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民主制

間接民主制,指公民通過特定的形式指定特定的人員代表自己管理國家事務,公民的代表或其代表的代表是國家事務的直接管理者。

間接民主制——即代議民主制,指公民通過特定的形式指定特定的人員代表自己管理國家事務,公民的代表或其代表的代表是國家事務的直接管理者,而公民則憑藉自身對其代表的監督、罷免等權利間接參與國家事務的決策和管理。故又叫做“精英民主制”。反對和批評者認為:只是在選舉總統、議員或人民代表時,人民才有一點自由和自主,而對於國家的公共事務,實際上根本無權過問。贊成和擁護者認為:社會生活不可能泛政治化,人們不可能無休止地參加政治集會,討論和決定公共事務,在社會生活內容極為豐富的情勢下,絕大部分社會成員都有自己感興趣和各自謀生的特定領域,除此之外,人們根本無暇從事其他事務,包括社會公共事務,因此,社會不得不把社會公共事務分工給少數人專門管理。公共事務的管理並非簡單的業務,只有專家才能勝任,運作成本也相對較低,因此幾乎所有實行民主制的國家都是代議制的、間接的民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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