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國際大審判

遠東國際大審判

遠東國際大審判是20世紀規模最大的審判,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中、美、英、法、蘇、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11國指派的11名法官組成。中國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國方面參加東京審判,任中國駐國際法庭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檢察官和首席法官。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戰犯的國際審判。這些人中包括東條英機、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等對中國和亞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戰犯。

20世紀規模最大的審判
1945年9月2日上午9時,在停泊於東京灣的美國戰列艦“密蘇里號”上,舉行了日本無條件投降的簽字儀式。隨即,盟軍最高統帥——美國陸軍五星上將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在9月11日發布命令:“逮捕日本戰犯!”到1945年12月中旬,盟軍最高統帥部共指定了前日本首相東條英機、前陸軍省大臣荒木貞夫等110名前日本領導人為甲級戰爭嫌疑犯,其中除前首相近衛文麿?、前日軍參謀總長杉山元等數人自殺身亡外,其餘均被盟軍逮捕拘押。
1946年1月19日,麥克阿瑟簽署並頒發了“設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命令。這年5月3日,舉世矚目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正式開庭。這是20世紀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國際大審判。11時15分,盟軍統帥部國際檢察局檢察長季楠率領蘇、美、中、英、法、澳、荷、印、加拿大、紐西蘭、菲律賓11國檢察官進入審判廳,其中中國檢察官為向哲浚。坐在辯護席的,是由日本戰爭嫌犯聘請的總數達一百三十多人的龐大的日、美律師辯護團。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長韋伯率領十名審判官行使審判權。中國法官梅汝璈就坐在審判長韋伯的身旁,他1924年於北京清華學校畢業後赴美獲得史丹福大學文學學士和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審判長韋伯大步走到麥克風前宣讀開庭詞。開庭詞尚未致完,作為日本辯護團副團長的清瀨一郎律師便跳出來道:“強烈要求法庭更換韋伯審判長,菲律賓法官哈拉尼那也應迴避!”理由是韋伯在澳大利亞曾經調查過日軍行徑,而哈拉尼那在戰時曾被日軍所俘。對此無理要求,季楠檢察長嚴詞予以駁回。下午再次開庭,法庭執行官剛宣讀完日本帝國主義所犯55條罪狀,被稱為日本法西斯評論家的大川周明裝起瘋來,他嘿嘿地笑著走到東條英機身後,故意把木屐踢在一邊,然後脫下西服,解開襯衣扣子,大叫:“我有精神分裂症,申請住院治療!”韋伯庭長厲聲制止:“沒有醫院論證,被告本人單方申請無效!”韋伯命令憲兵把大川周明押下去後,法庭才安靜下來。然而當庭27名甲級戰犯,從荒木貞夫、清瀨一郎到東條英機,都聲明自己無罪。
