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第一共和國

菲律賓歷史上第一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1896年菲律賓爆發資產階級革命,1898年9月15日菲律賓革命政府在馬洛洛斯召開革命議會,確認革命政府1898年6月12日的獨立宣言,並通過了共和國憲法(史稱“馬洛洛斯憲法”)。憲法總結和肯定了1896~1898年菲律賓資產階級革命成果,規定立法權屬於通過選舉產生的一院制國民議會,行政權屬於由議會選舉產生的總統,司法權屬於高級法院和按法律規定建立的各級法院。憲法還宣布保護私有財產,並規定政教分離、人民享有民主自由和免費教育等權利。馬洛洛斯憲法是當時世界上比較進步的資產階級憲法。1899年1月菲律賓共和國成立,E.阿奎納多任總統,A.馬比尼任內閣主席。

簡介

共和國在對內政策上重點是建立各級地方政權,宣布把殖民政府和天主教團的土地和財產收歸國有,將沒收的土地租給無地農民耕種。在對外政策上主要任務是爭取各國外交承認、採購軍火和阻止美國參議院對美西和約的批准。為此,在共和國成立前就分派特使到日、美等國活動。由於美國堅持侵占菲律賓的立場,爭取外交承認的目的未能實現。當時旅居日本的孫中山曾協助菲律賓革命政府採購兩批軍火。第 1船軍火在運輸途中遇風暴沉沒,第2船軍火因革命失敗,由菲革命人士轉贈孫中山用於中國革命事業。

1899年2月,美國發動侵菲戰爭。1901年3月,阿奎納多被俘。4月,他宣布效忠美國菲律賓第一共和國終於被美國所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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