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市之賦

關市之賦是中國古代在關塞要隘徵收的通行稅和在市場徵收的商稅的統稱。

關市之賦

正文

中國古代在關塞要隘徵收的通行稅和在市場徵收的商稅的統稱。約公元前21~前11世紀的夏、商時期,設關的目的是為了防暴和邊境管理,只稽查有無違禁之物,而不稅其販賣之貨,設市也是為溝通有無。只向商人存放貨物的邸舍收取租金,而不稅其所售物品。此即史稱“關譏而不征,市廛而不稅”(《禮記·王制》)。約公元前11世紀周王朝建立後,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開始於關卡商市設官收稅。如東周時宋、齊等國在邊關設各類官員負責管理啟閉關卡、盤查進出關的貨物並進行徵稅;西周末年,在集市設廛人負責徵收市場的各種商稅和其他賦稅。這時的課徵即為關市之賦了。中國古代的關稅,在一個長時期內,主要屬於國內關卡通行稅性質,與近代關稅屬於入境稅性質不完全相同。漢代的市稅是分別在賈市、集市和邊境的關市徵收。征市租,多屬於交易稅性質。唐玄宗開元二年(714)開始在廣州設市舶使掌管對外國商貨的徵稅。五代至宋、明時期,商稅課徵品目日廣,徵收日嚴,有藏匿者則要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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