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業績
長期從事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活動工作,積累了豐富的偵查經濟犯罪案件的工作經驗,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較強的領導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堅持貫徹黨中央的總體部署,堅持公正執法、加強監督、依法辦案、從嚴治檢、服務大局的工作方針,發揮拼搏和奉獻精神,忠於職守,嚴於律己,率先垂範,得到了領導和民眾的高度評價。
獲得榮譽:
1983年在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中,成績顯著,被茂名市委、市政府評為先進工作者;1989年、1992年2次被省院評為先進工作者;1990年被評為優秀檢查員11990年、1995年兩次立三等功;1992-1994年連續3次被評為市檢察機關先進工作者。1999年帶領偵查一科的同志在辦理1999年"3,18"案件中成績顯著,辦案小組榮記集體三等功,科室被評為市檢察機關先進集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