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大西洋新綱要

跨大西洋新綱要,1995年12月,柯林頓同歐盟輪值主席西班牙首相岡薩雷斯和歐盟委員會主席桑特在馬德里簽署。確定了雙方今後若干年內調整關係和採取共同行動的目標以及在政治和經貿等領域全面加強合作的準則。主要內容:美歐共同努力促進世界和平、穩定和民主;對付國際犯罪、環境污染等挑戰,推動世界貿易自由化發展,加強科學教育文化藝術等領域的交流;確保實施波赫和平協定,支持中東和平進程設計歐洲安全結構等。這一綱要取代了1990年的《歐共體與美國關係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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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大西洋新綱要

介紹

1995年12月,柯林頓同歐盟輪值主席西班牙首相岡薩雷斯和歐盟委員會主席桑特在馬德里簽署。確定了雙方今後若干年內調整關係和採取共同行動的目標以及在政治和經貿等領域全面加強合作的準則。主要內容:美歐共同努力促進世界和平、穩定和民主;對付國際犯罪環境污染等挑戰,推動世界貿易自由化發展,加強科學教育文化藝術等領域的交流;確保實施波赫和平協定,支持中東和平進程設計歐洲安全結構等。這一綱要取代了1990年的《歐共體與美國關係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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