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米血案

蝦米血案

蝦米血案,指的是貴陽一男子為了捕撈河裡的蝦米,動用了農藥“阿維高氯”的事情。儘管說他只藥死了兩隻蝦米,但是執法部門並沒有因為後果不嚴重而法外開恩,當地法院判決其5個月拘役。網友將此案件調侃為蝦米血案。

案件經過

蝦米血案蝦米血案
2015年10月11日,據貴陽晚報報導,貴州省湄潭縣一男子因在水庫中毒死了兩隻河,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5個月拘役。

涉案男子姓唐,湄潭縣人。2015年5月27日晚,他向陳某等提議,去該縣馬山鎮的水庫以投放藥物的方式捕撈河蝦。得到認可後,他讓陳某等人去鎮上購買了農藥“阿維高氯”。當晚二人來到水庫投放農藥。大約半小時,唐某二人毒翻了兩隻河蝦,拿著河蝦準備離開時,他們被民眾發現並報警。

審理結果

鑒於唐某在本案中的主導地位,警方決定對其刑事拘留。陳某因情節較輕、主動投案,決定給予行政處罰。唐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由湄潭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當地法院2015年10月10日通報,經開庭審理後,認為唐某違反了水資源保護法規,禁漁期內在天然水域以禁止的方式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湄潭縣法院審理後,鑒於唐某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又系初犯,遂依法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0個月。

案件評價

蝦
如果是在以往,毒死兩隻蝦米,還到不了如此法律高度。至多會出現如下情形:其一,因為只毒死了兩隻蝦米,即使有人舉報,也不會有執法部門較真;其二,即使有執法部門較真,那也只是教育教育;其三,即使是很較真處罰,也只會是罰點錢款而已。

貴陽有關部門這次卻狠狠較真了,直接走了法律程式。有人說,這樣的處罰太過嚴厲,沒有造成多大後果,不就是死了兩隻蝦米嗎?性質不在於死了幾隻蝦米,而在於其危害性。如果所有想捕撈魚蝦的人都用如此暴力手段,對於河水的生態就是傷害。所以說他一點兒也不冤枉,在法律上有這樣的條文,就應該不折不扣地執行。只有這樣,才能讓人們多些對法律威嚴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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