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蘇學雲,女,回族,安徽亳州人,1956年08月出生,合肥工業大學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專業畢業,工學學士, 九三學社安徽省蚌埠市委主委、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主要言論
更名改姓也應立法規範蘇學雲建議,應規定姓名更改次數:公民出生後由監護人為其取法定姓名,公民成年之前在監護人的認可下允許1~2次更改姓名;公民成年後更改姓名應當慎重,一般情況只允許1次更改姓名,並且給予1~2年的過渡期,一旦姓名變更不得反悔,只有特殊情況下允許2次更改姓名(是國家利益的特殊需要)。同時,明確禁止更改姓名的情況:正在接受通緝或者服刑的刑事(嫌)犯;正在接受勞動教養的人;有債務糾紛尚未解決者;所改姓名明顯違反道德或者有辱中華文明者等。成年公民申請更改姓名的,姓名登記管理機關可以有1~2年的考察緩衝期,對公民是否有禁止更改姓名的情況進行審查。
此外還要規定姓名的表達方式:規定用中國官方文字表達的公民法定姓名只有1個,允許公民同時取用1個法定英文名字;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的人必須要求其取用1個法定中文名字。
當前“抄襲剽竊”、“弄虛作假”和“一稿多發”現象比較嚴重,學術造假帶來的惡劣影響危害極大。全國人大代表、九三學社蚌埠市委主委蘇學雲建議,對學術不端行為要像體育界反興奮劑一樣,像對待假冒偽劣產品一樣“零容忍”,實行“一票否決”。
蘇學雲代表曾查閱了相關資料,發現目前有超過55.5%的科技工作者表示確切知道自己周圍的研究者有過至少一種學術不端行為。為什麼學術不端的行為屢禁不止?蘇學雲分析,其主要原因有四個方面,個人道德問題、包容縱容、科研項目管理不公正、不公開、不透明及缺少嚴格的問責機制等。
蘇學雲建議,我國應完善法律體系,完善人才學術評價機制,在一定範圍內要公開透明,接受監督。此外,追究包庇縱容者的連帶責任,凡是對舉報的學術不端行為不進行果斷調查處理的,要追究包庇縱容者的連帶責任,應當受到行政處理。要避免“學術官場化”、“專業官場化”,就應當實行學術研究、專業技術與行政職務相脫離。同時應當為高校教師、科技人員建立不同等級的學術誠信檔案,鼓勵舉報,發現有學術不端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應當在一定範圍內曝光。
“新建農村安置小區建好更要管好。”全國人大代表、九三學社蚌埠市委主委蘇學雲說,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安置被拆遷農民的小區越來越多,這些小區經過專業規劃設計,改變了過去農村建房散、亂、差的狀況,農民居住條件得到極大改善,對小區的配套建設、管理模式、治安穩定也有了更高要求。
“村居轉型不到位,小區管理不規範是目前影響平安建設的主要問題。”蘇學雲認為,農民拆遷安置到小區後,小區的社區幹部大多由原來的村幹部轉型,工作職責和管理水平難以適應社區發展要求。小區居民絕大部分是被征地拆遷農民,收入不穩定,經濟來源有限,給物業管理費用收取帶來困難。小區技防先天不足,人防力量有限,帶來很多安全隱患。
“可以嘗試通過社會化模式來解決管理經費問題。”針對目前安置小區物業管理收費低、徵收難的客觀情況,蘇學雲建議,通過合理規劃、增加小區公共用房面積,建設足夠的物業管理用房交付小區居委會出租使用,將出租收益作為物業管理費的重要來源。各級政府要按照誰主建誰負責原則,明確物業管理職能部門,加強對小區物業管理的業務指導,加大社區幹部隊伍建設,著力提高社區幹部管理能力和水平。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小區管理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