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郡

金城郡

金城郡,古建制名。西漢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置,治所在今甘肅蘭州市西,初轄6縣。漢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擴金城郡為13縣,郡治遂西移允吾縣(縣治約在今青海民和縣龍之溝一帶,一說在甘肅永靖縣西北),今青海東部併入漢朝版圖。其轄境相當於今甘肅省蘭州市以西、青海省日月山以東的黃河、湟水流域和大通河下游地區。王莽末年,轄境為羌人所據。東漢建武十年(公元34年)復置金城郡,次年復置。建安中析置西平郡,所剩轄境在今大通河下游以東。晉初遷治榆中(治今甘肅榆中縣西北)。十六國前涼移治金城,前秦、後涼、南涼、西秦、北涼沿置。北魏初治榆中,後亦移金城。隋廢郡。

郡名起源

金城郡因其治所起初在金城縣而得名。關於“金城”之名,東漢應劭云:“初,築城得金,故曰金城”。晉人臣瓚則認為:“稱金,取其堅固也。故《墨子》曰:雖金城湯池”。漢明帝曾召見日南郡的上計吏張重,詢問日南郡是否真的在太陽之南,張重答道:“雁門不見壘雁為門,金城郡不見積金為郡”。可見其地並不產金。

西漢置

西漢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置,轄今甘肅蘭州以西和青海一部分,治允吾縣(今甘肅永靖縣鹽鍋峽鎮),領允吾、金城、(今蘭州市西固區)、榆中(今縣境甘草店)、令居(今永登縣西北)、允街 (今蘭州市紅古區花莊)、枝陽(今蘭州市紅古區岔路村)、袍罕(今臨夏縣雙城鎮)。浩門(今永登縣連城)、白石(今夏河縣境小麻當)9縣。屬涼州。

東漢建武十三年(37)併入隴西郡,明帝復金城郡,仍治允吾縣,領7縣,領允吾、金城、允街、枝陽、浩門、令居(今永登縣西北)、榆中縣。

三國魏金城郡移治榆中縣,領榆中、金城、允街、枝陽,浩門、令居6縣。

西晉金城郡,仍治榆中縣,領榆中、金城(今蘭州市西北)、白土(今永靖縣和青海民和縣之間),浩門(今永登縣西南)、允街(今永登縣南)5縣。

十六國前秦金城郡屬河州,領3縣。後涼金城郡屬涼州,領6縣。後秦屬雍州,領4縣。南涼屬涼州,領6縣。北涼因之。

北魏金城郡屬河州,仍治榆中縣,領榆中、大夏2縣。西魏因之。北周僅僅領金子城1縣。隋開皇三年(583)廢。大業三年(607年)復置金城郡,治金城縣(即子城縣、改稱五泉縣,今蘭州市城關區),領金城、狄道(今臨洮縣)2縣。大業十三年(公元617年),金城校尉薛舉起兵反隋,稱西秦霸王,建都金城。不久遷都於天水,後為唐所滅。 武德二年(619),改金城郡為蘭州。天寶元年(公元742年)復改為金城郡,治五泉,管轄五泉,廣武二縣。 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又改金城郡為蘭州,至此,金城郡不復存在了。

南朝宋置

南朝宋為安置金城郡流民,僑置金城郡和金城縣,屬梁州。南齊因之,故治今陝西南鄭縣境內。入北魏後變實郡,移治在今陝西漢陰縣西。屬東梁州。隋開皇三年(583)廢。

職官

歷任太守

廉褒,字子上,永始三年(前15年)離任。

庫鈞,王莽時金城太守。東漢建武初年尚在任。

郝崇,漢章帝時金城太守。

侯霸,漢和帝時在任。與河南人侯霸並非一人。

張篤

霍諝

楊統

楊淮

蘇謙

殷華

陳懿

蘇則,建安二十年至漢末為金城太守。

金城西部都尉

曹鳳,漢和帝時為金城西部都尉,駐龍耆城。

人物

麴嘉,金城榆中人,麴氏高昌的建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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