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通行方向

道路通行方向

道路通行方向是世界各國交通規則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它規定了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方位,避免出現混亂和事故。

道路通行方向紅色代表靠右,藍色靠左
道路通行方向是世界各國交通規則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它規定了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方位,避免出現混亂和事故。

道路通行方向可分為車輛靠道路左側行駛和靠道路右側行駛兩類。34%的國家靠左行駛,66%的國家靠右行駛。如果按道路里程計算,全世界28%的可通行道路是靠左行駛的,72%靠右行駛。

起源和發展

道路通行方向騎士
歐洲:靠道路左側行駛的傳統可以追溯至古羅馬時代(當時遺留下來的車轍痕跡可以證實這一點),在中世紀歐洲成為慣例。由於人類大多數為右撇子,因此騎士上下馬時是用左腳踩馬鐙,靠道路左側行走便於上下馬。此外,由於騎士的佩劍通常掛在身體的左側,使用右手持劍或長矛,因此靠道路左側行走有利於同迎面而來的敵人進行戰鬥。靠左走的習慣遂在歐洲成為社會主流。

法國:靠道路右側行駛的習慣出現在18世紀的法國,其原因是該國的驛站郵車和貨車業務比較發達,郵車及貨車一般配置雙馬,馭馬者通常右手持鞭,因此需要坐在郵車左前方,或者騎在靠左的馬匹身上,以便於同時駕御左右兩側的馭馬。靠右行駛時,在前方有來車的情況下,車夫可以在會車時向左探視,避免兩車的車輪或車彀碰到一起,而如果靠左行駛的話,就需要在車夫旁邊配置副手,造成人力的浪費。

不過,除了郵車或運貨馬車外,法國貴族在騎馬或乘坐馬車時通常還是延續以往的傳統,靠道路左側,同時強令第三等級的人民為其讓開道路,因此靠左通行在法國象徵著貴族的特權與壓迫。法國大革命後,作為廢除貴族特權的行動之一,法蘭西共和國政府規定此後車輛和馬匹靠右通行。拿破崙通過戰爭征服了歐洲西部和中部的許多國家,因此也將靠右側通行的習慣帶到了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義大利、德意志(當時尚未形成統一的德國)和俄國等國家。但是在拿破崙沒有征服的英國、葡萄牙、奧地利(奧匈帝國)、瑞典等國,仍然保持靠左通行的傳統。在此後100多年間,歐洲的道路通行規則一直保持著這樣的局面。

英國:1835年,英國以法令的形式確立了靠左行駛的交通規則。在英國的殖民地和保護國里也都保持了這一規則。唯一的例外是作為英國保護國的埃及,這裡在被拿破崙征服後沿用了靠右行駛的規則。與此相反,雖然荷蘭本土在被拿破崙征服後採納了右行規則,但其海外殖民地——荷屬東印度(今印度尼西亞)和荷屬蓋亞那(今蘇利南)仍然保持了左行的習慣。

日本:在幕府時代的日本,由於武士通常是在身體左側攜帶佩刀,用右手持刀戰鬥,因此也形成了靠道路左側行走的習慣。明治維新之後,日本從英國引進了交通法規,因此也是靠左行駛,這一規則在1924年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仍允許供靠右行國家使用的汽車進口使用(如英國以外的歐洲車廠),而無需特別更改為靠左行的駕駛座。

美國:在英國的北美殖民地,最初的道路行駛規則也是靠左行駛,但是美國獨立之後,一方面出於同以前的宗主國英國劃清界限的動機,另一方面由於同法國一樣具有發達的郵政馬車系統,因此也形成了靠右行駛的通則。1792年,賓夕法尼亞州通過了靠右側行駛的法令,此後紐約州和新澤西州於1804年和1813年先後通過了類似的法令。

