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義務
通知義務:
通知義務是法律界的一種術語。
通知義務:
一種認為危險增加通知義務屬於法定義務,無論保險契約中當事人對危險增加的通知有無約定,只要發生保險標的危險程度的顯著增加,被保險人即負有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法律屬性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除外情形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及時通知義務的履行具有以下重要意義:(1)使保險人可迅速組織人員調查事故真相,從而避免因拖延時間而導致證據滅失。 出險通知義務的履...
出險通知義務的意義 出險通知義務的履行被保險人通知義務,是指被保險人在履行保險契約中應履行的一種義務。包括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和出險時的通知義務以及違反保證的通知義務等。在保險契約的有效期間內...
次給付義務是由原給付義務的給付不能、給付遲延或者不完全給付而產生的損害賠償義務,或者是由於契約解除時所產生的回覆原狀義務。次給付義務是由於行使同時履行抗...
概述 區別 分類 主要情形 問題分析契約義務主要是契約當事人約定的義務,但現代契約法上的契約義務來源多樣化,導致違約責任概念的改變。傳統契約法認為僅僅只是當事人約定的義務才能稱為契約義務....
概述 淵源 內涵 特徵 締約形式目前,各國立法對附隨義務並沒有明確規定其涵義,故學界對其表述也並不一致。附隨義務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附隨義務包括先契約義務、契約履行中的附隨義務、後...
概念 理論基礎 曆法演變 責任形態《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是為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普及...
通知全文 內容解讀《國務院關於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由國務院於2008年8月12日發布,包括全面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切實解決好進城務工...
通知發布 具體內容《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由陝西省人民政府發布,主要通知有:一、全面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二、切實解決好進...
基本信息 工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