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之刑

象形之刑

象形之刑,中國古代曾對犯有輕微罪行者採取的“刑罰”,既不關押也不流放,而把犯人的頭髮剃光,讓其穿上醒目的赭色服裝,每天經過鬧市。這種刑罰對人格的羞辱、精神的摧殘,甚至比鞭撻肉體、摧殘肢體更加殘忍和過分。

含義

中國古代曾對犯有輕微罪行者採取“象形之刑”——既不關押也不流放,而把犯人的頭髮剃光,讓其穿上醒目的赭色服裝,每天經過鬧市。

當時的有識之士就指出,“象形之刑”對人格的羞辱、精神的摧殘,甚至比鞭撻肉體、摧殘肢體更加殘忍和過分,因為通過這些醒目的標誌,當事人等於頂著“我是壞人”的標牌示眾,原本素不相識的人會因此對其另眼相看,避若瘟疫,原本相識、相熟的親朋好友,往往也不能如以往那樣,以平常心相待,久而久之,這些犯人就會與正常社會產生危險的疏離感,成為社會邊緣的特殊群體。

社會現象

出現

“綠領巾”的“差生含義”比“象形之刑”更嚴重“綠領巾”的“差生含義”比“象形之刑”更嚴重

西安市未央區第一實驗國小老師為了鼓勵學生上進,並稱戴“綠領巾”者為“苗苗少先隊”,作為預備培養。這所國小的“好學生披紅,差學生掛綠”。這種做法校方形容為“激勵之術”,也可對應為“象形之刑”。

弊端

人和其他動物最根本的區別,就是有尊嚴感,有社會屬性,往往體現為可以吃苦、但不可受辱,更不能當眾受辱的自尊心。與成年人相比,小學生尚處於成長、發育階段,身心尚未健全,對社會的認識尚處於逐步發展、完善的階段,此時此刻,用“綠領巾”將其中一群人“分門別類”出來,讓校內外每一個見到他們的人,經過這種醒目的顏色刺激,都本能地產生“他們是差生”的條件反射,其後果恐怕比“象形之刑”更嚴重。

民意反應

一項民調顯示,65%的受訪者對“綠領巾”的“差生含義”表示強烈不滿,認為“不應大驚小怪”的僅占3%,大多數“綠領巾”的家長也表達了異議,並指出“孩子回家後不高興”。
不管初衷如何,學生、家長和社會的反應已充分表明,“綠領巾”不似“激勵之術”,更近乎“象形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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