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克頓信經

迦克頓信經(Chalcedonian Creed),又譯作《查爾西頓信經》。制定於主後451年,是基督宗教關於基督論正統的準則。該信經極力維護基督單一位格的完整,全然強調基督神人二性的分別。它針對猶提乾派的基督論——即認為基督只具有神性,人性被神性所蓋過——清晰地提出:基督從神性而言,與父神同質,就其人性而言,與人類同質,其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二性存在於一位格內。

迦克敦信經(451AD迦克敦大會制訂)
Chalcedonian Creed by Council of Chalcedon
又譯作《查爾西頓信經》。公元5世紀中葉,關於耶穌基督神性人性,安提阿聖經學校和亞歷山大里亞聖經學校發生嚴重分歧。安提阿聖經學校教授涅斯多留認為,耶穌基督的母親瑪麗婭可以被稱為聖母和基督之母,但不可稱之為上帝之母;亞歷山大里亞聖經學校認為,聖母瑪麗婭可以被稱為上帝之母。涅斯多留片面強調耶穌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多少忽略了二者不能分開、不能離散;亞歷山大里亞聖經學校片面強調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不能分開、不能離散,多少忽略了二者不相混亂、不相交換。公元451年,在迦克敦(即查爾西頓)召開大公會議,亞歷山大里亞代表在敘利亞巴比倫波斯等地代表尚未完全到場的情況下,以微弱多數強行通過決議,宣布涅斯多留派為異端,對涅斯多留終身絕罰。此項決議引起地中海東岸教會分裂,信奉涅斯多留主義的教會獨立出來;唐初傳入中國,稱為“景教”;元朝和天主教一同傳入中國,稱為“有福緣的色目人”;如今被稱為“基督教馬龍派”。迦克敦信經全文如下: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認同一位子、我主耶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祂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
按神性說,祂與父同體;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鞔近時日,為求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童貞女瑪麗婭所生;
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而並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道上帝、主耶穌基督。
正如眾先知論到他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
基督教(新教)所相信的迦克敦信經內容如下: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認同一位子、我主耶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祂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
按神性說,祂與父同體;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鞔近時日,為求拯救我們,由聖母童貞女瑪麗婭所生;
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而並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道上帝、主耶穌基督。
正如眾先知論到他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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