兩天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繼續開庭。由各大國推任的聯合公訴代表達西遞交歷史證據,其中編號為169號檔案的《田中奏摺》引起法庭人員的極大關注。自1927年田中義一任首相兼外相後,日本軍國主義在以後的近二十年中,正是以這個“奏摺”為綱領,實行野蠻的侵略行徑。《田中奏摺》被日本政府嚴令必須銷毀,當美國空降兵衝到東京檔案大樓時,這兒已是火光沖天。所幸這份《田中奏摺》從灰燼中被撿了出來。法庭傳訊岡田啟介、田中隆吉等出庭,這些田中內閣的要員在法庭證明,當年炸死張作霖,發動“九·一八”事變和“七·七”盧溝橋事變,都是按照《田中奏摺》確定的方針實施的。但由於美國深恐一味追查《田中奏摺》之事會危及日本的天皇制度,後來便以“真偽莫辯”為由,不擬起訴天皇。這也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審判時的一段秘史。
引渡谷壽夫到中國受審
審判進行得十分艱巨,日本戰犯龐大的律師團對起訴書提出的一條條罪行,以“缺乏足夠證據”為由,不斷為戰犯們辯解。直到1946年10月16日,十名德國納粹戰犯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以絞刑處死後,東京的審判仍進展緩慢。
這天,梅汝璈正在中國法官辦公室整理材料,盟軍總部法務處處長卡本德上校來徵求他的意見:“貴國國防部已兩次來電,請求東京盟軍總部將戰犯谷壽夫引渡到貴國去受審。我想知道您對這件事的個人見解。”66歲的谷壽夫是日本前陸軍中將師團長,南京大屠殺首犯。梅汝璈深知谷壽夫罪惡深重,便態度堅決地表示:“根據國際法則和遠東委員會處理日本戰犯的決議,對乙、丙級戰犯,如對直接受害國,也就是暴行實施地國家的要求,盟軍總部是不能拒絕引渡的!”卡本德表示同意,並將他的意見向盟軍總部轉達。梅汝璈知道盟軍總部目前對此事態度尚不明朗,深怕夜長夢多,急忙將羅集誼、唐銘等中國律師找來,共商如何促使盟軍總部早日將谷壽夫引渡給中國軍事法庭。唐銘思索後想出個點子:“既然卡本德上校已大體同意引渡方案,我看可以在報上披露你們的談話內容。”
唐銘當即撰文,連夜發稿。次日清晨,一份份中文、英文、日文報紙紛紛在頭版顯著位置刊載印有通欄大標題的大塊文章:中央社東京五日專電,《華聲報》特派記者唐銘報導:盟軍總部法務處處長卡本德上校日前會晤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法官梅汝璈博士時表示,同意將日本戰犯谷壽夫近日內引渡給中國政府審判。這一決定是根據國際法則中的有關規定和遠東委員會處理日本戰犯的決議而做出的……。這些報導引起了連鎖反應。最後,盟軍總部終於同意了中方的引渡要求。
梅汝璈知道,有關日軍在南京的大屠殺暴行,日後還將成為東京庭審的焦點。而時至今日,能夠當庭出示的罪證掌握得還不多。裘劭恆律師建議:“我們應該向法庭提出派員去南京進行實地調查,獲取有關‘南京大屠殺’的大量人證和物證,提交給遠東軍事法庭。”韋伯庭長答應了中方的要求。1947年4月中旬,法庭特派中國檢察官首席秘書裘劭恆律師和美軍上校托馬斯·莫羅、英國記者皮特·羅倫斯等人組成“南京大屠殺”專案調查組,專程赴南京調查取證。
抗戰結束後,南京國民政府便於1946年2月成立了“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開展了對侵華日軍乙、丙級戰犯二千餘人的審判工作。谷壽夫被引渡到南京後,中國軍事法庭向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南京大屠殺事件專案調查組提供了一批
人證、物證。中國南京軍事法庭檢察官唐傑少校還特地給他們送來一批有關揭露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罪行的書籍和資料,其中有林娜的《血淚話金陵》、李克痕的《淪陷五月記》、陶秀夫的《日寇禍京始末記》、秋江等人的《敵寇暴行記》和史密斯的《南京戰禍寫真》,以及《陷京三月回憶錄》等。在對谷壽夫開庭審判時,陳光虞檢察長曆訴了他縱兵南京犯下的種種罪行,應判處其死刑。谷壽夫發瘋似地抵賴,並提出:“至於共同屠殺罪,希望引渡有關人員來華訊問,以使全部弄清再作決定……”陳光虞依法駁回其要求,谷壽夫這才提出要給家人寫遺囑。最後,審判長石美瑜宣布行刑命令,南京雨花台刑場兩側萬頭攢動,當人們親眼看到劊子手伏法時,爆竹鳴放,不絕於耳。
