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盛積極配置

基金簡稱

簡介

基金名稱:長盛積極配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是否傘型基金:否
傘系名稱:
是否指數基金:否
業績比較標準:中證全債指數收益率*90%+滬深300指數收益率*10%
曾用名:
基金成立日:2008-10-08
開放期申購起始日:2008-11-12
開放期贖回起始日:2008-11-12
單筆申購金額下限(元):0.1
單筆贖回份額下限(份):
單一投資者持有份額上限(份)
投資風格:積極配置型

投資目標

在控制風險和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並力爭獲得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業績。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固定收益類品種,投資範圍包括:債券中央銀行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以及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本基金還可以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以及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證券。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本基金投資於債券等固定收益類資產(含可轉換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投資於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證券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其中,權證投資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3%;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投資原則

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嚴謹、科學的投資管理流程,立足於對債券市場長期的基本因素分析,從久期、利率信用等角度進行深入研究,形成投資策略,最佳化資產配置,爭取獲得超出債券市場平均水平的投資收益。此外,在債券類資產投資所獲得的收益基礎上,積極參與股票市場一級、二級市場股票投資,爭取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決策依據

基金經理在公司固定收益證券總體投資策略的指導下,根據基金契約關於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限制等規定,制定相應的投資計畫,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批。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基金投資的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基金總體投資策略及資產配置方案,審核基金經理提交的投資計畫,提供指導性意見,並審核其他涉及基金投資管理的重大問題。

連結

http://stock.finance.qq.com/fund/jjzlk/jjjs.htm?zqdm=0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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