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運恆

趙運恆

趙運恆,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刑事業務部主任、律師。

教育背景

趙運恆趙運恆

北京大學刑法學碩士
北京大學刑事訴訟法博士(在讀)

工作經歷

2005年——至今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刑事業務部主任、律師
2003年——2004年北京市展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2001年——2003年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1998年——2001年北京市公安系統
1992年——1995年山東省法院系統

專業領域

主要執業領域為刑事訴訟、企事業單位刑事法律顧問等,其中尤以承辦職務犯罪(貪污受賄、職務侵占、挪用公款/資金、瀆職等)、經濟犯罪(非法經營、契約詐欺、金融犯罪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等訴訟案件及企事業單位管理運營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諮詢法律服務等非訴案件見長。曾為多家大型公司企業提供刑事法律風險分析服務,承辦過多起國內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社會經緯》以及《法制日報》、《財經》、《21世紀經濟報導》、東方電視台《律師視點》、香港鳳凰衛視、《大公報》等都曾進行過多次報導和介紹。

著作與研究

已發表論文:《逮捕證明標準的異化及其重構》、《律師在刑事和解中的角色》、《罪犯權利論》、《罪犯權利本源探析》、《我國治安預防的犯罪學分析》、《試論罪犯權利的結構和特點》、《實證研究—當代中國犯罪學的缺失》、《集貿市場的治安狀況及工作對策》、《試論確定我國罪犯權利的原則》;

已出版著作:《罪犯權利保障論》、《從政警示——國家公務人員不可忽視的66種刑事法律風險》、《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讀本》

社會職務

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理事,第七屆北京市律師協會刑法專業委員會委員。

北京鴻坤新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常年法律顧問;中國貿促會汽車行業分會常年法律顧問;北京全路通信信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香港偉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北京華盛金泰科技資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承辦案件

江西省上饒市市委常委、副市長程某受賄案;山東省發改委領導張某受賄千萬元案;首鋼集團特鋼公司黨委書記受賄案;北京首例成教高考集體作弊案(首師大);美裔華人丁某買賣人類頭骨涉嫌非法經營案;中國電子報社原副總編常某涉嫌故意殺人、放火案;北京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順義“兩胡”案);瀋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張某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原全國人大代表吳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深圳冠豐華集團公司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李天一輪姦案被告之一張某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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