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克敦信經

迦克敦信經

(Chalcedonian Creed)是在公元451年由教會制定的,其主要目的在於闡述對基督的正統信仰,駁斥有關的異端。

簡介

全文如下: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認同一位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完全者。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神性說,與聖父同一實質(substance);按人性說,與我們同一實質;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先,為聖父所生;按人性說,為了我們人,為了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所生。

是同一基督,是聖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substance)之內,而並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聖子,上帝獨生的,道,主耶穌基督。

這是眾先知早期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

信經

迦克墩信經是於西元451年召開的第四次教會議會中制定的。當時有不同的基督論產生,造成了東方教會的混亂,其中尤以涅斯多留(Nestorians)及猶提乾(Eutyches,380~456)為最主要的困惑;前者宣稱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並雙重位格,乃是為了要保持基督人性的完整。後者則站在相對的地位,宣稱基督只有一個位格,但也只有一個神性,因為他的人性已被神性蓋過,就如同一滴醋落入在大海里而消逝一般。而涅氏已在431年召開的以弗所議會中被定為異端,故猶提乾則成為迦克墩議會最主要的背景。

此議會的召集人是羅馬皇帝馬仙(Marcian,396~457),參加的有來自東方教會的主教500人及教皇代表數位。起初大家一致通過接納尼西亞信經,利歐的〈大卷〉及區利羅寫給涅氏的信件,為基督論的正統,並無意重新制定信經。但是馬仙及政府的代表認為若不重新清楚的詮釋基督論,則不足以解決教會的紛爭,極力要求重定信仰告白,於是議會決定製定迦克墩信經。

此信經的重點有二:一則它極力維護基督單一位格的完整,二則它全然強調基督神人二性的分別。基督從神性而言與父神同質,但就他的人性而言,他與人類同質,而此二性是「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的,並且此二性是存在於一位格之內。因此,猶提乾派被定為異端。

〈迦克墩信經〉並未解釋基督神人二性的奇特性,但是它制定了一正統的模範,並顯出救恩之所以可能,正是因為基督是神也是人:因此,此信經成為基督論正統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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