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昌

西林覺羅·鄂昌,西林覺羅·鄂善之子,大學士西林覺羅·鄂爾泰之侄。歷任甘肅布政使,陝西、四川巡撫等職。因被劾貪縱奪官。

基本信息

簡介

清滿洲鑲藍旗人,西林覺羅氏。西林覺羅·鄂善之子,大學士西林覺羅·鄂爾泰之侄。雍正六年(1728),以舉人授戶部主事。歷任甘肅布政使,陝西、四川巡撫等職。因被劾貪縱奪官。乾隆元年(1736),令在批本處行走。累遷至署甘肅提督、陝甘總督,移江西巡撫。以定案不實,被發往軍台效力。十九年,授甘肅巡撫,又被劾所著詩稿《塞上吟》語含怨望。次年,賜死。

生平

雍正六年,以舉人授戶部主事。

七年,超擢陝西寧夏道。

十年,遷甘肅布政使。

十一年,署陝西巡撫,鏇授四川巡撫。酉陽州土司冉元齡老病,子廣烜襲,土民苦其貪暴,鄂昌奏請改土歸流。

十三年,總督黃廷桂劾鄂昌貪縱,命奪職,以楊馝代之。遣刑部侍郎申珠渾會馝按治,得鄂昌枷斃罪人及受屬吏銀瓶諸狀,命逮下刑部,論杖徒,遇赦免。

乾隆元年,令在批本處行走。

二年,授直隸口北道,遷甘肅按察使。山西民梁玥等在高台遇盜死,知縣伍升堂捕良民鍛鍊論罪,鄂昌雪其冤,得真盜置之法。巡撫黃廷桂疏陳鄂昌平反狀,旨嘉獎。

九年,遷廣西布政使。

十一年,署廣西巡撫。疏請以鄂爾泰祀廣西名宦,上責其私,不許。

十二年,疏自陳舉布政使李錫泰自代,上復責其朋比。因命督撫不得舉本省藩臬自代,著為例。迭移江蘇、四川、甘肅諸省,署甘肅提督、陝甘總督。復移江西巡撫。時傳播尚書孫嘉淦疏稿有誣謗語,命諸行省究所從來。鄂昌以坐廣饒九南道施廷翰子奕度逮下刑部,鞫無據,雪其枉,召鄂昌詣京師待命。獄定,誅千總盧魯生。責鄂昌誤讞,下刑部,論杖徒,命貸罪,發往軍台效力。

十九年閏四月,命以甘肅貯官茶發北路軍備用,命鄂昌董其事。鏇授甘肅巡撫,理軍需。內閣學士胡中藻著堅磨生集,文辭險怪,上指詩中語訕上,坐悖逆誅。中藻故鄂爾泰門人,鄂昌與唱和。上命奪職,逮至京師下獄。大學士九卿會鞫,籍其家,得所著塞上吟,語怨望;又聞鄂容安從軍,輒雲“奈何奈何”,上責以失滿洲踴躍行師舊俗。又得與大學士史貽直書稿,知貽直為其子奕簪請託,上為罷貽直。諭:“鄂昌負恩黨逆,罪當肆市。但尚能知罪,又於貽直請託狀直承無諱,朕得以明正官常,從寬賜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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