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定損

★定損基本原則:
僅限本次保險事故損失,區別:本次事故損失和非本次事故損失
正常維護損失與保險事故損失
能修不換
能局部修,不整體修
能換零件,不換總成
準確確定工時費用
準確掌握換件價格

★定損步驟
選派兩名定損員工作
根據現場查勘記錄,鑑定事故損傷部位
確定連帶損傷部位
確定維修方案:登記損壞零件(登記順序:由前至後,由左至右,由外至內,內按總成分,適當靈活,修復與更換分類;
確定工時費用
確定材料費
簽定“事故車輛估損單”
選廠送修

★定損注意問題
a)事故損失堅持儘量修復原則。如被保險人或第三者提出擴大修理範圍或應修理而要求更換的,超出部分費用應由其自行承擔,並在定損確認書上明確註明。
b)經保險人同意,對事故車輛損失原因進行鑑定的費用應負責賠償。
c)受損車輛解體後,如發現尚有因本次事故損失的部位沒有定損的,可追加修理項目和費用。
d)受損車輛未經保險人同意而由被保險人自行送修的,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修理費用或拒絕賠償。
e)換件殘值應合理作價,如果被保險人接受,則在定損金額中扣除;如果被保險人不願意接受,保險人擁有處理權

★維修成本構成分析
維修成本=修理工時費+材料費+其他費用
修理工時費=定額工時╳工時單價
工時單價=基本工時單價╳車型係數
基本工時單價與修理廠的類別有關
材料費=外購配件費+自製配件費+輔助材料費
外購配件費(配件、漆料、油料等)
自製配件費按實際製造成本計算
其他費用=外加工費+材料管理費
材料管理費指在採購、裝卸、運輸、保管、損耗等費用
收取標準一般為:本地、本省、臨省——9%
跨省、遠處——18%
單件配件價格低於1000元——18%
單件配件價格高於1000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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