增派倪徵到東京
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被首批起訴的28名日本甲級戰犯中,為首的便是東條英機。季楠檢察長宣讀的起訴書中,他被列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與希特勒、墨索里尼齊名的三大法西斯頭目之一。就在麥克阿瑟將軍下令逮捕首批被指控的甲級戰犯的第二天下午,東條英機開槍自殺,但子彈偏離了心臟一寸。在整個受審過程中,東條英機要么為自己進行無罪辯解,要么裝聾作啞。土肥原賢二也是如此,每當提及“九·一八”事變,他總是百般抵賴,並奸詐地說:“一切指控都需要證據調查。”
作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的向哲浚為此而苦惱,他著急地對梅汝璈說:“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時間最久,所犯罪惡最大。可現在我們卻不得不常常靠借用盟國提供的一些證據來進行工作。這樣下去後果很難想像。”梅汝璈認為,目前我們面臨的難題是原先對英美法律概念認識模糊,對被告的犯罪證據蒐集不足。自古以來,中國法律一直沿用的是糾問式的審訊制,審訊提問主要由法官主持。而英美法採取的則是告訴制(或稱對質制),審訊提問主要由雙方律師擔任(刑事案件中的原告律師是檢察官)。除此之外,在決定證據的憑信力時,中國法律採取“自由心證主義”;而英美法律採取由雙方進行法庭辯論。按照法庭審判程式,土肥原賢二之後還有松井石根、坂垣征四郎等人,看來還得火速讓政府一面蒐集日軍侵華的人證、物證;一面再增派些精通英美法律的人員來日本助戰。
向哲浚決定回南京搬兵。法務部長謝冠生沒估計到審判過程會如此複雜,聽了他的求援要求後,想起剛從歐美考察回來的著名法學博士倪征。倪征慨然允諾,隨後他走訪了曾去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軍政部次長秦德純將軍。秦德純嘆息地說:“這可難啦!抗戰中從來沒有哪個指揮官想到應該保存什麼證據作為控訴戰犯用。”因土肥原賢二和坂垣征四郎長期在我國北方從事侵略活動,他建議倪徵到北平、瀋陽等地蒐集些他們的罪證,並答應自己會親自到東京作證。倪征從北方回來後,謝冠生即委派他為中國法官首席顧問、國際檢察局中國檢查組成員,並決定增派上海律師鄂森、桂裕,南京中央大學法學教授吳學儀為中國法官顧問,一併趕往東京。此時被告的辯護階段即將開始,倪征他們通過中國政府駐日本軍事代表團,要求盟軍總部讓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中國檢察組人員進入已被封閉的日本前陸軍省檔案庫,找尋日本對華侵略戰爭中有關戰犯的罪證。從這些被查封的檔案資料中,他們果真找到了這些被告在中國的大量犯罪記錄,如日本關東軍司令部出版的奉天特務機關報,就寫明土肥原賢二等人在“九·一八”事變、“盧溝橋事變”、“天津事變”及“偽滿洲國事件”中的所作所為。
但土肥原也不示弱,重新開庭時,一個叫愛澤城的作為他的第一證人出庭,出示了中國抗日將領宋哲元送給土肥原的一幅古畫。韋伯庭長當庭展開。這幅中國著名畫家王石谷的山水畫,畫面左上角有幾行龍飛鳳舞的題詞:“土肥原將軍年來奔走中日和平,備極辛勞。此次另有重任他調,特贈此以作紀念。宋哲元敬贈。”太田金次郎律師借題發揮說:“大家都知道,宋哲元是中國著名將領和政治家,連他都這樣敬重土肥原大將,可見土肥原將軍確實是中國人的好朋友。”正在這時,任中國國民政府國防部次長的秦德純走上證人席,他曾是宋哲元的部下,這位山東大漢接過那幅山水畫,仔細地看了一會,點點頭說:“我是第一次看到這幅畫,看來有可能是宋哲元將軍贈送給被告土肥原的禮物。但這幅畫上的文字並不是出自宋哲元將軍之手,而是他的秘書長楊鎮南所寫。”“噢?”韋伯庭長驚奇地問:“你能肯定嗎?”“我和宋哲元將軍共事多年,熟悉宋哲元將軍和楊鎮南的筆跡。更能說明問題的是,我現在身邊就有宋哲元筆跡的檔案,法庭可以當庭鑑別真偽!”秦德純的一席話,徹底粉碎了日本辯護律師絞盡腦汁籌劃的陰謀。
