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來庵起義

西來庵起義

“西來庵事件”於1915年發生於中國台灣的噍吧哖(台南玉井),所以又稱“噍吧哖事件”,起義事件領導者為余清芳,所以亦稱“余清芳事件”。這個事件是日據時期台灣人武裝抗日事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當時余清芳在台南市“西來庵”王爺廟假借神佛名義宣揚抗日思想,後來又認識台中人羅俊及楠梓人江定,於是共同密謀組“大明慈悲國”。宣稱日本據台20年,氣數已盡,余清芳受王爺神示,說中國將派大軍前來支援。訊息被總督府偵知,余清芳潛逃,日軍入山圍剿,至1916年4月事平。被捕者達1957人之多,其中866人被判死刑。在輿論壓力下,四分之三的死刑犯被減刑為無期徒刑。


西來庵起義是由余清芳、江定、羅俊為首秘密組織的一次抗日起義。西來庵起義,又稱噍吧(口+年)起義。噍吧(口+年)是台南山間一個偏僻的地方,風景優美,民風樸實,如同世外桃源。日本侵略者進占台灣後,凶焰遍及全島,噍吧也(口+年)慘遭蹂躪。日本人在噍吧(口+年)窮凶極惡,橫徵暴斂,人民苦不堪言。日本人強購民田,作為官用,人民生計無著,忍無可忍,群謀反抗。余清芳又名余清風,為台南長治二圓里後鄉莊人。17歲時正值日本占據台灣,他即參加抗日義軍。抗日失敗後,回到家鄉。23歲起擔任巡查補。余清芳生性豪爽,歷游台南、玉里、林莊等地,經常出入各地齋堂,結交甚廣。1908年他參加與天地會有淵源的秘密結社“二十八宿會”。1909年他30歲時因有對日不滿言行,被警察送往“浮浪者收容所”監禁近三年。釋放後一面工作謀生,一面經常往來於台南的西來庵,利用宗教活動結交了在反日上志同道合的一些朋友。經人介紹,余清芳結識了羅俊和江定。羅俊是嘉義他里霧人,以行醫、教書為生。日本侵占台灣時,參加抗日。抗日失敗,渡海前往大陸,在福建等地遊歷。後隱居於福建天柱岩寺。雖持齋禮佛,但抗日之心未泯。辛亥革命成功,他深受激勵。經與人聯絡,於1914年返回台灣圖謀抗日。此時羅俊己是年逾花甲之人,但談及抗日,依然是志氣昂揚。與余清芳一見,兩人即決心攜手共謀抗日大計。當時約定,羅俊以台灣中北部為中心,宣傳抗日,發展組織;余清芳則繼續在南部活動,待時機成熟,南北共同舉事反抗日本侵略者。
江定是台南楠梓仙溪里竹頭琦莊人。日本侵台之後,曾任區長,兩年後因得罪日本人,被迫逃亡崛仔山中。江定在山中險峻之處結廬耕殖,並結交周圍不滿日人的隘勇等數十人,十餘年間,一直謀求舉事反日。余清芳經人介紹,進入山中訪問江定。兩人傾吐抗日心聲,商定反日起義時,余清芳為統帥,江定為副。余清芳先下山籌集經費、發展組織,尋找時機,江定則繼續在山中發展組織、招募志士,一旦余清芳選定時機,江定即率部隊下山協助殺敵。
