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付

議付,有兩種含義:(1)在信用證結算方式下,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審核受益人交來的貨運單據後,購進匯票與單據而付款給受益人的行為;(2)在托收結算方式下,出口商所在地銀行買入托收項下跟單匯票的行為。信用證業務中的議付,本來信用證付給你錢的是開證銀行,或者是付款行(保兌行),但是你在出口地一般會找一個銀行交單,這個銀行審核單據一致後,如果該銀行認可,可以先把信用證金額給你,然後拿你的單子去付款行索匯。這裡面,銀行就好像是一個代理人的角色,如果拒付了,他會通知你,開證行拒付,你去做客戶的工作。

相關解釋

UCP600對議付的解釋

UCP600對議付含義的解釋如下:Negotiation means the purchase by the nominated bank of drafts and/or documents unde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by advancing or agreeing to advance funds to the beneficiary on or before the banking day on which reimbursement is due to the nominated bank。翻譯過來即,指定銀行在相符交單下,在它應獲得開證行償付的那天或以前向受益人預付或同意預付併購買匯票及或單據的行為。

概念

實務中的概念

如開證行拒付匯票,議付行對出票人可行使追索權。在議付時,議付行要求出口商出具質押書。倘若匯票遭到拒付時,銀行除向出票人追索外,還有權處理抵押品。即銀行根據信用證付錢

信用證業務中的議付,本來信用證付給你錢的是開證銀行,或者是付款行(保兌行),但是你在出口地一般會找一個銀行交單,這個銀行審核單據一致後,如果該銀行認可,可以先把信用證金額給你,然後拿你的單子去付款行索匯。如果付款行正常付款,一切ok,如果拒付,交單行可以向你追索。這種有追索權的信用證項下資金融通就是出口押匯,也就是我們書本意義上的議付。

但是實際業務中,至少在中國,議付的概念大部分是指向出口地銀行交單據,出口地銀行會幫你審單,幫你寄單據,並不給你提供資金融通。這裡面,銀行就好像是一個代理人的角色,如果拒付了,他會通知你,開證行拒付,你去做客戶的工作。如果付款了,他會告訴你,錢回來了,我給你入賬了。這項業務中,銀行是幾乎沒有風險的,我們目前把這個也叫做議付,實際上是代理交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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