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簡

金簡,賜姓金佳。初隸內務府漢軍,後改入滿洲正黃旗籍。武備院卿三保之子,乾隆帝貴妃之兄。初為內務府筆帖式,歷官至總管內務府大臣、工部尚書兼鑲黃旗漢軍都統、吏部尚書。

基本信息

簡介

乾隆中,先後上疏請疏浚蘆溝橋水道,奏定盛京銀庫章程。充任《四庫全書》副總裁,纂輯《四庫薈要》。乾隆五十九年卒。 金簡,乾隆中授內務府筆帖式,三十三年任管番役郎中,累遷奉宸院卿。三十七年,授總管內務府大臣。監武英殿刻書,充四庫全書副總裁,專司考覈督催。三十九年,授戶部侍郎,管錢法堂,鑲黃旗漢軍副都統,賜孔雀翎。四十年,奏:“京局鼓鑄,每年七十五卯,錢九十二萬七千三百五十千。歲餘二萬餘千,加以節年餘存,遇閏侭可抵放。請裁去閏月四卯。”從之。四十三年,命纂四庫薈要,署工部尚書。命赴盛京察平允庫項虧短,關防拉薩禮等治罪如律。奏定盛京銀庫章程,下部議行。 四十六年,命總理工部。四十八年,擢工部尚書、鑲黃旗漢軍都統。四十九年,請疏濬盧溝橋中泓五孔水道,並請定三、四年疏濬一次。五十年,與千叟宴。四庫全書成,議敘。命修葺明陵,請加築思陵月台,並拓享殿、宮門。五十六年,故安南國王黎維祁聽所屬黃益曉黎光霽等稟請歸國,命金簡察治,益曉、光霽等並發遣。五十七年,調吏部尚書。五十九年,卒,令皇孫奠醊,賜祭葬,謚勤恪。金簡女弟為高宗妃,由貴人累進至嘉貴妃,於乾隆三十年薨逝,追封為皇貴妃,諡號淑嘉皇貴妃。嘉慶初,仁宗命其族改入滿洲,賜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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