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部長會議

蘇聯部長會議\1946 年~1990 年蘇聯國家權力的最高執行和發布命令的機關。即蘇聯政府。前身是1917年十月革命勝利後建立的蘇聯人民委員會,1946年3月第二屆蘇聯最高蘇維埃第一次會議決定將其改稱為部長會議。

蘇聯部長會議

正文

1946~1990年蘇聯國家權力的最高執行和發布命令的機關,即蘇聯政府。前身是1917年十月革命勝利後建立的蘇聯人民委員會,1946年 3月第二屆蘇聯最高蘇維埃第一次會議決定將其改稱為部長會議。
1988年12月以前,部長會議由蘇聯最高蘇維埃在聯盟院民族院聯席會議上組成。其成員有:主席1人,第一副主席和副主席若干人,各部部長,各國家委員會主席,各加盟共和國部長會議主席,以及經部長會議主席提名、由蘇聯最高蘇維埃批准的蘇聯其他機關和組織的領導人。蘇聯部長會議對最高蘇維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最高蘇維埃閉會期間,對最高蘇維埃主席團負責並報告工作。其職權主要有:對國民經濟社會文化建設實行領導,發布命令和決議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制定並執行經濟發展計畫和國家預算,保障國家安全,領導武裝力量的建設,領導外交事務,在必要情況下設立所屬的委員會、總局和其他主管部門等。常設機構是蘇聯部長會議主席團,由部長會議主席、第一副主席和副主席組成。
1988年12月,根據修改後的蘇聯憲法,設立蘇聯人民代表大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蘇聯部長會議改為向人民代表大會和最高蘇維埃負責並報告工作。蘇聯部長會議主席由人民代表大會批准、最高蘇維埃任命,蘇聯部長會議由最高蘇維埃根據部長會議主席的提名批准組成。1990年3月,蘇聯設立蘇聯總統職位。蘇聯部長會議主席改由總統提名,最高蘇維埃任命;蘇聯部長會議成員的任命和解職由總統與部長會議主席商定後報最高蘇維埃批准。蘇聯部長會議每年至少向最高蘇維埃報告工作一次和定期向總統報告工作。蘇聯最高蘇維埃可以根據自己的動議或根據總統的建議,以其2/3成員的多數票對蘇聯政府表示不信任,促使政府辭職。蘇聯憲法對部長會議的職權也作了一些改變。1990年12月,第四次蘇聯人民代表大會再次修改憲法,改蘇聯部長會議為蘇聯內閣,隸屬於蘇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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