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肯副都統轄區

通肯副都統轄區清末,黑龍江將軍轄區下設的二級政區。副都統駐通肯城。1899年5月4日(清光緒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清廷批准,分呼蘭副都統轄區北部,增設通肯副都統。以境內通肯河得名。通肯,滿語意為“鼓”。副都統遂于海倫河北築城建署。通肯副都統轄區範圍,包括今海倫、拜泉、青岡一帶地方。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設定海倫直隸廳及其領屬的青岡縣;翌年,添設拜泉縣,由海倫直隸廳領屬。1906年2月15日(清光緒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清廷批准,裁撤通肯副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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