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方明[晉末宋初丹陽尹、六部侍郎]

謝方明[晉末宋初丹陽尹、六部侍郎]

謝方明(380—426),陳郡陽夏人,東晉官員,家在會稽,謝方明病歸,除黃門侍郎,不就。著作佐郎,擔任司徒王謐府主簿、從事中郎、左將軍劉道憐長史、中軍將軍長史、晉陵太守、驃騎將軍長史、南郡相、宋台尚書吏部郎、侍中、丹陽尹、會稽太守。元嘉三年,死於任,年四十七。

人物生平

孫恩之亂

謝方明隨同伯父吳興太守謝邈在家鄉會稽郡上,孫恩侵犯會稽,東邊各郡都回響,吳興百姓胡粲、郜驃攻破東遷縣,謝方明勸謝邈躲避一下,謝邈不聽從。孫恩部隊一到,謝邈便被殺了。謝方明逃脫免除禍害。

當初謝邈的舅表兄長樂人馮嗣之和北方學士馮翊、仇玄達,都到吳興投奔謝邈。謝邈把他們安置在本郡學舍,招待很簡略。二人都很怨憤,於是和孫恩私通。孫恩曾經冒充馮嗣之的隨從人員,半夜到郡城中,看到謝邈手下人員不少,逃跑了,但並沒有改變計畫。孫恩本來打算在吳興起事,這裡沒有成功,於是轉到會稽。到郜驃等人進攻吳興時,馮嗣之、仇玄達都參與其事。劉牢之、謝琰等討伐孫恩,孫恩逃到海上,馮嗣之等不能一起逃走,於是便聚集一起。謝方明結聚謝邈的門生故吏一百多人,掩襲馮嗣之等,都抓住了,並將他們全部親手殺死。

當時正當饑荒禍亂之後,喜禮和喪禮的儀式都被廢棄不用。謝方明全家遇到禍亂,資產全部喪失,但經營安葬事務,竭盡全力,幾月之間,安葬事情結束。而這些禮儀在平時候也不會多到哪去。不久以後,孫恩再次攻下會稽郡,謝琰被殺。孫恩通緝謝方明,很急迫。謝方明在上虞用車載著母親和妹妹逃奔東陽,從黃嶠奔鄱陽,送母親和妹妹回到首都,寄居在國子學校。其中的流落險阻,艱難萬分。但謝方明的堅韌獨立精神,絲毫不改。

謙虛謹慎

元興元年(402),桓玄攻克京城,丹陽尹卞范之權傾當時,想把女兒嫁給謝方明,叫尚書吏部郎王騰說服開導他,謝方明最終沒有順從。桓玄聽說此事,非常稱讚他,馬上任命他為著作佐郎,補任司徒王謐的主簿。

謝方明的堂兄謝景仁推薦謝方明為高祖劉裕的中兵主簿。謝方明碰到任何事都非常忠心賣力,無所不至。高祖對他說:“很慚愧,我沒有給你什麼財物賞賜,姑且和你共享豫章國的俸祿。”多次賞賜他,謝方明嚴肅而恭敬,善於自處,即使在暗室中,也未曾表現出懈惰的儀表。他沒有什麼特別技能,卻天然表現出一副高雅的風度。他的堂兄謝混名重天下,謝方明也不過是在逢年過節的時候過去拜謁一下而已。丹陽尹劉穆之權蓋當時,朝廷民間人物都惟恐趨奉不及。而未和劉穆之相結交的只有謝混、謝方明、郗僧施、蔡廓四個人而已。劉穆之相當怨恨他們。謝方明、蔡廓後來拜訪他,劉穆之高興萬分,對高祖說:“謝方明可說是名家的千里馬,一任職便可當三公宰相,更不用說他還有其他本領。”

管理地方

不久,謝方明轉任從事中郎,同時當左將軍劉道憐的長史。高祖叫道憐把府中雜事都交謝方明決定。隨同本府轉任中軍長史、不久又兼任晉陵太守,再當驃騎長史,南郡國相,對他的委任和當初一樣。當年年終,江陵縣的獄中犯人,無論罪行大小,謝方明都把他們放回家,叫他們過了正月初三再來。其中重罪的人有二十多名,謝方明的部下各吏無不懷疑而擔心。當時晉陵郡送行前主簿弘季盛、徐壽之都隨同到西方,復進諫說:“古人雖然也有這種事,也許是書中的誇大之辭。況且當今民心虛偽而刻薄,不能用古人大義來期待他們。”謝方明沒有採納這個建議,一下子便把犯人給放了。犯人及其父兄都驚喜流淚,認為就是死了也沒有遺憾。期限一到,犯有重罪的有兩人沒有返回,方明不允許討捕。原來其中一人喝醉了未能回來,到了第二天才來。另一個犯人十天還不回來,五官朱千期請見謝方明說要逮捕那個人,謝方明知道朱千期為的是犯人事,叫身邊的人謝絕五官朱千期,叫他不需進去,犯人自然會返回。那個犯人在村中躑躅不想回去,鄉人們責怪他,一起把他送回郡中監獄,最後沒有一個逃跑的。遠近的人聽說此事,又感嘆又佩服。恰遇他的母親去世,方明於是辭了官職,服喪期滿後,又當宋國的台府的尚書吏部郎。