倪征見狀,便抓緊戰機給被告土肥原賢二以致命打擊:“被告曾多次吹噓日本要用刺刀、鴉片、特務‘三大法寶’來滅亡中國。他首先利用鴉片作為征服中國計畫的一部分。土肥原賢二走到哪裡,就把哪裡變成以鴉片通往軍事侵占的坦途。”倪征當庭展示幾份證據:“這是當年美國駐奉天總領事向美國當局發回的電文,偽‘滿洲國’3000萬居民中有900萬人經常吸鴉片,銷售鴉片日益成為偽‘滿洲國’僅次於關稅收入的主要財源。”土肥原賢二知道遇到高手,他對太田金次郎說,在這種情況下,一答辯便會講出更多的情況泄露更多的問題,遂決定放棄辯護權,對所有罪行全都採取死不認賬的態度。
審理“南京大屠殺”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公布的起訴書包括三大類,共55項罪狀,其中與松井石根有關的達38項,主要集中在“南京大屠殺”。松井石根1937年8月被委以日本上海派遣軍司令官,之後任華中派遣軍總司令,這年12月13日率領日軍占領南京城。松井石根為了替自己的侵略罪行辯解,拋出了《對檢察官季楠之意見書》,強詞奪理說:“季楠檢察官所云對俘虜、一般人、婦女施以有組織且殘忍之屠殺姦淫等,則純系誣衊……”
1946年12月29日上午,乾瘦矮小的松井石根站在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席上,他在辯護中把自己的罪責推得一乾二淨。松井石根的律師伊藤清和馬特斯也開始發難:“你們所說的南京大屠殺慘案,請問證據何在?”中國檢察官向哲浚當庭展示一疊資料,其中有《曼徹斯特衛報》駐華記者田伯烈當時的報導,以及南京外國僑民在日記中對當時日軍暴行的大量記述等。1947年9月10日,遠東軍事法庭對松井石根的審理進入辯護階段,松井石根請來一批人馬為他辯護,這其中有七八個人竟是他原來的部下。又一場唇槍舌劍在法庭上展開。國際檢察處公訴人托馬斯·莫羅上校曾經親自到南京調查日寇在南京大屠殺中的暴行,他以血淋淋的例證控告松井石根。松井石根卻恬不知恥地辯解說:“我始終堅信,日中之間的鬥爭是亞洲大家庭中兄弟間的爭吵,這同哥哥經過長期忍耐趕走不聽話的弟弟沒有什麼兩樣。”“至於南京有過大屠殺,此時對此負有責任的不是已去世就是在關押中,而且有關檔案也在一次火災中燒掉了。”松井石根的話音剛落,他的美國辯護律師布魯克斯立即接上話茬:“法庭需要的是證據。可是十分遺憾,竟死無對證了!”
韋伯審判長傳訊侵華日軍的南京警備總司令中島今朝吾。中島今朝吾原是日寇第16師團長,這次未被作為甲級戰犯起訴,他作證說:“松井大將曾命令第16師團,對中國軍隊進行殘酷的掃射……到15日深夜,光是下關碼頭一地就殺死中國軍民二萬多。此外13師團的山田支隊,更把二萬多中國軍民俘虜,以補給困難為由通通槍殺。”接著原在南京國際安全區工作的史波爾出庭作證:南京淪陷後,日軍潮水般地湧進南京城內,殺人、縱火、強姦!第二天他和國際委員會主席雷伯及秘書史密斯,曾訪問日軍司令部,請求阻止,但卻是徒勞的。於是他們將這種種暴行做成備忘錄,通過外交途徑向日軍當局每天提出兩次抗議。然而日軍當局從未理睬,任其部下肆虐如故。
但布魯克斯律師仍堅持說:“法庭不應光聽一面之辭。”這時中國檢察官向哲浚向法庭展示了當年納粹德國駐南京大使館打回德國外交部的一份密電。這份電報是蘇聯紅軍從德國外交部機密檔案庫里繳獲的,蘇聯軍事法官柴揚諾夫將它和南京大屠殺有關的材料交給了梅汝?。韋伯庭長讀了密電,其最終結語是:“犯罪的不是這個日本人或是那個日本人,而是整個日本皇軍……他們是一群正在開動的野獸機器。”這些話出自法西斯陣營內部,這使法庭頓時一片譁然。但布魯克斯律師仍認為:“作為被告松井石根為最高直接責任者的證據仍然不足。”向哲浚早就料到這點,他從卷宗里取出另一份材料,當庭展示道:“這份資料是1937年12月10日,被告松井石根在進攻南京前夕給谷壽夫和牛島、中島、末松四個師團長下達的命令,上面有他的親筆簽名。他在《攻克南京城綱要》這一作戰命令中聲稱:‘南京是中國的首都,占領南京是一個國際上的事件,所以必須作周詳的研究,以便發揚日本的威武,而使中國畏服!’請特別注意畏服的含意。”接著他放映了外國記者當時在現場拍攝的罪證實況。最後,審判長韋伯起身,宣讀了題為“攻擊南京”和“南京大屠殺”的宣判詞: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以無可辯駁的事實,宣告松井石根率領日本軍隊在南京犯下滔天罪行。
