑事裁定,對莊如順、陳燕新、王燕棣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莊如順、陳燕新、王燕棣分別原系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福建省石油總公司總經理、廈門象嶼新大地進出口公司總經理。莊如順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陳燕新因犯受賄罪、走私普通貨物罪、貪污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王燕棣因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廈門遠華案相關知識

廈門“遠華”走私案是1949年以來中國最大的經濟犯罪案件。作為此案的主要嫌犯,賴昌星於1999年案發後舉家逃往加拿大。2011年7月22日下午,賴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機離開溫哥華國際機場飛往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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