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邕論

蔡邕論

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蔡邕論》--清代散文

作品原文

王允既誅董卓[1],蔡邕動色悲嘆,允勃然叱之曰[2]:“董卓國之人賊,幾傾漢室。邕為王臣,所宜同忿,而懷其私義,以忘大節。天誅有罪,反相痛傷,豈不共為逆哉!”收付廷尉[3],人皆冤邕而罪允。以今觀之,王允斯言,未為過也。

始邕直言為閹待所中[4],囚徙朔方[5],赭衣抱拲[6],全室流離,可謂難矣。及宥還畏禍[7],亡命吳會[8],十有二年,無意功名,而且以彈琴著書終老牗下矣[9]。使邕如梅福[10],長流江湖,豈不高哉?

董卓擅權,辟署祭酒[11],補御史,遷尚書,不三日而周曆三合[12]。伊何為者[13]?卓蓋惜邕致天下豪傑,不加望外之榮,無以市德[14]。故舉之髡鉗之餘[15],爵之卿貳之上[16]。且邕有何功?遂封侯食五百戶[17]、祿五十萬?夫無故之利,聖人惡之。邕初議卓不可受尚父之稱[18],而自出顯位,何也?

今夫捕鳥者,擇其黠者以為囮[19],毇米為飼[20],濾流而飲,凡所以慰囮,靡弗至也。笯而出於野[21],置之叢薄之間[22],悲呼眾鳥,至日暮,翾然投於羅者眾矣[23]。夫囮,未始樂為是也,而鳴致眾鳥,謂非囮罪不可也,邕,卓之囮也,邕未始樂為是也,而厚祿高位,將以風天下為邕之類者[24],而邕甘心受之,謂非邕罪不可。

桓帝召邕鼓琴[25],行次偃師,稱疾而返。卓每宴集,邕輒贊事鼓琴[26]。後遂為表薦卓,時卓已為太尉,封郿侯、進相國,廢少帝[27]、放太后[28],傾逼人主。邕謂宜益隆委任[29]。厚其爵賞,豈欲卓加九錫[30]、封安漢而已哉[31]!然則邕死,不亦宜乎!

作品注釋

[1]王允:字子師,東漢太原祁人。獻帝時為司徒,與中郎將呂布密謀,誅殺董卓。董卓:見《李姬傳》注。

[2]勃然:因發怒或激動而改變臉色。

[3]收:逮捕,拘押。廷尉:官名。掌刑獄,為九卿之一。

[4]閹侍:宦官。漢靈帝時蔡邕為議郎,因上書議論朝政闕失獲罪,流放朔方。

[5]朔方:郡名。治所在今內蒙古杭錦旗北。

[6]赭(zhě):古代囚犯所穿的赤禢色衣服。拲(gǒng):兩手共械。

[7]宥:寬宥,赦罪。

[8]亡命:改名換姓,逃亡在外。吳會:吳郡、會稽郡,即今江蘇吳縣、浙江紹興一帶。

[9]且:聊且。牗(yǒu):窗。

[10]梅福:字子真,漢九江人。王莽篡權時,他棄妻子而去,後有人在會稽見到他,變姓名為吳市門卒。時人目為高士。

[11]辟(bì):徵召。署:充任官職。祭酒:官名。

[12]三台:漢代對尚書(中台)、御史(憲台)、謁者(外台)的合稱,亦稱三公。

[13]伊:此。

[14]市德:收買人心,博取好名聲。

[15]髡(kūn)鉗:古代刑罰名。髡,剃去頭髮。鉗,用鐵圈束頸。代指囚犯。

[16]卿貳:卿,九卿,漢置。貳,副職。

[17]食五百戶:享受五百戶人家的租入,即食邑,古代受封爵者的領地。

[18]尚父:周文王稱呂望為尚父,意為可尊尚的父輩。董卓的門客也欲尊董卓為尚父,董向蔡邕徵求意見,蔡邕認為不妥。

[19]黠(xiá):聰慧,狡猾,囮(é):鳥媒,捕鳥人用來誘捕同類鳥的活鳥。

[20]毇(huǐ):細米。

[21]笯(nú):鳥籠。

[22]叢薄:草木叢生的地方。

[23]翾(xuān):輕揚貌,

[24]風(fèng):感化,此處猶言“招引”。

[25]蔡邕善鼓琴,漢桓帝敕陳留太守督促蔡邕進京入宮,蔡不願去,走到偃師(河南屬縣),稱病而歸。

[26]贊事:協助做事。

[27]少帝:劉辯,靈帝子,被董卓所廢,立陳留王劉協為獻帝。

[28]太后:靈帝何皇后,被董卓遷放於永安宮,後用毒藥殺害。

[29]隆:加重。

[30]九錫:古代帝王賜給有大功或有權勢的諸侯大臣的九種物品。

[31]安漢公:漢平帝時王莽的封號。王莽曾受九錫。

作品賞析

蔡邕是東漢文學家,攀附奸臣董卓是他一生中一大污垢。文章議論他投靠國賊,任其幫凶,其為叛逆,不論其學識才華如何,罪行不可饒恕。文章夾敘夾議,很有邏輯力量。

作者簡介

顧景星(1621—1687),字赤方,號黃公,湖北蘄州(蘄春縣)人。明諸生。清康熙時薦舉博學鴻詞,以病辭。有《白茆堂集》、《南渡集》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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