“慰安婦”的出籠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內,又一名甲級戰犯被押上了歷史的審判台。他就是發動“九·一八”事變,扶植偽滿洲國,策劃內蒙獨立和華北自治,扶植汪偽政權的日本前陸軍大將坂垣征四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首先認定被告坂垣征四郎是日本挑起“九·一八”事變的元兇。公訴人季楠檢察長還對坂垣征四郎出任日軍駐朝鮮司令官後,強征、拐騙大批朝鮮婦女送往日軍所在的各戰場及占領地,充當“慰安婦”的罪行進行了指控。
1937年8月到12月底,也就是日本侵略軍血洗上海和進行南京大屠殺的短短四個月中,遭到日本軍人強姦、輪姦中國婦女至少在五萬人以上。此時身為陸軍大臣的坂垣征四郎曾幾次提醒和督促日本“上海派遣軍”司令部考慮兩個問題——性病的威脅和“治安對策”的實施。1938年,一個叫麻生徹男的少尉軍醫對日本陸軍進行了兩年多的調查之後,寫出一份調查報告,這就是有名的《麻生意見書》。麻生徹男畢業於日本九州大學醫學部,學的是婦產科,被征入伍後分配到上海派遣軍後勤第十一兵站醫院。他認為“作戰越勇猛的士兵,就越是激烈地侵犯被占領地的婦女。”麻生徹男首次在報告中提出了建立“隨軍慰安所”的構想。這個建議很快被東京大本營採納。1938年3月,日本軍部要求各派遣軍召募營妓。中國檢察官向哲浚手捧一疊朝文報紙揭露說,根據漢城報紙記載,從1943年到1945年,也就是被告坂垣征四郎任日軍駐朝鮮司令官期間,有五萬到七萬人當了慰安婦。
法庭傳喚證人麻生徹男到庭作證。麻生徹男向法庭說:“從日本應召第一批慰安婦,是在1937年底攻陷南京之後,徐州會戰之前。設定慰安所,徵召慰安婦,表明日軍已建立長期在中國作戰的思想。1938年2月的一天,我接到命令:為了在近期開設陸軍娛樂所,要我去其美路上的沙涇國小,給在那裡的百餘名婦女檢查身體。後來才知道,她們是從日本九州徵召來的慰安婦,剛到上海。這次婦檢後不久,日本陸軍配屬的慰安所正式誕生了。”麻生徹男還介紹了一些慰安婦備受折磨的事例。坂垣征四郎在無可辯駁的事實面前,最終不得不承認:日本軍方在大舉侵略中國及東南亞各國期間,在日本、朝鮮、中國強行徵集“慰安婦”隨軍服務。
決定命運的第六票
1948年4月16日,歷時兩年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庭審工作終於結束了。法庭進入對28名日本甲級戰犯起草判決書的階段。英國法官派特里克爵士提出:“對日本戰犯的判決書,應按各個時期和各個戰場起草。”這獲得各國法官一致贊同,中國法官梅汝璈向法庭提出請求:日本對中國的武裝侵略,最遠可從1874年武裝侵略中國領土台灣算起,直到1945年8月無條件投降為止,歷時達半個多世紀。據初步統計,中國人民在八年戰亂中傷亡了一千八百多萬人。這還不包括軍隊的傷亡在內。財產損失達六百多億美元。為此法庭判決書中有關中國的部分,請由中國法官負責起草。韋伯庭長當場宣布同意。
然而就在法庭即將結審時,《朝日新聞》4月13日在頭版頭條登載了美聯社記者莫里斯·哈里斯對28名被告量刑的預測訊息,頓時轟動全球。據哈里斯預測,死刑在28人中約占半數,監禁刑約為10人,無罪1至3人。看到這一預測,清瀨一郎等日本辯護律師們急忙跑到盟軍國際檢察局去交涉,認為這則訊息會使人產生先入為主的印象。美國律師也跟著起鬨。正在這關鍵時刻,南京國民政府發來加急電報,蔣介石調梅汝璈回國任法務部長。梅汝璈飛回南京拒絕了這項任命後,又匆匆趕回東京。此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進入了最後秘密評議(量刑)階段,各國法官在對戰犯是否處以死刑的問題上,意見分歧,爭辯激烈。