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敬甫

陳敬甫

陳敬甫(1894—1978),蒙古鑲紅旗人,車勒格音氏,生於寧夏滿城。系陳元瑕堂弟。自幼讀書學醫,1926年在新城掛牌行醫。1935年,馬鴻逵強令拆除滿城,陳敬甫舉家遷往永寧縣李俊堡,繼續行醫,在當地民眾中口碑極佳。

基本信息

人物信息

陳敬甫,男,1958年3月出生,浙江省蒼南縣人。建國後當選為寧朔縣人民代表。1954年組織寧朔李俊中醫聯合診療所。1957年調入寧朔縣人民醫院,任中醫主治醫師。1958年當選為自治區人大代表、勞動冒犯,《寧夏日報》對其事跡做了報導。70年代初,從青銅峽縣人民醫院退休。1974年11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入黨,現任蒼南縣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

專業技術職稱:會計師

工作職位

歷任:

陳敬甫 陳敬甫

1974年11月-1977年10月 參加平陽縣白蟻防治站工作(技術員);1977年10月-1978年12月 參加平陽縣打擊處理私人非法建房辦公室工作(政策技術員);

1978年12月-1981年11月 參加平陽縣房地產管理所工作(施工管理員);

1981年11月-1984年12月 參加蒼南縣財稅局企業財務股工作(國營工交企業財務管理員);

1985年1月-1986年1月 任蒼南縣財稅局秘書股副股長(主持工作);

1986年1月-1992年12月 任蒼南縣財稅局秘書股股長;

1992年12月-1997年3月 任蒼南縣財務開發公司副經理(主持);

1997年3月-1998年12月 任中共蒼南縣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

1998年12月-2003年5月 任中共蒼南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兼縣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縣委610辦主任、縣直機關工委委員,縣機關黨群系統總支書記,縣委辦黨支部書記;

2003年5月至今 任蒼南縣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

學習培訓:

1983年3月-1983年7月 參加浙江省財政幹校首屆企業財務培訓班學習;

1982年1月-1983年12月 參加黑龍江省大學中文系青年刋授大學文秘專業學習;

1986年8月-1989年6月 參加浙江財政中專自考財會專業學習;

1997年9月-1999年12月 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3年8月-2003年8月 參加浙江省司法局長培訓班學習;

2006年11月-2006年12月 參加上海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公共管理進修班學習;

2007年8月-2007年9月 參加法務部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全國縣級司法局長示範班學習。

主要成就

多年來曾在全國與省市縣有關刊物發表“黨建”“財稅”“司法行政”等論文30多篇,多次獲獎。

曾獲10多次市縣先進工作者,10 多次省市級單項先進,20多次省市縣先進信息員,2003年至2006年連續獲優秀公務員,2007年獲縣優秀共產黨員 2007年2月 獲法務部“三等功”獎章。2008年獲縣十佳創新型公務員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