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苑今社

軒苑今社

本社是依照天津農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由天津農學院院團委批准註冊並在院黨委宣傳部備案的,具有一定的學術性與社會實踐性的非贏利性學生社團。

軒苑今社

目錄

社標 社標

1.由來

2.性質

3.活動內容

4.章程

由來

軒苑今社,簡稱軒社,其隸屬於“知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益事業部;

其目的:重新喚醒心中的火焰,燃燒青春的火焰,在大學期間,提前鍛鍊自身的軟硬實力,超越同齡人,

其願景:將其發展成全國乃至世界最大的交友、成長的社交平台(社團目標);

其定位:先是“學校”的人才市場、公益軍和動力軍,為社會提供人才、人才培訓基地;形成一個政黨(振興故土文化,興建家鄉,作為中華文化、教育一代表)。

其使命:彌補現代職業教育的不足,喚醒並完善素質教育;還“創新”和“奮鬥”於校園!

其宗旨:服務於人、服務於己、真誠做人、踏實做事……

(今→苑→軒),意在從今天開始學習、成長、修身養性。

“軒” :意為亭閣,修身養性之所。

“苑” :古之書苑。

“今” :立刻。

性質

本社是以互助學習為主題,互勉互勵,給彼此一個成長的平台,“我是你的觀眾,你是我的嘉賓”,一個和諧共進的家園……

活動內容

1.互助學習(針對學校課程互補互進)

2.互勉互勵(清晰夢想,勵志……)

3.資源共享(各類成長、娛樂資源共享)

4.公眾演講(口才鍛鍊)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社名稱:天津農學院軒苑今社,簡稱:軒苑今社。

第三條 本社宗旨:發揚我校優良學風,服務大眾,使得我校學生養成學、立、強的品性,做到團結互助,資源共享,相互勉勵共同進步,最終達到社內走出的社員都是我校的驕傲。

第四條 行動準則:從我做起,從今做起,從大處著眼,從小處著手,事實求是,知行統一,刻苦學習,塑造自我,回報社會。(今是生活,今是動力,今是行為,今是創作。--李大釗

要知道對時間的慷慨,就等於慢性自殺)

第五條 團隊目標:社團目標分短期目標和長遠目標。短期目標即創建一流的學生社團,搭建一流的交流平台;長遠目標即讓走出去的每一個社員都有收穫,幫助社員把自己培養成善於為社會公眾服務的有用青年。

第六條本社原則:

一、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黨和國家的政策;

二、遵守校紀校規,服從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等單位的領導;

三、活動和管理實行民主集中制;

四、社員之間遵循平等、合作、互助原則。

第二章 活動

第七條 活動範圍:以天津農學院校內活動為主,其主要活動形式有自主學習、勵志教育、經驗交流及培訓和家庭聚會等是社內人員清晰夢想,擺脫迷茫渾沌的度日,發揚積極風氣;以天津市郊區及天津市周邊省市地區為輔,其主要活動形式是利用假期進行社會調研或開展義務獻愛心、支教和自我成長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八條活動方式及內容:

一、邀請有關方面的成功人士及前輩講座、指導和研討會;

二、組織社員進行理論學習與交流探討,以及對未來的追求,相互勉勵,相互支持;

三、宣傳黨和國家的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並進行宣傳,發揚良好學風;

四、鼓勵並組織社員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主要形式為利用假期進行社會調研或開展自主成長、獻愛心、支教及各種捐贈活動等;

五、關心“學術界”的典型性突發性事件和社會熱點問題,提出可行性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

六、根據社團發展的需要和實際情況,組建項目小組,開展較為長期的項目研究工作,任務完成後,提交項目總結報告,條件允許時開報告會。

七、在徵求主管單位同意的前提下,舉辦較大規模的論壇活動,舉辦較大規模校內外學生團體交流活動。

八、在天津農學院院內外為軒苑今社社刊和各種大型活動聯繫贊助商。

九、與跟軒苑今社有交往和聯絡的其他高校類似性質的社團及其相關的公益組織保持交往和聯繫。

十、緊密配合天津農學院院團委等領導組織舉辦的各種性質的社團活動。

第九條 活動要求

一、目標要明確,任務要具體;