印度法官巴爾博士提出,世人都需慈悲為懷,不應該以正義的名義來實施報復,所以全體戰犯都應無罪開釋。美國法官克萊墨爾堅決表示反對,韋伯庭長頗感為難,於是提出了一個可笑的辦法:“將這些戰犯統統流放到太平洋中某一荒無人煙的孤島上去,就像當年拿破崙戰敗被流放那樣,也算是對戰犯的一種懲罰!”一些已廢除死刑國家的法官和沒有遭受日本荼毒的法官表示贊同。蘇聯軍事法官柴揚諾夫將軍反對。梅汝?也據理力爭說:“如不能依法嚴厲制裁日本戰犯,既有悖於本法庭的宗旨,又違背《波茨坦公告》之精神。”雖未最後投票,他預見力主死刑的法官只占少數。
第二天梅汝璈來到韋伯庭長的辦公室,就法庭嚴懲日本戰犯之事,再次和他磋商。見韋伯庭長難改初衷,梅汝璈激動地說道:“審判長先生,我和我的同伴,都是受四萬萬五千萬國人的委託,來此懲罰元兇禍首的。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判決,我等都無顏再見江東父老,惟有集體蹈海一死,方能以謝國人!”“什麼?!”韋伯庭長吃驚地瞪大了眼睛。“當然,個人之顏面、生死均是小事。千百萬同胞的血債必須討還。請審判長考慮我們的這一最後請求!”韋伯庭長被梅汝璈真摯的情感深深感動了:“我個人的意見可以收回,只是其他法官……”梅汝?表示,將與其他各國同仁商談。
決定日本戰犯生死存亡的時刻到了。這天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召集各國法官開會,對日本戰犯量刑進行最終投票表決。計票方式非常簡單,每人在一張統一規格的紙片上劃符號,同意判處日本戰犯死刑的劃上“√”,反對的則劃上“×”,待整個法庭11名法官全部表決後,再由韋伯庭長專送盟軍總部司令麥克阿瑟將軍處。韋伯庭長親自唱票,另有兩名工作人員負責記錄和監票。11張票從信封中逐一抽出,韋伯庭長念道:“同意死刑的5票;反對的5票。”“5:5!”梅汝璈的心一下提到了喉嚨口。人們都在等待著最關鍵的一票,此刻韋伯庭長親手從信封中掏出最後一張紙片,只見他習慣地用右手扶了一下眼鏡,神情嚴肅地念道:“同意死刑的6票!”究竟是哪5位法官不贊成適用死刑,這也許將是永遠無法確知的世界之謎。不過,梅汝璈絕對是替全體中國人贊成死刑的,巴爾(印度法官)肯定是反對死刑的,因為他認為國家犯罪不應追究個人責任,主張將全體戰犯無罪釋放,連有罪票都否定,更談不上死刑票。並且他認為這是一次勝利者對戰敗者的審判,是一次不公平的審判,
1948年11月12日上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第818次開庭。這是法庭最後一次開庭。根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規定,駐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在“找不到任何技術上的疏漏或審理過程本身的疏漏可以乾預判決”的情況下,於1948年11月24日核准了全部判決:東條英機、廣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坂垣征四郎,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等七名日本戰犯被判處絞死刑;荒木貞夫、橋本欣五郎等十六名日本甲級戰犯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的乙級、丙級戰犯也進行了審判。
遠東國際大審判結束後,梅汝璈被國民黨政府任命為政務委員兼法務部長、向哲浚被任命為最高檢察長、倪征被任命為上海高級法院檢察長等職。但他們都拒絕到任。新中國建立後,梅汝璈、倪征出任外交部顧問,裘劭恆任上海外貿學院院長,向哲浚到上海財經學院擔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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