汽車時代

道路通行方向早期汽車
最早的汽車駕駛座位位於車輛的中央,不久之後一些汽車製造商將駕駛員座位安排在靠道路中心線的一側,以便於觀察對面道路來車,另一些汽車製造商將駕駛員座位安置在靠路邊一側,以避免撞上道路旁邊的圍牆、樹籬、水溝等障礙物。經過實際檢驗發現,前一種辦法更有利於保持道路安全,因此成為汽車製造商的通則。由此形成了左舵車(駕駛員座位在車輛左前方)和右舵車(駕駛員座位在車輛右前方)的區別。而車輛靠道路的哪一側行駛,則取決於該國長久以來形成的交通規則,並由此形成了更加細緻和嚴格的道路交通法規,許多國家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了車輛的行駛方向。

由於美國在汽車製造業中取得的優勢地位,以及歐洲的主要汽車製造商都分布在右行國家,因此靠右行駛的道路交通規則隨著汽車的普及逐漸擴及到其他大陸。

比較

道路通行方向航空母艦
左行的最大優點來自人類的一個避害本能:人類在快速運動的情況下,在發現前方有危險時,會本能地向左傾斜或轉向,以保護心臟的位置(這也是為什麼航空母艦艦島設在甲板右側的原因,因為飛行員在遇到危險時的本能動作是向左急轉,艦島設在右側可以避免飛行員在降落過程中遇險時撞上去)。在駕車過程中突然發現前面有危險的情況下,向左轉向的動作比向右轉向快捷得多。此外,人類視覺通常以右眼為主眼,因此駕駛員座位安置在車輛右側,更便於觀察對面來車情況。

右行的優點是,司機可以用左手保持對方向盤的掌控,同時使用右手完成換檔、操作儀錶板等複雜的動作,這對右撇子的司機有利。另外,右行便於騎腳踏車或機車的人用左手打出轉彎手勢。不過,採取右行交通規則的最大好處是這一規則被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採用,慣於靠右行駛的司機在這些國家不必花費時間去熟悉新的交通規則。同時駕駛員座位在左側的汽車產量大,同一型號的汽車中,左舵車比右舵車的價格要便宜一些。

中國

道路通行方向舊上海
由一而生二,由二而生三,三三生萬物,無往不復還。
一生二,二生三,三三生萬物是指只要有一種方法,就會有兩種方法,只要有兩種方法,就會有三種方法,只要有三種方法,就會有多種方法。
只要有一種通行制,就會有兩種通行制,只要有兩種通行制,就會有三種通行制,只要有三種方法,就會有多種通行制。
秦朝的男子右行,女子左行,車從中央的通行制符合當時的自然條件,
當時的道路大多數都是泥土路,只有極少數的道路是用石頭鋪成的。車走兩側是不安全的,所以車輛只有從中央了。
《古禮》曰: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車從中央,說明我國遠在秦朝就有男子右行、女子左行、車行中央的道路通行規定。
在古代中國,行人、馬匹和車輛一般在通道(道路)左側停留、迎客及行進,稱為“左迎”

行人、馬匹和車輛一般在通道(道路)右側停留、迎客及行進,稱為“右迎”

還有男子左行、女子右行的通行制。據唐代劉餗的《隋唐嘉話》記載:"中書令馬周,始以布衣上書,太宗覽之,未及終卷,三命召之。所陳世事,莫不施行。舊諸街晨昏傳叫,以警行者,代之以鼓,城門入由左,出由右,皆周法也。"
1945年以前,中國是左行與右行混合的國家。總的來說,在南方省份和城市,例如上海浙江廣東,由於受到英國的影響,左行規則更為普及;而在山東、直隸等北方省份,由於俄國德國美國等國的影響,大多採用右行規則。1930年代的新生活運動規定車輛靠左行駛,例如北平市的交通管理就有如此規定。[2]滿洲國、蒙疆政府和日本占領區也採取左行規則。

抗日戰爭期間,美國全力支持中國抗日,隨著大量美援汽車(左駕車)按照《租借法案》運抵中國,靠右行駛逐漸成為大多數司機的習慣。抗日戰爭勝利後,中華民國政府規定,自1946年1月1日起,全國的車輛均靠右側行駛。這一規則也帶到了剛光復的台灣(台灣在這之前由於附屬日本之緣故,與日本國內同樣採用左行制)。