宋高祖稱帝,謝方明遷任侍中。永初三年(422)出外當丹陽尹,很有能幹的名聲。再轉任會稽太守。江東地區人口繁盛,風俗刻薄,強欺弱,奸猾小吏到處都是。每次上面文書一下,下面便符令逼迫相繼。又喜歡株連犯罪的人,一人犯罪,鄰人也不放過,以至一村百姓放棄了生活生產,村莊驚動不安,狗叫聲日夜不斷。謝方明深知政治方法,不按文法辦事,無論大事小事,只提綱挈領,大處著眼,小處忽略。州中的文書一到,他馬上公布下去,緩和人民交租的期限,讓他們能完成任務。郡縣中的官吏不能輕易外出,貴族豪紳沒有人敢犯規。除去株連法律,判決長期關押的犯人。前前後後的征討,每次後勤兵力不夠他都徵發士族,庶族人士,事情完成以後,都叫他們回去。他的部屬做了對不起百姓的事,謝方明便叫那人當小吏。官員不賢明、處事昏亂、人事弄得不好的,必然被禁錮,不得升遷。謝方明削減冗員,留下精幹官吏,各人明確自己的職責。東邊人民到今天還稱讚他。他性格非常寬容,記住別人的優點,從未對別人有任何否定,代理前人的事務,不改變其中的方法,有必須更改的,必定以漸近的辦法改過來,使無跡可查。

史籍記載

《宋書 卷五十三·列傳第十三》

方明隨伯父吳興太守謝邈在郡,孫恩寇會稽,東土諸郡皆回響,吳興民胡桀、郜驃破東遷縣,方明勸邈避之,不從,賊至被害,方明逃竄遂免。初,邈舅子長樂馮嗣之及北方學士馮翊仇玄達,俱往吳興投邈,並舍之郡學,禮待甚簡。二人並忿慍,遂與恩通謀。恩嘗為嗣之等從者,夜入郡,見邈眾,遁,不悟。本欲於吳興起兵,事趣不果,乃遷於會稽。及郜等攻郡,嗣之、玄達並豫其謀。劉牢之、謝琰等討恩,恩走入海,嗣之等不得同去,方更聚合。方明結邈門生義故得百餘人,掩討嗣之等,悉禽而手刃之。

於時荒亂之後,吉凶禮廢。方明合門遇禍,資產無遺,而營舉凶事,盡其力用;數月之間,葬送並畢,平世備禮,無以加也。頃之,孫恩重沒會稽,謝琰見害。恩購求方明甚急。方明於上虞載母妹奔東陽,由黃櫱嶠出鄱陽,附載還都,寄居國子學。流離險厄,屯苦備經,而貞立之操,在約無改。元興元年,桓玄克京邑,丹陽尹卞范之勢傾朝野,欲以女嫁方明,使尚書吏部郎王騰譬說備至,方明終不回。桓玄聞而賞之,即除著作佐郎,補司徒王謐主簿。

從兄謝景仁舉為高祖中兵主簿。方明事思忠益,知無不為。高祖謂之曰:“愧未有瓜衍之賞,且當與卿共豫章國祿。”屢加賞賜。方明嚴恪,善自居遇,雖處暗室,未嘗有惰容。無他伎能,自然有雅韻。從兄混有重名,唯歲節朝宗而已。丹陽尹劉穆之權重當時,朝野輻輳,不與穆之相識者,唯有混、方明、郗僧施、蔡廓四人而已;穆之甚以為恨。方明、廓後往造之,大悅,白高祖曰:“謝方明可謂名家駒。直置便自是台鼎人,無論復有才用。”頃之,轉從事中郎,仍為左將軍道憐長史、高祖命府內眾事,皆咨決之。隨府轉中軍長史。尋更加晉陵太守,復為驃騎長史、南郡相,委任如初。

嘗年終,江陵縣獄囚事無輕重,悉散聽歸家,使過正三日還到。罪應入重者有二十餘人,綱紀以下,莫不疑懼。時晉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壽之並隨在西,固諫以為:“昔人雖有其事,或是記籍過言。且當今民情偽薄,不可以古義相許。”方明不納,一時遣之。囚及父兄皆驚喜涕泣,以為就死無恨。至期,有重罪二人不還,方明不聽討捕。其一人醉不能歸,逮二日乃反;餘一囚十日不至,五官朱千期請見欲白討之,方明知為囚事,使左右謝五官不須入,囚自當反。囚逡巡墟里,不能自歸,鄉村責讓之,率領將送,遂竟無逃亡者。遠近鹹嘆服焉。遭母憂,去職。服闋,為宋台尚書吏部郎。