二、內容要豐富,形式要靈活;

三、秩序要井然,安全有保障;

四、準備要充分,反饋要及時;

五、責任要到人,成員要積極。

第三章組織

第十條 軒苑今社組織機構由全體代表大會、理事會、社長團及各部部長構成。

第十一條軒苑今社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代表大會,即社員大會。社員大會每年召兩次以上,出席人數須達到註冊成員五分之四以上,必要時經理事會或社長批准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一、全體代表大會主要任務和職責:

1.制定、修改軒苑今社的章程以及規章制度;

2.決定社團重大活動事項,監督本社財務管理;

3.選舉本社負責人,決定本社的變更和註銷;

4.選舉、罷免理事會成員,有權對理事會成員、社長和各部部長進行監督和彈劾;

5.公布和審議本年度工作報告,討論和決定軒苑今社的各項工作;

6.討論上一年度軒苑今社的工作成功與失敗之處,並決定下一年度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7.考評軒苑今社各個社員的學期、學年工作。

第十二條 理事會是社團內主要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對社團進行監督,對社團進行指導,對社團重大事務進行決策。

第十三條 軒苑今社社長是軒苑今社一社之長,為本社第一負責人,認真履行其職責,對整個軒苑今社負責。

社長應必須具備的條件:

1.天津農學院正式註冊的全日制大學生;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遵守校規校紀,熱衷於學生團體工作,對學習感興趣,樂於為社團服務;

3.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成績優良,德智體全面發展,在社團內部有一定的威信;

4.遵守社團紀律,服從社團理念。

5.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第十四條 軒苑今社各部部長是軒苑今社內某一部門之長,認真履行其職責,對本部門和社長負責。

各部部長應必須具備的條件:

1.天津農學院正式註冊的全日制大學生;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遵守校規校紀,熱衷於學生團體工作,對此感興趣,樂於為社團服務;

3.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成績優良,德智體全面發展,在社團內部有一定的威信;

4.遵守社團紀律,服從社團理念。

5.有一定的組織能力,關於本部門所要做的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特長。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社長和重要工作人員:

1.兩門或兩門以上不及格者(含選修課);

2.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處分者;

3.曾因違反有關規定,已被撤職的學生幹部;

4.有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者;

5.不遵守社團紀律,不服從社團理念者。

第十六條:組織結構:

一、軒苑今社組織結構圖:

二、軒苑今社部門設定:

1.社長1名,副社長若干

2.秘書部部長1名,幹事若干;(根據實際情況可設副部長)

3.學習部部長1名幹事若干;

4. 宣傳部部長1名,副部長1名,幹事若干

5. 網護部部長1名副部長1名

6. 編輯部長1名,幹事若干;

7. 外聯部部長1名,副部長1名。幹事若干。

8.財務部2名,

第十七條:軒苑今社各部門職責

一、社長:

1.全面負責軒苑今社各項工作,主持召開社團重要會議;

2.負責社團內大型活動的策劃;

3.接受院領導、院團委和院社團聯的指導和幫助,及時向院團委等相關組織匯報工作;

4.根據全體會議的決議,提名、決定和罷免軒苑今社各職能部門幹部;

5.對軒苑今社負責,向天津農學院學院院領導、院團委等相關組織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及時向軒苑今社成員傳達上級指示和檔案精神;

6.根據實際情況,代表軒苑今社接受天津農學院其他兄弟社團或其他高校社團的邀請。

7.根據實際情況,代表軒苑今社參加其它有益於本社團發展的公益性組織的活動。

8.根據全體會議的決議,頒布實施各類制度、條例,有權嘉獎、表彰、批評軒苑今社優秀部門和先進個人,並積極對外交流;

二、副社長:

1.協助社長開展各項工作;

2.指導、幫助、監督軒苑今社各分管職能部門開展工作;

3.完成社長交辦的各項任務,並可受社長委託,在社長不在的情況下,代行社長職責。

三、學習部:

1.負責各類制度的起草;

2.向理事會提供社團組織和管理的建議或方案;

3.負責組織骨幹成員的培訓工作;

4.主動學習有關方面的理論知識,向其他社員推薦好的資料或書籍,並積極與其他社員進行交流;

5.負責保管社團內部的各種學習資料,並無條件的向其他社員提供社團內部學習資料或書籍;

6.創建社團知識庫,加強本社學習型社團的建設;

四、秘書處:

1.負責社員登記註冊、社員普查和註銷工作;

2.負責收集社員的意見和建議並提請理事會討論;

3.負責例會及相關事宜的人事通知和會議記錄;

4.負責擬定軒苑今社的工作計畫,並做好總結工作;

5.協助社長、副社長進行日常管理

6.負責日常用品以及活動用品、獎品的採購

7.負責管理社團人員儀表形象;

8.負責接待重要嘉賓以及顧問老師;

9.代表本社團參加重要活動,作為形象大使;

五、宣傳部:

1.負責與廣播站建立宣傳聯絡關係;

2.負責社團宣傳海報的製作與張貼;

3.負責出海報招收新社員

4.負責宣傳軒苑今社章程及規章制度;

5.負責宣傳軒苑今社各項工作,對軒苑今社開展的系列活動及時報導,對表現優異的集體或個人給予宣傳;

6.負責組織調查問卷等相關活動,及時將社員的意見反饋給軒苑今社;

7.負責監督軒苑今社海報、稿件等的真實性。

六、編輯部:

1.負責采稿、修稿、推送優秀稿件;

2.負責《軒苑今訊》的編輯出版工作,包括文章採集及初選,

編輯和印刷等,以及相關資料冊的編輯工作。

3.和網路部負責刊物版面設計;

4.負責借鑑其他社團、報社等辦刊經驗,取長補短

七、網護部:

1.負責軒苑今社網頁製作、管理各電腦技術處理工作;

2.負責與現各單位進行網路交流;

3.負責管理和保護軒苑今社網站及網頁製作;

4.負責管理電子版檔案及勵志檔案的下載和補充;

5.負責列印軒苑今社需要的檔案以及《軒苑今訊》;

6.負責向軒苑今網站上上傳軒苑今社近期活動,及時更新軒苑今社活動信息。

八、外聯部:

1.負責聯絡軒苑今社大型活動和刊物出版的贊助單位及其他學生團體舉辦的聯合性活動;

2.負責與外校其他社團特別是社團之間的聯繫,借鑑團體組織的先進管理方法、組織活動經驗;

3.負責聯絡社會上其他公益性組織,獲取贊助單位。

4.對社員進行外聯工作監督、指導

第十八條 項目小組

一、項目小組是指為了實現一特殊任務,根據本章程經全體

會議決定成立的活動形式。由項目小組組長負總責;

二、項目小組的成立應遵循根據需要、目標明確、任務具體

和少花錢多做事的原則,其成立應有切實完整的項目計畫書,任務實

現後應提交項目完成報告;

三、項目小組在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時必須貫徹安全第一,責任到人的原則。

第十九條 表決與選舉

社員大會的表決與選舉必須達到出席人數的2/3以上,但對章程的修改及對本社的解散的表決須達到註冊社員的4/5以上;理事會的表決須達到其成員的2/3以上。全體會議及理事會的決議一經通過任何社員必須遵守與執行。

第四章 社員

第二十條

軒苑今社實行社員制,實行入社自由、退社自由。本章程所稱社員是指經本人申請並在本社正式登記註冊的成員,在申請社員時應當具有下列資格:

一、社員須具有天津農學院正式學籍或者系天津農學院校友;

二、社員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以及天津農學院校紀校規;

三、社員必須思想進步,道德品質優良,學習認真。

四、社員應無校紀處分記錄;

五、社員須承認並遵守軒苑今社的章程;

六、社員應熱愛學習,關注弱勢群體,樂於為社會服務。

第二十一條社員具有下列權利:

一、凡符合社員資格的天津農學院學子有權按照本章程規定的程式自願加入和退出本社;