中華民國《違警罰法》第五十八條第七款曾經規定道路通行方向。違警罰法/民國32年(1943年)版第五十八條第七款規定,車馬、行人,不按左側前進,不聽禁止者,處二十圓以下罰鍰或申誡。自從違警罰法/民國35年(1946年)6月8日修正第五十八條,6月19日公布起,至民國80年6月29日廢止全部條文,同日公布為止,第五十八條第七款規定,車馬、行人,不按右側前進,不聽禁止者,處二十圓(新台幣6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文化大革命期間,一些城市的紅衛兵認為“靠右行駛”的規則是“走右傾(資本主義)道路”,因此下令車輛靠左行駛,同時規定紅燈通行、綠燈停車。這兩項措施在短時期內造成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因此不久即被廢止。[

葡萄牙和西班牙

道路通行方向葡萄牙
葡萄牙及其海外殖民地在1920年代由左行改為右行。但是與左行國家接壤的海外殖民地除外,這些殖民地包括澳門(與當時採取左行規則的廣東地區接壤)、果阿(與印度接壤)和葡屬東非(今莫三比克,周圍均為英國殖民地)。儘管東帝汶同左行的荷屬東印度(即今印尼)接壤,但是卻改成了靠右行駛。

西班牙的部分地區,如馬德里,採取左行規則。1924年10月1日,馬德里改為靠右行駛。

加拿大

在美國獨立後,英屬加拿大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仍然採取靠左行駛的規則,法屬加拿大在被英國征服後仍保留靠右行駛的習慣。為與美國的道路通行方向一致,1920年至1924年,採取左行規則的不列顛哥倫比亞新不倫瑞克新斯科舍愛德華王子島四省改為右行。紐芬蘭地區在1948年以前是英國屬地,在1949年加入加拿大後也改為右行。

義大利

道路通行方向威尼斯
義大利在統一以前分為許多國家,如教皇國撒丁王國、兩西西里王國等。一些國家在被拿破崙征服後採取右行規則,但在拿破崙失敗後恢復了左行的習慣,例如教皇國。義大利統一後,雖然大多數地區採用了靠右行駛的規則,但義大利北方的一些城市仍然靠左通行,這些城市需要在其邊界安放提醒標誌。1923年墨索里尼上台後,雖然強制推行右行規則,但羅馬、都靈、米蘭、熱那亞這幾座城市仍然靠左通行。直到1925年至1926年,這些城市才改為右行。

瑞典和冰島

作為二戰後唯一仍然靠左行駛的歐洲大陸國家,瑞典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多次討論過更改道路行駛方向的問題,但均遭到公眾的反對。靠左行駛給瑞典帶來了很多不便:它的鄰國全部都是右行國家,作為瑞典主要出口商品之一的汽車,也是大多數出口給右行國家的左舵車,而且此時瑞典本國行駛的大多數汽車也是左舵車。1955年,瑞典就改為右行的問題舉行過全民公決,82.9%的人反對,只有15.5%的人支持。儘管如此,瑞典國會還是在1963年通過了將交通規則改為右行的法律。1967年9月3日,瑞典全國改為右行。這一天被稱為DagenH(H日),“H”意為Högertrafik,即“靠右行駛”。

這次更改費時一個月,其顯著成果就是此後瑞典的交通事故數量銳減。不過兩年之後,交通事故又恢復到了原來的規模。

在瑞典成功地改為右行之後,冰島也在1968年5月26日改為靠右行駛,其間唯一的交通事故是一個騎腳踏車的男孩被汽車撞到。

前英屬殖民地國家

雖然大多數英屬殖民地在獨立後仍沿用了靠左行駛的交通規則,但是也有一些國家出於便於與鄰國往來的目的、或者政治方面的原因,在獨立後改為右行。除了加拿大之外,這些國家還包括甘比亞、獅子山加納奈及利亞。緬甸在1970年之前一直是靠左行駛,但吳奈溫的軍人政府下令改為右行。謠傳說這次更改的原因是一個占卜者對他說右行有利,但實際上更可能是出自經濟方面的原因。英屬直布羅陀在1929年6月16日改為右行,以方便同西班牙往來。