余清芳與羅、江結識後,即積極準備抗日行動。他以台南的西來庵為活動中心,一方面借修築庵堂的名義廣募捐款,一方面向信徒宣傳日本侵略者的暴政,聲稱他受神示,要建立“大明慈悲國”。屆時中國要派軍隊渡海,台灣人只要裡應外合即可驅逐日本侵略者。他分發神符、咒文,稱信徒如持之,可以刀搶不入。一時間,從之者漸多。而羅俊、江定招募的抗日誌士也日漸增多。余清芳見時機已漸成熟,即以“大明慈悲國大元帥”的名義發表諭告,號召台灣民眾參加抗日共建立台灣國。然而,起義還在醞釀中,總督府對此已經有所覺察,加緊了對台南、台中等地的偵察和警戒,將可疑人物列出名單,由各地警察加以嚴密監視。1915年5月23日,由基隆駛往廈門的船中,警察發覺被監視的台南人蘇東海及其同伴形跡可疑,就將他們扣留。蘇東海在拘禁所給員林的同伴寫了一封秘信,信中告之形勢危險,如果被捕,詢問應如何問答,以免矛盾等等。但蘇東海竟將此信交同監的一個日本妓女帶出。結果信落入警察手中。警察根據信中的線索,在台南等地進行了秘密搜查、跟蹤和逮捕。
余清芳得知事情泄露,迅速離開西來庵,到山中與江定會合,並通知各地同志緊急備戰。羅俊在嘉義與同伴數人突破日人的搜尋,進入嘉義山中。日本當局幾經調查,漸漸查明余清芳、羅俊、江定是抗日活動的組織者,圖畫三人頭像,分發各地加緊搜捕。6月下旬,日本人得報,有似羅俊的與二人同行。日本當局即出動大批警察在嘉義附近搜查。29日,警察在嘉義竹頭傳莊附近的山林里發現羅俊及同伴。警察發動襲擊,羅俊拚死抵抗,以牙齒咬斷一警察的手指,但終於力屈被擒。羅俊被捕後,日本當局更大肆出動警察在各地搜捕抗日誌士。余清芳、江定得知警察全部出動搜查,駐地空虛,自7月上旬起,連續襲擊甲仙埔、大丘園、蚊仔腳等派出所,共殺死日人34人。8月2日深夜,余清芳、江定再率300餘人,襲擊噍吧(口+年)支廳,火焚官廳並殺盡日人警察及家眷20餘人。
總督安東貞美接報,認為事態嚴重,下令出動日軍正規軍陸軍一聯隊、炮隊一小隊配合警察部隊圍攻噍吧(口+年)。抗日義軍只有兩門小炮,槍械、彈藥均嚴重缺乏,無力阻擋日軍的猛烈火力,只好退入山中。日軍進入噍吧(口+年),採取了濫殺無辜百姓作為報復。日軍先誘使附近村莊百姓男女老幼集中起來,然後命令他們掘壕。待壕溝掘成,日軍即四面包圍開槍掃射,致使3200餘百姓遭集體屠殺。日軍警並大力進行搜山。余清芳、江定見無法聚眾堅守,決定暫時分散以避風險。於是二人各奔東西。8月21日,余清芳在台南的山谷間被捕。由於江定率眾進入深山,日軍屢屢搜山均無所獲。於是當局就採取欺騙誘降方式。日本當局派人向江定表示,只要他出降,決不追究。1916年4月,江定聽信了日本當局的保證,率270餘人出山自首。日本當局在受降完畢,突然於深夜出動大批警察將江定等人全部逮捕。當局宣布江定等43人要送法庭審判,餘下220餘人不予起訴。然而這220餘人從未見他們回到家中,據說是遭到警察的秘密處決。日本當局利用此案在全台大肆進行檢舉,受牽連而逮捕的有近2000人。總督命令在台南設特別法庭進行審判。結果余清芳、羅俊、江定以下903人被判死刑,餘下被判處不等的徒刑。
西來庵起義是辛亥革命時期台灣民眾反抗日本統治參加人數最多、鬥爭最激烈、規模最大的一次起義。也是台灣人民犧牲最為慘烈的一次起義。為了鎮壓這次起義,日本當局動員了大批的軍力、警力,使用了欺騙、集體屠殺、秘密處決,甚至將近千人判處死刑等極為狡詐、殘暴的手段,說明了日本統治者對於台灣人民反抗鬥爭的恐懼,也說明了日本在台灣實行的是最為野蠻和黑暗的殖民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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