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月19日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成立 1946年1月19日,遠東協國最高統帥部根據同盟國授權,公布《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宣布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審判日本戰犯。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菲律賓等11國代表組成。

大事記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成立

1946年1月19日,遠東協國最高統帥部根據同盟國授權,公布《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宣布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審判日本戰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菲律賓等11國代表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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