巴基斯坦在1960年代也曾試圖改為右行,但該國有許多由駱駝牽引的畜力車,駱駝習慣於走在道路左側後通常會拒絕靠右行走,因此這一努力被迫終止了。

車輛

道路通行方向平壤羊角島飯店前的一輛右舵豐田陸地巡洋艦SUV,懸掛朝鮮人民軍牌照
大多數國家的交通法規不允許駕駛員座位靠路邊一側的車輛上路行駛。但是在一些右行國家裡,由於經濟方面的原因,可以看到右舵車通行。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這些國家可以以低廉的價格從鄰近的左行國家進口淘汰的二手車。在俄羅斯的遠東地區和朝鮮,可以看到大量來自日本的二手右舵車。在緬甸,也有許多購自新加坡、馬來西亞和泰國的二手右舵車行駛。

在中國,尤其是南方的廣東等省,從1970年代末期到1980年代曾經從香港和日本獲得了大量右舵車,包括新車和二手車,其來源包括正常進口、捐贈以及走私。這些車輛在取得合法牌照後可以上路行駛。但是根據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規,自1990年之後不再為新的右舵車發放牌照。

左側行車的日本,容許輸入來自歐洲或北美的左舵車輛在日本行駛,這些左舵車輛通常在右面車頭安裝一支棒,讓司機知道車頭右側的位置,確保全全。由於大部分引進日本的左舵車皆屬較高價位的歐美品牌,因此左舵車常給人較右舵車高級的先入為主印象,導致縱使車廠方面提供有右舵車型版本,許多購買進口車輛的日本駕駛人仍會蓄意選擇左舵車型以彰顯自身的與眾不同。

在加勒比海的一些島國英國殖民地,如巴哈馬開曼群島、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英屬維京群島,雖然採取英式的左行方式,但大多數車輛是從美國進口的左舵車。

道路通行方向美國高速公路
台灣雖然在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之後將道路方向由靠左改成靠右,但是一直到1970年代正式將車輛駕駛座位置列入相關交通法令內前,道路上仍然處於左舵車與右舵車混雜的情況(尤其是當時自日本引進了大量右舵車輛)。目前負責管理台灣道路交通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明文規定車輛駕駛座必須靠左,但由於法律有不溯及既往的特性(此原則適用於各類法律以及行政命令),因此一些新規定實施之前就已引進的右舵車,仍能合法掛牌上路。時隔多年雖然這些合法右舵車已因使用年份過高而逐漸淘汰,但仍然有少數幾輛特意被保存下來。在台灣的新加坡軍隊車輛,也是右舵車輛,但特別許可在道路行駛。除了這些合法上路的右舵車外,也有少數民眾自鄰近的日本等地區引進台灣沒有製造或正式進口的右舵車輛,私下違規在公共道路上行駛而成為潛在的交通亂源。

在美國,郵務車的駕駛座是右邊,如此一來,在靠右行駛的道路上,可以讓郵務士方便到路邊郵筒取信。

今日大部分的量產車輛都擁有兩個以上的前排座位,且駕駛座一定位於前排座位的最左側或最右側,但是有少部分特殊設計的車輛卻沒有辦法依此原則分類為左舵或右舵車。例如,由麥拿輪汽車(McLarenAutomotive)所生產的超級跑車麥拿輪F1(McLarenF1)就擁有一個前座、兩個后座,且三個座位采三角形配置,駕駛座位於前方的正中央,既不靠左也不靠右,左右兩個后座則是位於駕駛座斜後方,雖然座椅本身的位置比前座椅靠後,但乘客實際乘坐時,其腿部其實是位在駕駛座的側面而非後面,因此很難認定駕駛座是否是獨立成排、抑或其實是三個座位中的中座。然而,由於當時美國部分的聯邦州規定只有駕駛座靠左的車輛才能合法掛牌上路,為了符合這規則避免座位配置定義上的模糊導致掛牌有困難,部分外銷至美國的McLarenF1取消了位於左邊的後排乘客座改為置物空間,而成為左前-右後的斜向雙座設計,並以駕駛座位於所有座位中最左側所以是左舵車輛的理由順利通過道路法規,是一個非常少見的特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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