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大學

財經大學

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首批試點高校。學校是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創辦的第一所新型高等財經院校,歷經中央稅務學校、中央財政學院、中央財經學院、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等發展階段,1996年更名為中央財經大學。長期以來,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8萬餘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被譽為“中國財經管理專家的搖籃”。2012年,學校率先成為教育部、財政部與北京市共建財經院校

基本信息

培養目標

培養掌握國家有關經濟、金融市場方針政策、法規以及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基金運作、風險投資和期貨市場的基本知識,掌握會計核算、公司理財等方面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具備會計核算、投資理財、稅收籌劃等方面的技巧,具有企業投資項目的評估與決策、金融市場籌資與投資的基本能力,能夠從事財務會計、信貸、證券經紀、理財顧問等工作的中高級複合型人才。

培養要求

1.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熟悉我國財經政策與法規;

2. 了解國際慣例,掌握會計、金融和管理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

3. 系統掌握金融市場與投資、公司理財與會計核算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接受會計核算、投資理財、稅收籌劃等方面的技巧訓練,具有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 、具有從事企業會計核算及其組織和管理能力。

2 、具有一定的企業財務戰略規劃與實施的能力。

3 、具有企業投資項目的評估與決策的能力。

4 、具有金融市場籌資與投資的基本能力。

可考取的職業證書:

財政部頒發的會計證、助理會計師證、劍橋大學頒發的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等。

普通本科高校(財經類)名單

(截至2008年4月8日,總計48所)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物資學院

天津財經大學

天津商業大學

河北經貿大學

石家莊經濟學院

河北金融學院

山西財經大學

內蒙古財經學院

東北財經大學

遼寧對外經貿學院

長春稅務學院

吉林工商學院

哈爾濱商業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上海金融學院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上海商學院

南京財經大學

南京審計學院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財經學院

安徽財經大學

江西財經大學

山東經濟學院

山東財政學院

山東工商學院

河南財經學院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北經濟學院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

湖南商學院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東金融學院

廣東商學院

廣西財經學院

海口經濟學院

重慶工商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貴州財經學院

雲南財經大學

西安財經學院

蘭州商學院

新疆財經大學

備註:截至2008年4月8日,全國共有普通本科高校75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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