二、社員有權了解和建議修改本章程各項及本社各項制度;

三、社員有權對本社的組織管理和活動安排提出建議和質詢;

四、本社理事會成員有違反本章程的規定的、損害本社整體

利益的或社員個人利益的,社員有權向主管部門舉報並有權提請全體

會議對其處分;

五、社員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本章程擔任職務並履行其職責的權利;

六、社員享有對本社財務狀況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七、社員享有優先在《軒苑今訊》、軒苑今社網站上發表作品的權利,其優秀作品可由軒苑今社負責向院內外刊物、雜誌等推薦。在《軒苑今訊》、軒苑今社網站上發表作品的社員,將不支付稿費,如作品被其他報刊採錄,稿酬自取;

八、社員享有優先閱讀《軒苑今訊》以及社團內刊物、雜誌等相關資料之權利,有關資料由軒苑今社統一分發。

九、社員離校或讀研究生者,經本人申請並被本社批准可保留其社員身份。

第二十二條社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社員根據軒苑今社的決議獨立開展活動,有義務積極踴

躍參加軒苑今社開展的各項活動,服從組織和工作上的安排並努力完

成分配的各項任務,並努力發揮最佳水平。

二、社員有義務自覺學習和宣傳本社的章程及理念,並努力了

三、社員要不斷增強自身的社會實踐能力,自覺培養為社會公眾服務的本領;

四、社員有義務向理事會提出正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維護本社的榮譽和利益;

五、社員應當接受正確的批評,自覺開展自我批評,並相互勉勵;

六、社員應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主動交流自己的學習心得,

為本社創建學習型社團不斷努力;

七、社員應向《軒苑今訊》、軒苑今社網站投稿不少於2篇。

八、社員有義務維護軒苑今社的名譽和學習知曉軒苑今社歷史、章程、社旗、社徽等相關信息。

九、社員有義務向軒苑今社推薦社員。

十、社員應加強個人修養,做到:積極、熱情、自信、勤勉、講紀律、守紀律。

第二十三條 社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行為,由社長召開社員大會決定撤消其社員資格。

第二十四條 根據社員表現、實踐成效將給予表彰或相關物質獎勵。

第二十五條 社員的註冊

一、新社員應在正式被接納為本社社員五日內到秘書部註冊;

二、退出本社者應當自覺到秘書部辦理註銷手續。

第二十六條 社員的退出

一、自願退出本社者應當在辦理註銷與提前一周向秘書部提

出申請,秘書部應及時向社長報告;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自動退出者:

1、理事會成員、社長及各部部長有重大工作過失者;

2、社員借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者;

3、社員嚴重違犯校紀校規者;

4、因其他原因經理事會討論決定認為應當勸其退社者。

對於上述情行,秘書部應及時向理事會報告並作註銷處理。

第五章 財務制度

第二十七條 經費來源

一、社員費;

二、各種獎勵性收入;

三、大型活動中的贊助、籌集;

四、上級撥付款;

五、其他捐助等。

第二十八條 支出方向

一、會費和創收收入主要用於辦公及日常活動支出;

二、贊助和獎勵性收入主要用於改善硬體設施和活動環境等;

三、贊助和撥付款主要用於大型專項活動

四、在適當的時候設立社內獎勵制度,以鼓勵社員對社團的貢獻(當期社內領導除外)。

第二十九條 關於《軒苑今訊》的經費,主要由上級單位撥付,及時建立專項基金,逐步實現基金制。

第三十條

本社所有財產屬於社團成員共同所有,必須服務社員,發展社團,並實行一切收入與支出統一入帳的原則,做到入帳金額必須為社團內部的票據數額,定時公布帳目。

第三十一條 社長及理事長不得兼任財務部理事,實行會計人員,出納人員與財務保管人員分離制約的原則。

第三十二條 社團換屆及財務部人員換人時,社團財務,資金和預算須執行嚴格的移交程式,做到原負責人出具清單,必須先報現金,社團理事會審核,並由新的負責人辦理相關的接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凡擅自動用軒苑今社活動經費與軒苑今社活動、工作無關的,經理事會召開會議審核如實的,將公開取消其社員資格,並將永不錄用,情節嚴重者將報院團委。