高祖受命,遷侍中。永初三年,出為丹陽尹,有能名。轉會稽太守。江東民戶殷盛,風俗峻刻,強弱相陵,奸吏蜂起,符書一下,文攝相續。又罪及比伍,動相連坐,一人犯吏,則一村廢業,邑里驚擾,狗吠達旦。方明深達治體,不拘文法,闊略苛細,務存綱領。州台符攝,即時宣下,緩民期會,展其辦舉;郡縣監司,不得妄出,貴族豪士,莫敢犯禁,除比伍之坐,判久系之獄。前後征伐,每兵運不充,悉發倩士庶;事既寧息,皆使還本。而屬所刻害,或即以補吏。守宰不明,與奪乖舛,人事不至,必被抑塞。方明簡汰精當,各慎所宜,雖服役十載,亦一朝從理,東土至今稱詠之。性尤愛惜,未嘗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其政。有必宜改者,則以漸移變,使無跡可尋。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

家庭成員

謝鐵(謝安六弟),永嘉太守。

謝翀(351-399),字秀度,家在會稽,因病辭官在家,被任為黃門侍郎、中書侍郎,後被孫恩殺死,贈散騎常侍。

哥哥

謝明慧,為孫恩所殺,追贈散騎常侍,謝明慧子謝汪嗣南康郡公,早卒。謝汪從兄謝沖以子謝明慧嗣,為孫恩所害。謝明慧的堂兄謝喻把自己的兒子謝暠過繼給謝明慧,承襲南康郡公,劉宋取代東晉後,南康郡公的封爵被革除。

兒子

長子謝惠連(407-433),南朝宋文學家,十歲能作文,深得族兄謝靈運賞識,《詩品》引《謝氏家錄》稱:“康樂每對惠連,輒得佳語。”因得尚書僕射謝景仁支持,在宋文帝元嘉七年(430)任彭城王劉義康法曹行參軍。其《雪賦》與族侄謝莊的《月賦》,並稱六朝賦的代表作;他的《祭古冢文》,寫得很有感情,是中國最早的考古發掘簡報;他的詩遣詞構句頗似謝靈運,筆調輕靈,用詞清艷,與謝靈運、謝脁合稱詩壇“三謝”。

次子謝惠宣(412-462),南朝宋竟陵王司徒劉誕府從事中郎、臨川內史。

親戚

尚書僕射謝景仁,從祖弟。

語文習題

題目

1.下列各句中加點詞的解釋有誤的一項是

A.頃之,孫恩重沒會稽 攻陷

B.以為就死無恨 怨恨

C.鄉村責讓之 責怪,譴責

D.風俗峻刻,強弱相陵 欺侮

2.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項是

A.①桓玄聞而賞之 ②去今之墓而葬之

B.①頃之,孫恩重沒會稽 ②胡為乎遑遑欲何之

C.①一人犯吏,則一村廢業 ②於其身也,則恥師焉

D.①其一人醉不能歸 ②爾其無忘乃父之志

3.下列句子分別編為四組,全都表現謝方明膽識過人的一項是

①方明勸邈避之 ②江陵縣獄囚事無輕重,悉散聽歸家

③昔人雖有其事,或是記籍過言 ④方明不納,一時遣之

⑤方明知為囚事,使左右謝五官不須入 ⑥有必宜改者,則以漸移變

A.②③⑤ B.①②④ C.①④⑥ D.③④⑤

4.下列對原文內容的敘述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

A.孫恩作亂時,懸賞捉拿謝方明,謝方明攜家人逃亡,途中顛沛流離,備受苦難,但他能堅持自己的操守,毫不動搖。

B.權臣卞范想把女兒嫁給謝方明,派尚書吏部郎王騰前來說合,謝方明不願與權貴同流合污,嚴辭拒絕,此舉深得桓玄賞識。

C.謝方明曾經讓輕重獄囚都回家過年,弘季盛、徐壽之、五官等人都竭力反對,但謝方明胸有成竹,沒有聽從他們的勸說。

D.方明為政頗為謹慎,沿襲前人的做法,不輕易改變。但遇到必須更改的,也敢於斷然否定,徹底推翻,使之不留痕跡。

答案解析

第 1 題 :B 恨:應該是“遺憾”的意思。

第 2 題 :A A項:都是連詞,表承接。B項項:前一個起調節音節的作用,無實義;後一個是動詞 “去”。C項:前一個是連詞“就,那么”,後一個是轉折連詞“卻”。D項:前一個是代詞“其中”,後一個是表命令語氣的副詞。

第 3 題 :B ③是弘季盛、徐壽之的觀點,⑥表現謝方明為政謹慎。

第 4題 :A B項:“嚴辭拒絕”錯。C項:五官沒有竭力反對,也沒有勸說。D項:遇到必須改的不留痕跡地逐漸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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