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學習

語言學習

語言學習指個體學會使用語言進行交際的過程,它包括對一系列聲音或符號及其約定俗成意義的識別、再認和重現,對語法規則的理解,以及對使用語言所必需的動作技能(如發音、書寫等)的掌握。

概述

語言是隨著人類社會而產生髮展的、具有一定規範的、人們進行交際和思維的工具。
語言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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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分類

語言一般可分為外部語言內部語言,有聲語言和書面語言。言語是一種人們借語言實現的交際形式或語言在交際過程中的運用。語言學習是在言語活動中實現的。

外部語言

是指與語言相關的邊緣學科,如社會語言學、心理語言學、心理語言學、人類語言學等。

內部語言

是指對詞語符號的理解,主要在於實施任務需處理語詞符號,而不在於說話。

有聲語言

是指能發出聲音的口頭語言,即人類社會最早形成的自然語言。它是人類交際最常用的、最基本的信息傳遞媒介

書面語言

是指以字和義結合而成,以寫和讀為傳播方式的語言,是口頭語言的文字元號形式。

言語的感知和理解

兒童學習語言的過程也是感知和理解語音和符號的過程。有聲言語是以說話人所發出的和聽話人所聽到的聲音作為物質形式而存在的。所以對口頭言語的感知與語音的辨詞作用有關。研究語音的感知問題,必須對作為刺激物的語音進行分析研究。在言語知覺中,講話者聲波的頻率、振幅、和諧及持續上雖可經受廣泛的變化,但總的聲波的基本模式仍然保持不變。只要保持特定的組織結構,就可以理解這聲波所說的意思。這種對模式的依賴性,部分地反映了在言語知覺中把分離的刺激組織起來的普遍傾向。
兒童是在口頭言語發展的基礎之上獲得書面言語的(見閱讀心理)。言語的理解是在感知言語的物質外殼(語音和字形)的基礎上,憑藉人的過去經驗,通過思維而掌握語義的過程。
對詞的感知主要是對詞的音和形的把握,而對詞的理解則是對詞義的把握。但是詞音或詞形與詞義通常不是一對一的關係,一個單獨的詞常有幾種意義;對其理解的深度也會因人而異。對詞的理解,是指對它的某一具體含義的理解。人要對詞在言語中所處的位置,它的語法屬性,它與其他詞的關係,以及言語的環境等因素進行分析綜合活動,然後才能準確地確定它的意義。同時,即使是同一個詞在同一的言語環境中,對不同的個體而言,它還與不同的意義概括系統相聯繫。例如,“艱辛”一詞,雖然兒童與成人都可能大致知道它的含義,但是對一個初知世事的少年和對一個飽經風霜的老人,它的含義及其被理解的深度會有很大的不同。
對句子的理解比對詞的理解更為複雜。詞序、重音和語調等都是語法或語義表達的手段。在漢語中,這些成分都影響對句子的理解。詞序顛倒會引起句子意義的改變;重音位置的變動,可以改變句子的意思;語調的不同,聽話者會產生不同的理解。對言語的理解主要是對它所表述的意義的理解,同時也包括對它所表述的情感的理解。此外,對句子的理解還與句子所處的語義情境有很大的關係。句子的上下文所提示的內容,仿佛以某種方式限制著聽者或讀者所能接受到的詞意範圍,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理解的方向和深度。
言語的感知和理解並不是截然分開的兩個過程,而是互相交織、協同作用的。毫無疑問,正確的理解必須以對語音或詞形的清晰感知為前提,但是對言語的理解也反轉來制約著對言語的感知,人們之所以能辨別偏離標準的語音,是理解過程參與的明證。在書面言語的感知中,無論詞形辨認或閱讀速度,都無不受理解因素的制約。人們能在印刷品中正確地發現和判斷漏印或錯印的個別字或詞,就表現出思維過程對感知過程的補償作用。

個體語言習得的理論

語言學習還涉及到個體在發展過程中如何獲得言語能力的問題。圍繞這個複雜的問題,出現了種種理論。但歸納起來不外兩種:一種是強調後天學習因素的理論,一種是強調先天性生物因素的理論。

①強調後天學習因素的理論

在蘇聯是以生理學家И.П.巴甫洛夫的條件反射學說中兩種信號系統學說為基礎的。這種學說認為兒童的言語和其他條件反射一樣,是通過聯想原則經選擇性強化而獲得的。歸根到底是複雜的條件聯繫系統的形成。這個過程,包括語詞──作為信號的信號和它所代表的具體事物之間聯繫的建立,以及語言本身諸成分之間聯繫的建立。美國心理學家B.F.斯金納1957年在他的《言語行為》一書中所提出的行為主義學習理論──學習強化說,也認為個體言語的獲得主要依靠後天的學習,是一種操作性的條件反射的形成。行為主義不承認人的內部意識,只承認按照“刺激──反應”公式產生的外顯行為。這樣,人的言語也是一種行為。按照這種理論,兒童言語習得所經歷的過程與其他任何條件反射習得中所包含的過程沒有什麼不同。美國另一位心理學家O.H.莫勒提出,兒童學習言語主要通過模仿。成人利用兒童模仿成人言語的傾向,時常誘導兒童模仿成人發音,對較為正確的模仿給予鼓勵(強化),錯誤的予以責備(抑制)。以類似的方式也能學會某些詞組、句子及其組合。辨別學習是這一過程的主要特點。通過選擇性強化,接近成人形式的言語就逐步地形成了。

②強調先天性生物因素的理論。

美國語言學家A.N.喬姆斯基、心理學家D.麥克尼爾以及其他一些心理語言學家闡述了這種理論。他們的基本論點是:世界上各種各樣的語言,看來都是從一般性的語言程式中推導出來的。例如,有這么兩個句子:"小孩子把小車子推到街上","小車子被小孩子推到街上"。其中名詞"小孩"與“小車子”,位置顛倒了一下,象這種語言順序的顛倒以及語言中的省略,可以說在世界上任何語言中都是共同的現象。根據先天論者的觀點,孩子生下來就具有從人類語言中摸索規則的能力和知識,並且進而套用這些規則造出他們從前從未聽到過的話語。喬姆斯基認為,決定英語、土耳其語或者漢語等特定語言的語法規則形式的一般原則,在相當程度上為一切語言所共有,是由生物結構所決定,成為“人類本質”的組成部分,並且是由父母遺傳給子女的。所以人類的各種語言可以看作為一個共同類型的多種變式。基於上述觀點,喬姆斯基於20世紀50年代提出了一種語言學理論:轉換生成學說。但喬姆斯基在他後來出版的《句法理論要略》(1965)一書中,對他原先的觀點作了修改。他承認:先天結構的成熟必須有適當的環境條件。

參考書目

曹日昌主編:《普通心理學》,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1980。
〔美〕克雷奇、 克拉奇菲爾德、利維森等著,周先庚、林傳鼎、張述祖等譯:《心理學綱要》,文化教育出版社,北京,1981。
〔蘇〕魯利亞著, 孫曄、曹平、龔浩然譯:《言語的發展和心理過程的形成》;《蘇聯心理科學》Ⅰ,科學出版社,北京,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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