第三十三條 社團解散時,依據《天津農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及有關制度辦理清算。

第六章附屬管理

第三十四條 軒苑今社(名譽)指導老師、(名譽)顧問

一、聘請方式:軒苑今社聘請政治水平較高、知識造詣較深或研究領域造詣較深,關心學生社團活動的專家、教授或教師,擔任(名譽)指導老師或(名譽)顧問。

二、凡軒苑今社(名譽)指導老師或(名譽)顧問有義務指導和安排軒苑今社工作,可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要維護軒苑今社合法權益。

第三十五條: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

一、軒苑今社旗幟是軒苑今社的一種標誌,是軒苑今社的象徵。它通過一定的式樣、色彩和圖案反映軒苑今社特色和歷史文化傳統。

二、軒苑今社標誌、社徽、題詞是代表軒苑今社的徽章,是軒苑今社精神象徵,是軒苑今社服務宗旨理念、人文精神和精神風貌的集中體現,是軒苑今社獨有的形象標識。

三、規範使用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是校園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維護學校、社會、軒苑今社形象的重要舉措。

第三十六條: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是軒苑今社的象徵和獨有的形象標識,各軒苑今社成員、各學生團體、學院各職能部門應該尊重和愛護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有責任和義務維護軒苑今社的形象和名譽。任何各軒苑今社成員、各學生團體、學院各職能部門和個人使用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不得篡改內容,不得採取欺騙或有損軒苑今社形象的方式。

第三十七條: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的管理和使用

一、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1.天津農學院以及學院各職能部門主辦的慶典、會議、集會、合作交流、招生就業等重大活動需攜帶、展示軒苑今社形象的;

2.軒苑今社主辦、承辦、協辦的各類活動;

3.軒苑今社及學院出版印製(含內部出版物)的報刊、書籍等需要展示軒苑今社形象的;

4. 軒苑今社納新、社員大會及宣傳文化設施等公共場所的布置。

二、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應遵守以下規定:

1.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禁止用於以下方面:

(1)除軒苑今社以外各學生團體和外單位;

(2)私人活動等其他不適合使用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的場合;

(3)日常生活場所的陳設布置。

2.凡在校園內各公共場所設定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須經軒苑今社授權同意;

3.凡在天津農學院組織的經營性廣告宣傳活動中使用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須經天津農學院相關組織和軒苑今社審核批准;

4.使用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可根據需要按比例調整大小,但不得擅自修改圖案、字型及色彩參數。

三、凡因軒苑今社旗幟、標誌、社徽、題詞使用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後果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軒苑今社外借院裡、系裡、學生會、各學生團體以及個人的公共財物(包括展板、席卡、旗幟、標誌、社徽、題詞等),

各軒苑今社成員和各學生團體需愛護,不得隨意損壞。如有損壞需賠償。

第三十八條:軒苑今社印章和檔案

一、軒苑今社印章為藝術圖章。由軒苑今社社長保管、使用。未經軒苑今社理事會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印章。印章若有遺失須向全院張榜公布,經主管單位批准後方可更換新印章。軒苑今社印章只能使用於軒苑今社申請、總結、證明、聘書、榮譽證書等相關檔案,不得擅自使用。凡擅自使用產生不良後果的個人或集體,將根據情節程度追究其責任。

二、軒苑今社紙質檔案由社長保管,換屆後由老社長轉交新社長。電子檔案由社長和網路部各備一份。由於保管失誤而造成重要檔案丟失的,將根據實際情況彌補,情節嚴重者將理事會召開會議審核後撤銷其職務。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所謂骨幹成員是指社長,理事長,各部部長及幹事。

第四十條 軒苑今社所有成員都必須嚴格履行本章程。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天津農學院軒苑今社所有,本章程將在實踐中不斷修訂、更新、完善

有些方面太過理想化和剛開始著手,如有不周,敬請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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